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季,总会有很多学生喜欢下河塘游泳,但这是明令禁止的,我们也要下发通知,禁止这种现象出现。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禁止下河塘游泳的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禁止下河塘游泳的通知(一)
各二级学院:
接xx省教育厅xx号文件紧急通知,通报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给我校防溺水安全教育敲响了警钟。目前正值初夏时节,气温逐渐上升,部分学生为图一时痛快下河池、水库游泳,这不仅给自身的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而且将会给亲人、朋友和学校带来无尽的灾难和痛苦。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就禁止学生下河池、水库等水域游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学生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珍惜宝贵生命,请勿下河游泳。
二、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到河池、水库游泳,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到野外溪流等天然水域游泳。
三、若发现同学私自外出游泳,其他同学要及时制止,及时向辅导员通报信息,进行阻止,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四、对发现同学私自下河池、水库游泳而知情不报者,将依据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五、请各二级学院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宣传片等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的教育。
特此通告!
xx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委员会
二〇xx年x月x日
禁止下河塘游泳的通知(二)
夏季高温酷热,到河道游玩人员增多,特别是学生假期在河道等涉水区域下水游泳,针对以往夏季溺水事件的惨痛教训,为切实做好涉水活动的安全保护工作,预防游泳等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禁止在河道、水库、山间溪流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等活动通告如下:
一、沿河各村河长要加大河道巡查力度,禁止周边群众、学生私自下河戏水、游泳。
二、有水库、鱼塘及山间溪流的村要加强值班值守,禁止闲散人员到水库、鱼塘和山间溪流周边戏水、垂钓、游泳,严防发生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溺水事件。
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危险水域游玩、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违者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四、学校及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在河道、水库、山间溪流等水域游泳,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五、请广大学生朋友及周边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未成年人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在水库、河道内游泳、戏水。
望大家互相转告!不要在河道、水库、鱼塘和山间溪流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禁止下河塘游泳的通知(三)
各级管理人员及广大群众:
近期天气炎热,高温酷暑,到水库、河道、乡镇山间沟溪游玩人员增多,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禁止在水库、河道、山塘等水域进行戏水、游泳等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河长及管理人员要加大河、库、山塘巡查力度,禁止周边群众、学生私自下河戏水、游泳。
二、有水库、乡镇山间沟溪河道和私人鱼塘的地方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设立安全警示牌、防溺水杆,禁止闲散人员到水库、山间沟溪河道和私人鱼塘周边戏水、游泳、垂钓,严防发生群众溺水事件。
三、在河道坑塘、桥梁涵洞、漫水路段、施工工地深基坑、县域内涝积水路段等易发溺水和人员伤亡的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并设立警示牌、防溺水杆,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严防发生溺水事件。
四、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危险水域戏水、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违者造成安全事故将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学校及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在河道、水库、山间沟溪等水域戏水、游泳,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未成年人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得在水库、河道内戏水、游泳。
特此通知
xx县河长制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禁止下河塘游泳的通知(四)
各位师生:
夏季高温,天气炎热。为确保大家的安全,现就禁止全体师生到院内及周边溪流、湖泊等水域游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遵照执行。
1、全体师生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正视周边河水污染严重、且水中情况复杂,不要下水游泳。
2、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组织学生到野外溪流等天然水域游泳。
3、若发现同学私自外出游泳,其他同学要及时制止,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4、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要求。各系、部、分院要利用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稳定,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5、学院将组织人员对相关水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违反学院禁令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学院保卫处
20xx年x月x日
禁止下河塘游泳的通知(五)
当前,正值夏季炎热时节及防汛重要时段,到水库、河道、水渠、塘坝等野外水域进行游泳、戏水、垂钓等活动人员陆续增多,极易引发溺水事故,为防止出现溺水等安全事故,现重申:
一、全镇各类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均不具备游泳、钓鱼等活动所需要的安全条件,存在较大的危险性,禁止任何人员和任何组织到上述区域开展游泳、游玩、钓鱼等危险活动。
二、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严防学生、未成年人私自在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游泳、玩耍,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涉水危险区域内停车和违法搭建临时设施、设备。
四、对违反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下水游泳发生的安全事件,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扰和干扰相关管理,破坏水库、河道生态环境和破坏水工程设施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珍爱生命自觉远离危险水域,预防溺水从我做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所在村(社区)举报在水库、河道、水渠、塘坝等涉水区域戏水的违规行为。
六、监督举报电话:xx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照执行,特此通告。
xx镇河长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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