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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特意为你呈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读书能使人开拓眼界,每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对作者的想法都会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精神上的收获。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叫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拉盖洛夫,书中的主人公叫作尼尔斯。
他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因为作弄了小精灵,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有许多被他欺负的动物都嘲笑他,只有一只名叫莫顿的白鹅带着它一起和大雁旅行。
刚开始大雁不许有人类在队伍中,直到一次行动让大雁改变了主意。
一天夜晚,大雁、莫顿和尼尔斯在一块浮冰上睡觉。夜里风很大把浮冰吹到岸边,被正在觅食的狐狸看见了。
他非常开心,他跑到冰上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大雁和莫顿惊醒过来,看见了狐狸,他们立刻飞到天上。但莫顿忘记了身上的尼尔斯,尼尔斯重重地摔在地上。
有一只大雁没来及飞走,被狐狸咬到了翅膀。就在这紧急的关头,尼尔斯用力拉扯狐狸的尾巴,狐狸摔了一跤,被咬到的大雁趁机飞走了。
莫顿把尼尔斯救了上来,大雁被尼尔斯的行动感动了,于是同意留他一起旅行。
这个故事让我看见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大雁,他的勇敢和善良让大雁接受了他。
读到尼尔斯离开家园,被小动物嘲笑时,我为他感到难过;读到被乌鸦绑架时,我真为尼尔斯捏把冷汗;读到尼尔斯恢复原形重返家园时我为尼尔斯开心。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我要把这本收藏起来。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 篇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主人公是一个14岁的男孩尼尔斯,他非常顽皮,对读书毫无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小动物。他在家里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一只雄鹅莫顿也想飞走,他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雄鹅身上,跟随大雁一直飞到拉普兰。他饱览了祖国的风光,经历了种种的困难和危险,并从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点,该正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当他重返家园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成了一个有爱心、责任感的好孩子。
这本书讲了许多民间传说,还用优美的词语描述山水秀丽,景色优美的大自然。尼尔斯用自己的聪敏才智,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拯救了许多动物。尼尔斯回到家为了拯救雄鹅莫顿,不顾一切的找爸爸妈妈,谁知他已经恢复原形。
我要学习尼尔斯乐于助人,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做个诚实,勇敢,友爱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 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瑞典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她19xx获得诺贝尔奖,1949年当选为瑞典学院院士。她的代表作有《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耶路撒冷》、《一座贵族园的传说》、《沼泽人家的女儿》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的是一名叫尼尔斯豪格尔森的调皮小男孩被变小,骑着鹅跟大雁一起环游世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放鹅姑娘奥萨和他的弟弟小马茨”和“在拉普人中间”这两个章节我极其喜欢,因为这个故事极其感人。虽然奥萨为了寻找父亲经历了千辛万苦,但是通过尼尔斯的帮助,她最终还是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尼尔斯的这次旅行对他非常有意义,让他懂得了要爱护动物,也让他受到了磨练。尼尔斯的父母就不会因他而烦恼了。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当然也很有道理,从大雪山来的大雁阿卡那里,我知道了只有团结才能成功。从鹤之舞中,我知道了做坏事就会得到惩罚。
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她的作者,有机会我会再读她其它的作品。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 篇4
期中考试过后,金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我以前在其它地方看到过这个故事,但是内容十分简单,不太具体,于是我就请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新书。
故事的主人公有调皮的尼尔斯、善良的白鹅马丁、有责任感的领头雁阿卡和狡猾的狐狸斯密尔。事情是这样的:尼尔斯是个十四岁的男孩,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捣蛋鬼,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生气的小精灵把他变小了,而他又凑巧骑上了快要飞上蓝天和大雁一起旅行的白鹅马丁,开始了一段冒险旅程……
我觉得马丁非常善良,因为他冒着与雁群失散的风险,独自留在厄兰岛,照顾因为翅膀受伤而跟不上雁群的小灰雁邓芬。我觉得尼尔斯很勇敢,因为他明知道自己很弱小,还要去吸引狐狸的注意力,争取时间,救出狐狸口中的大雁。
这本书还写了许多瑞典的风景,这都是作家花费两年的时间和精力,游遍瑞典才写出来的。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到瑞典的风景,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才能合力克服各种困难。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 篇5
