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观后感【篇1】
《刮痧》观后感
《刮痧》这部电影在我看来主要是介绍一些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觉得西方人对中国文化了解得太少,他们的教育与法律有点特别,对孩子有特殊的保护,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
片中的男主角梁朝伟(许大同)把父亲接来美国同住,儿子丹尼斯却因背上凸显爷爷刮痧留下了瘀红。这些美国人看来触目惊心的“伤痕”,对中国人来说只是家喻户晓的一种治疗方法。许大同不得不背上虐儿的罪名,不得与儿子相见。可他无法向法庭证明刮痧是一种合法的医疗手段,因为美国时间和兴趣去了解地球另一面的文化根源,他们只按自己的判断行事。
在与当局要回孩子的诉讼中,一个个矛盾像串鞭炮快速爆炸。比如说,丹尼斯在游戏中兴起打了上司的孩子,大同要求儿子道歉未果,出于教育孩子,也由于在老板及其家人面前无法下台,便打了儿子。他认为这是给老板面子,是尊重朋友,是教子有方。爷爷见了也很赞同:“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而美国人斩钉截铁的坚持: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为尊重他人却要打骂孩子的父亲更是不可理喻。
由此可见,中西文化的差异是比较大的,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观点,往往带来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该片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场误会,一场法律纠纷,但实际上所展现的是两种不同文化所产生的碰撞和纠纷,一种亲情至上的中国文化和只相信客观事实美国法律之间的冲突,然而我们谁都没有权利去指责是中国错还是美国不对,这一切都是正常的。每个国家的发展速度不同,地域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历史渊源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哲学观念,宗教信仰,思维方式以及民族传统习惯,这种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碰撞也在所难免了。
所以对于《刮痧》,如果我们不站在文化差异上剖析,而是选择从亲情这一主调来看,其实这部片也有不少温馨动人的场面的,比如一个父亲,当他要举例证明他有多爱自己儿子时,他有多么焦躁,那一刻我想我们和他都明白,爱是只能感受,而难以说出来的。当他载着自己的儿子,虽被好几辆警车团团围住,却依然满足地笑时,他只是,想用一个游戏逗儿子开心。当他的父亲为了他家庭的完整而甘愿骨肉分离,写给他的信更希望他们能平平安安而已时,我想他那句"再让我好好看看你,我不想忘了你长什么样子"已深深地烙印在我心底。
我觉得也许真的没有必要很理性地去看待《刮痧》,因为真实的住美生活我并未经历,我觉得它就是一部电影,也无需把它放到探求文化冲突那么高的高度来鉴赏,,它有真挚得打动人心的东西,这就够了。
如果有时间的话,真的希望大家能好好观赏一下《刮痧》这部电影,它的确是一部好片。
《刮痧》观后感
其实"刮痧"这个词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小时候在外婆家过暑假,天太热,玩累了,外婆会拿个小碗,盛一些水,然后用调羹蘸点水为我和哥哥"刮痧",当然这是相当不正宗的刮法,听外婆说刮痧能祛暑解乏,很"灵光"的,还说在背部留下的红色刮痕颜色越深,就说明效果越好,解掉的乏越多,反正刮完之后我们倒真是感觉挺轻松的,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外婆说那是土方,于是我们对"土方"肃然起敬。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就在"刮痧"被e时代的我们渐渐淡忘之时,一部名为《刮痧》的电影闯入了我的视线。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上海银幕》报上的一则简短的故事简介,立刻被这部由刮痧引起的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所吸引,盼望着它能早日上映,昨天全市首映,我当然去一睹为快啦。这部影片由郑晓龙导演,这家伙可能有美国情结吧,他当年执导的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好评如潮,轰动一时,也使大家认识了王姬,剧中的主题歌《千万次地问》也被四处传唱,经久不衰。这次他又把剧组拉到了美国,在美国全程拍摄《刮痧》,无疑是一次新的冒险,新的挑战。俗话说"不打没有把握的仗",郑导的心里有谱,他能成功。他也确实成功了。影片的制作班底强大,卡司一流,在"纽约的秋天"做着"姜饼人"的旅美摄影师顾长卫的爱妻蒋雯丽与香港演技派大明星影帝梁家辉"情人""牵手",在剧中扮演一对在美国奋斗的中国夫妻--许大同和简宁,大同的父亲则由资深老演员朱旭担纲,70岁的老人表演自然感人,为影片增色不少。影片的剧本创作则由中美双方共同完成,请美方人员撰写部分剧本的目的在于让这个发生在美国的故事显得更真实更可信,不至于会出现有悖于常理之处让人贻笑大方。的确,剧本非常扎实,足见主创人员的功底,激烈的听证会辩论既合理严谨又不失幽默,融入了许多好莱坞类型电影的元素,难能可贵。影片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一部好的影片贵在出新出奇,通过"刮痧"这一中国民间土方拍出反映中美文化及道德观念冲突的影片着实让人佩服编导的功力和创新意识。本片的英文名字很简单:THE TREATMENT,有人会问,那为什么不直接用刮痧的音译guasha呢(在片中guasha也被用做动词)?我想编导的意图应该是比较明显的--在美国人看来,生了病似乎只有通过打针(注射)吃药才能解决问题,而中医则不同,可以通过针灸等使病情有所好转或得到根本治愈。本片涉及的刮痧虽说是一种民间土方,但它有增加血液循环等疗效,头疼脑热等小毛小病也能通过它得到治疗。可这种"治疗"在美国人看来实在是闻所未闻荒唐透顶,在人的背部留下了深深的红印,简直是一种MALTREATMENT,一种ABUSE(虐待),于是,冲突产生了,一场耐人寻味的好戏也就开场了。
