我是个平凡无奇的人,住在平凡的村庄内,今天放假无不是空虚,于是从书柜中顺手拿了一本书,拍开厚厚的尘瞒,随手从中间将书翻开,传来的是一股刺鼻的腥味,起身决定去换书时,窗外的阳光顿时像是金钻般的闪亮,“砰!”一声,我敲到桌子角边,倒在地板上。
微微的睁开眼睛,我倒在一个长满青苔的地方,两手边及后面是我没看过的高墙,抱着颤抖的手向前面走去,映入眼帘的是大片的广场,周围矗立着高耸的大厦“哇!”,如此景象令人叹为观止,看街上有的穿着帅气西装的绅士,也有短袖跟短裤搭配的女生,最让我惊为天人的是我看到一个“打着灯笼也没处找”的人,她穿着奇异服装、令人嗤之以鼻,接着我看到一根长的很像竹子的建筑,高耸直立,好奇心很强的我想到里面一探究竟,冲向那房子,一台车朝着我按喇叭,我心想: 你不能让我一下吗?翻了一个白眼就继续朝着“竹子”前进,可是我发现每台车都已“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前,竟没有一个要让我,霎时觉得我好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太丢人了,为了面子,我闭紧眼睛向前冲去,明明阖了眼睛,可是却像睁眼直射阳光,大片的白光犹如老鼠窜到我的大脑,暗红色的压克力打破外壳,涂满整条马路。
急促的拍我的右手,喊着:“你没事吧!”,听到声音,顺手拉起边边的东西保护自己,我心平未定,看到一群人围绕在我身边,摸了摸我的头,看了看我的手,一切完好如初,我觉得毛骨悚然、一塌糊涂,“我们看到你倒在草丛上,才把你带回来的。”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我跑出房子,觉得一切都太可怕了,这里的景色跟刚刚根本“八竿子打不着”,老伯伯正带着斗笠,佝偻的在田中插秧,老奶奶撑着拐杖提着菜篮蹒跚的走向菜市场,我的心一下复不少,大家看起来都和蔼可亲,蓝天白云下,我正享受静谧的乡村生活,看着地板的柏油路,一直走一直走,有时会看到扁掉的青蛙,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景色从白色变成了橘色,抬头看到暖暖的夕阳,一转眼橘色变成黑色,眼前如墨般的黑,什么也看不见。
我又回到家里的椅子上,又是不知道怎么回来的。都市科技先进,有较多的工作机会,乡村生活悠闲,虽然步调缓慢但是出去玩的好地方,居民也比较热情。都市人总会有种“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的感觉,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这样,但回到当初,还是乡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