成功,离不了真挚的友情;成功,离不了无限的智慧;成功,离不了自信和坚持……。这些成功的要素,就是你我在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朋友。它们能够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最终变成一个成功的正义的人。
它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少年的旅行经历。尼尔斯生性顽皮,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后来他骑上了大鹅莫顿,并和大雁阿卡一同走南闯北,一直走到了拉普兰省。在这次奇异的漫游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祖国的大好风光,增长了知识,认识了新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更是结识了“好品质”这位良师益友。在重重困难和危险下,他从好友身上学到的智慧与品质很好地帮助了他。他还从伙伴的身上学到了许多道理,并改正了自己调皮、顽劣等缺点,最终成为一位勇于舍己、助人为乐、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善良的人。
古往今来,很多名人都是在优秀品质这些朋友的陪伴下取得成功的。爱迪生在寻找一种材料做电灯丝时,曾千百次失败,被人讥笑,如果没有自信、坚持这些朋友的陪伴,他就不可能继续实验,并取得最终的成功。邓亚萍身高1.50米,她曾因身高原因被省队拒之门外,但她没有因此自卑,放弃她喜爱的乒乓事业,凭借超乎寻常的自信与勤奋,她终于成为最伟大的乒乓球运动员。还记得20xx年夏天那位最美女教师吧,她用舍己为人的品质救下了五名学生。虽然她的身体残疾了,但我想她的精神一定是愉悦的,因为她帮助了别人,因而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爱戴和感谢。
假如我们有了智慧、爱心、友情、坚持、勤奋、自信、舍己为人等朋友,成功的大门就会大方地为我们开启。让我们共同向成功前进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用他那14岁时,历时八个月的旅程,向我展示了多姿多彩的瑞典风光;你看他为了大学生的一部手稿,宁愿放弃自己变人的机会,多么真诚、善良;他情愿彻夜不眠,也要救高尔果出去多么自信勇敢;他面对凶猛的黑旋风,没有一丝退却。这都是因为他从心底里,爱阿卡和大雁们,爱莫顿和他的朋友们,所以他才能得到动物们的赞扬和夸奖,才能从一个淘气包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好孩子。他是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是一个成长在新社会新世纪的少年,不可能有像尼尔斯那样的奇遇,但我仍然可以做一个乐于助人、勤劳善良的孩子。现在,我六年级了,再过一年,我就要进入中学阶段的学习了,我一定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我会怎么做呢?我陷入了沉思。我是会像尼尔斯一样勇往直前,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还是畏缩不前?答案是肯定的,我应该以尼尔斯为榜样。
尼尔斯·豪格尔森刚变成大拇指儿时,是一个捣蛋鬼,可为什么在他重新变成人时,他有了这么多好品质?在惊险来临时,他锻炼了自己,在困难时,他不忘记友情,心里只有朋友,正是这样一次次的困难和惊险,正是因为受到了旅伴的影响,他才变得善良勇敢。我不是也应该这样吗?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更加成熟,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尼尔斯对巴塔奇说的一段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当别人遇到不幸时,我意识到背弃一个朋友是何等的不义和丑恶,所以我不能撇下莫顿,让他孤零零地去应付这段艰难旅程中的一切风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 篇6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子对飞走的鸟无限留恋,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一切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热心的渡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夫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最后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最终成为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像从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蝴蝶,把它们折腾得筋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
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的好处实在太多!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优秀读后感 篇7
好词:虐待皱纹聚精会神门槛垂头丧气头晕目眩栖息支支吾吾
狡滑戏弄毫不犹豫低矮栖身刮目相看敬佩贪婪霸占
闷闷不乐津津有味
好句:
——大雁们比鹅小很多,羽毛是灰色的,眼睛闪闪发亮。
——数不清的灰老鼠开始不约而同地朝着哨声走来,他们来到院里,围着尼尔斯,听得简直入了神。
——不一会,浩浩荡荡的灰鼠队伍就跟着尼尔斯走出了格里敏大楼。
——所有的动物蹲坐好,这时鸟类一群群地飞过,各种各样的'鸟儿像云彩一样,铺满了天空。
——联欢会并没有因此而中断,动物们都等着最精彩的节目——鹤的表演呢!大鹤们开始表演老人,他们做出各种各样漂亮而优雅的动作,让动物看得眼花缭乱。
——突然,尼尔斯吃惊地看到,海岸上立着一座气派非凡的城市。这座城市的墙很高,城门也很大。
内容概述:
有一个男孩叫尼尔斯,他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还非常顽皮的小孩。由于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了高高的天空,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尼尔斯和他的雁群伙伴不断遭遇各种挑战:奸猾的狐狸、凶猛的大鸟、黑压压的老鼠群------后来他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读后感:
我喜欢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尼尔斯,更喜欢现在这个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尼尔斯。不喜欢奸猾的狐狸,也不喜欢凶猛的大鸟,在今后我要学习尼尔斯的机智、勇敢和乐于助人,做一个老师、同学、家人都喜欢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