刮痧观后感【篇2】
《刮痧》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它叙述了一个由于中美之间文化差异,道德观价值观差异而引发的虐待儿童案件的一个故事。
电影主人公许大同赴美8年,在游戏公司任职,参与开发的游戏获得年度大奖,与夫人简宁育有一子丹尼斯,聪明可爱,又从中国接来老父亲,事业有成,家庭和睦。许大同本以为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所认为的美国梦,但一次儿子肚子疼,爷爷因为看不懂药瓶上的英文字母而选择给孙子采取中医传统的刮痧治疗方法。但后来丹尼斯意外受伤,在医院就诊的时候被医生发现背部刮痧留下的伤痕,怀疑许大同涉嫌虐待丹尼斯,并通知儿童福利署,对丹尼斯实行监护。由此也展开了许大同漫长的夺回儿子抚养权的斗争。
刮痧这样一件在国人眼中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一种治疗方法,在那个年代在美国,是完全无法被理解的。中医讲究的的七经八脉,气血丹田,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这在西方人看来是完全不能理解的。西方是现代医学的发源地,他们的外科手术,药物治疗等各种方法都要讲究科学,都要实实在在的科学依据。中医这种结合了中国传统儒家,道家思想的,很多时候都要结合到哲学等方面的治疗术,有许多都是目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在听证会上,方大同向法官各种解释什么叫“刮痧”,但法官包括方大同自己的律师都觉得荒谬。这些不解与误会不仅仅是文化上的差异,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对东方文化的不了解。这也提醒了我们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性,积极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迫切性。今天的中国不应再披着神秘的面纱。
其实在这部电影里,不仅仅体现了文化上的差异,中西方在意识与观念上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许大同为了儿子父亲离开的安心,儿子能回到妈妈的身边都对自己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圣诞节为了能不让儿子失望,先是与抢劫礼物的抢劫犯殊死搏斗,后又徒手攀上9楼,这一切的一切无不体现出了一个长期受中国文化教育的男人对于家庭,家人的这种责任感与担当,有着浓厚的家庭观念。这与美国文化是截然不同的。美国人更注重的独立精神,更注重个人的发展,追求个人自由、自由思考和选择。美国社会是更加理性,规则的社会,而中国则充满着更多的人情与关系。
从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出,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是不能消除的。我们能做的就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增进互相之间的了解。对未知充满敬畏,对不同充满宽容。
刮痧观后感【篇3】
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在家的爷爷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而这就成了丹尼斯一次意外事故后父亲许大同伤害孩子的`证据,继而在法庭上下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冲突,一个原来美好幸福的家庭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看了这篇影片后感想颇深,我总体上感受到了影片中要表达的东西。
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
通过很多的细节描写让人感受到父爱温暖博大。许大同与其父亲的爱及许大同和丹尼斯的爱。许大同在法庭上的一段独白最能代表所有父亲的心声。现在我不这样想了,我只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希望他幸福、健康、快乐。我为自己是一个父亲而自豪,像所有的父亲那样,我爱我的儿子胜过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许大同的父亲在给大同的信中写道:我如今别无他求,就是盼着你们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均用了平安二字。恐怕这是父子之爱的最好表达,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还有,影片中许大同在听证会上表现的急躁冲动,与他作为一位工程师的性格完全不同,我认为是因为他对将要丧失孩子监护权的焦虑以及恐惧造成的。影片中许大同冒着触法的威胁,偷偷带走孩子。随后警察发现他们。为了不让孩子知道真相,他带孩子玩起了警察捉小偷的。这个场面轻松快活,孩子在愉快中睡了。而影片结尾许大同攀爬9层楼,把他对孩子的爱推向顶峰。影片另一场父爱是许大同的父亲对许大同的爱。如他找到检查官说明刮痧的实情,如机场泪流满面的父亲,以及痛斥大同乡逃避的父亲。这就是父亲对孩子的爱啊!
