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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讲了:有一只老鼠叫塔克,蟋蟀柴斯特的家乡在康涅狄格州,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野餐篮给带到了一个叫纽约的繁华明亮的城市里,幸运的柴斯特在地铁站遇到了亨利猫,塔克鼠,还遇到了他的主人,玛利欧,玛利欧在冯先生那为柴斯特做了一个蟋蟀笼子,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柴斯特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学了几首歌曲,柴斯特是只蟋蟀,每首歌听一遍就记下了,柴斯特的个越来越多,震惊了整个纽约,到了秋天柴斯特是只蟋蟀,他想在临死之前,回到自己的家乡,就这样,他离开了自己的同伴。
秋天是所有蟋蟀的祭日,我相信塔克和亨利一定会想念柴斯特的,因为它们是最要好的朋友。
这是一本好书,是一辈子要读的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五】
今天,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只蟋蟀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后发生的种种挫折,又回到故乡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主要有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孩子玛丽欧和亨利猫这几个人物。
我觉得,塔克老鼠聪明又略带市侩,亨利猫忠诚也很憨厚,玛丽欧真心想要柴斯特而柴斯特,柴斯特运气很好,被压在三明治下。
开始,玛丽欧的妈妈非常讨厌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不禁吃了一张两美元的钞票,还一不小心将报摊点着。可是,命运之声在一夜之间突然照顾它了,让它有机会一展歌喉,帮玛丽欧一家赚到了许多钱。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和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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