《刮痧》中许大同夫妇在事情发展中的不同表现,很好的展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的不同表现,同时也表现出夫妻之爱的不同。许大同对妻子的爱是深沉的,简宁对丈夫的爱是细致的。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许大同夫妻二人喝酒的场面。在这之前,简宁先做的是收拾大同的房间和阻止大同喝酒。当两人喝醉之后,简宁说大同是臭狗屎,大同表示了认同,这是对由于自己不冷静失去儿子的最深的自责。但当简宁说自己贱时,大同却表现出无比的激动,阻止妻子这么说。在这里表现出男人的爱,不善措辞,却又深沉如海。这里也表现出男人坚强背后的软弱一面。
刮痧观后感【篇4】
《刮痧》是一部中国大陆拍摄的以中国传统中医中刮痧治疗方法为载体,反映中、西方文化冲突的影片,移居美国的华人许大同的孩子感冒了,华人家庭用刮痧方法治疗,但却意外遭到儿童保护组织的控告,因为他们认为许大同有虐-待儿童的嫌疑,这场误会最终虽然消除了,但却给许大同的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看完成这部电影,让人没有办法感到轻松,我一方面为梁家辉饰演的父亲许大同对孩子、家人的深情所感动,另一方面也对中、西方文化之间巨大的鸿沟,以及相互了解的不对称性而感到惋惜。
中、西方两种文明之间存在文化差异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可避免,要消除这种文化隔阂,就必须要相互增进了解,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消除误会,但很遗憾的是,中、西方两种文明的交流,双方的态度和主动性都不一样,是非常地不对称,也就是说中国人对西方文化了解的程度,远远大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了解程度,从片中可能看出,许大同一开始对美国的生活是非常向往,似乎已经融入西方主流社会,但这都是许大同自己的努力适应,他们能够在西方人主导的社会中有所作为,说明他们非常了解西方文化,但“刮痧”事件发生后,让许大同一家感到震惊的是,西方人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不仅仅是不知晓,甚至有些误解和歪曲,比方说片中对方律师对“刮痧”、“孙悟空”这些中国元素的解释,可以说完全是污蔑了,就算是这名律师是有意而为之,而法官、许大同的老板等对此也毫无认识,这就是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所造成的。
这种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造成文化相互认知的不同,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认识远远大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认知,而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又是和国家实力相对称的,目前西方文化是世界主流的文化,就是因为西方的国家通常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所以西方人自身就会产生一种文化优越感,所以他们就不可能主动去了解别的民族文化传统,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但作为中国人,我们要增进文化交流,不仅仅我们要多多学习西方文化,同时也应该积极地将本民族的文化向世界传播,过去我们就不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甚至连中国自己也要贬低自己的传统,试想现在中国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刮痧”,有多少人看病会想到看中医,这了难怪“端午节”也被别人抢注了,筷子也被西方人认为是日本人发明的,等等诸如此类,现在中国的经济实力强大了,自然而然地学习中国文化的人增加了,我相信像电影中“刮痧”这样的误会会越来越少。
在这部电影中,最应该反思的应该是许大同本人才是,这次“刮痧”事件与其归咎于文化冲突,还不如归咎于许大同个人的失误或其性格上的缺陷,在片中许大同夫妇是知道美国的相关法律,比方说对孩子的保护-法律、中医“刮痧”不被法律认可等,但他们在主观上并没有认真看待,没有认识到不尊重这些法律的后果严重性,许大同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而且是在深夜中,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的,再加上他在众在面前打小孩,这些都无法让人认同他是一位负责人的父亲,后来他第一次面对法官的陈述,明显是表演的成份居多,他只是想走过场似的解决问题,请的律师也是一个门外汉,他声泪俱下的表演让人看了反而有些呕心,至少让人觉得他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最后他一系列的冲动举动,再次证明了他性格的不成熟,在危机面前缺乏冷静的思维,许大同的悲剧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对法律的漠视,我相信对法律的漠视,并不是我们中华文化的传统,在任何一种文化中,不诚实、违法行为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本片对许大同这个角色形象,是一个典型的中、西方文化结合的产物,是一个具有中、西文化的复合体,在他的身上不但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敬老爱幼、敬业持家的品德,又有浓厚的西方个人冒险、英雄主义色彩,他作为儿子,对没有能很好地孝敬自己的父亲感到内疚,自己发达以,将老父亲接到美国照顾,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的思维,虽然父亲对新的生活不能适应,但内心还是非常幸福的,他作为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高兴,他在圣诞夜,变成“蝙蝠侠”,可以说是奋不顾身,他身体这两种不同的文化碰撞,结果不仅仅是智慧的火花,有时也会酿成悲剧,比方说将孙悟空设计到游戏当中,出人意料地取得成功,并因此获得游戏设计大奖,但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教育子女,比方说“打是亲、骂是爱”、“打自家孩子是为了给对方面子”,又让他陷入“家庭暴-力”的泥潭,所以说如何处理好这种文化差异,对许大同似的华人才是最至关重要的。
刮痧观后感【篇5】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我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一样。中国文化的核心是至情至性,而西方文化更讲求理性的梳理。这就好像一个性情中人与理性至上的人之间发生碰撞,在各自的思维方式主导之下展开一场拉锯战。
影片《刮痧》中以游戏设计师许大同的故事为线索展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主人公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因为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而采用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刮痧”给孙子治病。儿子因为意外摔伤后在医院被医护人员看见背部的痧印而指被虐待进而强制留在福利院。
丹尼斯因为打游戏而与许大同上司昆兰的儿子打架,许大同明白后勒令丹尼斯道歉,在丹尼斯拒绝后打了孩子一巴掌。这在我们看来一个十分平常教育孩子的举动在美国人眼中却是伤害孩子的证据。以许大同为代表的中国人则认为孩子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并以“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明打孩子是爱的一种体现。但在以昆兰为原型的美国人眼中,家长与孩子是平等的,家长并不能为孩子决定一切。
在听证会上,一位帮许大同妻子简宁接生的护士则指出在孩子出生时,因为早产使得母亲与孩子十分危险。她得知许大同坚决保住妻子的答复中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在听证会上大吼出一句:野蛮的东方人。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大人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只要大人还活着,总会再怀孕,当然不能舍弃大人。
听证会上,辩方律师把中国家喻互晓的孙悟空搬上来。在中国,孙悟空视为打破礼教的像征。他不服天命,大闹天宫并协助唐僧远赴天竺取经,是英雄的化身。而在对方眼中,他却成为一个捣毁他人劳动成果缺少管教的猴子,直言我们为何把这样一只野蛮的猴子当做道德的化身。
昆兰在听证会上作证,指出当时许大同确是打了丹尼斯。许大同却质问昆兰“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出卖我”。但昆兰却很委屈,他只是实话实说了而已。在中国,认识时间越长,关系就会越紧密,为朋友承担的义务也将越多。
许大同要求阐述他有多爱他的儿子,他强调说儿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们家继承香火的后人,是比他们自我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在美国人眼中,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不属于任何人,谁都不能决定他是属于谁的。
这部电影,不一样的文化背景,是引起了剧中诉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这部电影不仅仅展示了不一样文化所带来的矛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那铭心刻骨的爱——关于人伦、关于民族。
刮痧观后感【篇6】
《刮痧》这部电影非常直白的反应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而这种文化差异同样体现在法律和司法领域,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就是不同文化所孕育出的法律以及法律文化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甚至是产生激烈的冲突和矛盾,这也是当今社会不同法律文化的国家和地区在互相交往中都可能面对的一个问题,这也为法社会学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方向。 《刮痧》中选取了一个很好的角度来表现中美两国之间的文化差异和民众之间缺乏互相了解和认识导致的一些麻烦和争端,影片中的一家四口在美国的生活非常能表现很多华人到了美国定居后所面临的一些文化差异和问题,同时也表现出美国的主流社会的主流文化不能很好的理解和接纳东方文化,而是坚持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一切问题。影片中的父母比较成功的融入了美国社会,但是这也不能否认其与西方社会文化存在排斥性,而儿子在美国出生成长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完全融入了美国社会,但是其传统文化和家庭文化或多或少的也会有一些矛盾体现出来。
我认为影片所体现的主题在于比较法文化,而通过法文化的差异又引申出中美文化中的一些冲突矛盾焦点,如关于教育的看法、方式等的冲突;关于友谊看法和理解的冲突;关于传统文化的冲突,而其中最为重要也是矛盾集中点就是传统文化的冲突。
一、关于教育的看法、方式的冲突
影片中许大同为了儿子丹尼斯和老板的儿子打架的事情,而要求儿子向对方道歉,在儿子拒绝之后就动手打了儿子,后面也说要儿子道歉是为了给他老板的面子,这里的打儿子和给面子在中国来说就是非常常见的事情,而在美国文化中就觉得不可思议。在美国人眼里甚至是许大同在美国出生成长完全不了解中国文化的儿子来说是不能理解中国传统文化里教育子女所奉行的“打是亲、骂是爱”以及“爱之深、责之切”的文化内涵,也是不会赞同以这样的方式来教育子女,而甚至于别人用这样的方式来教育子女他们也会介入其中予以阻止。这些都是体现了中美两国文化中对于教育的看法和方式存在很大的冲突的例证。
二、关于友谊的看法、理解的冲突
影片中许大同的老板站在许大同的对立方作证,也可以说是造成小丹尼斯没能顺利回家的一个原因之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方面宣称是很好的朋友,另一方面又站在对立方的立场上而不帮助自己,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是很难想象和很难理解的,然而在美国文化中把情与理、情与法能够很好的分开以至于这样的事情是很平常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讲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友情和义气,而在美国主流社会这是不可能得到认同的,也就是两国的文化差异太大,民间又缺乏沟通和了解导致两种文化的人之间由于文化差异导致的矛盾经常性上演。这些也就是中美两国文化中关于友谊的看法和理解存在很大冲突的例证,同时也说明不同文化之间加强交流与沟通,提升文化认同是非常重要的。
三、影片中体现最大的主题就是两国文化的差异,包括上述关于教育、友谊和冲突也都是源于文化差异,其中文化的差异和互相不理解不认同导致影片中对于刮痧这一种在中国非常普遍的事情在美国却会引起一场官司,而且还是一场私权利对抗公权力的官司,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个冲突。
其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中医在美国主流社会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当然这也说明我国医学人才应该努力将中医推广到世界,让全世界承认并尊重中医的同时也让全世界的人受益。其二是中美两国现实国情差异很大、其法律与法律制度差异很大。其中现实国情中中国的家长把孩子放到家中自行外出是和平常的事情,有的人因为谋生出远门很长时间把孩子留在家中也就是留守儿童的问题,这在中国是很平常但其中也有很多无奈的.因素;然而相同的事情在美国就可能构成违法或者犯罪,这在中国社会是不能理解的也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其中两国的法律文化差异也很大,中国对于除了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会由国家机关强行介入之外基本上都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而美国司法机关对于很多问题都会主动介入,其中也包括一些社会性的组织介入,这种差异在影片中的表现是比较深刻的。
总体来说,影片所表现的主题是由于两国的文化差异所孕育出的不同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这也是法社会学派比较关注的比较法文化和比较法律制度的两个点。而影片的结局还是比较好的,也为我们在以后碰到类似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提供了一些思考和办法,也启示我们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应该加强联系和交流,以期达到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和谐世界。
刮痧观后感【篇7】
上周周末观看了老师推荐的电影《刮痧》,感觉影片非常好看,有几个出彩的看点,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想跟大家在这分享一下。我认为《刮痧》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具有诸多的成功之处。
《刮痧》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北京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懂得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没想到这却成为了丹尼斯父亲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闹到了法庭上去。在法庭上,一连串的矛盾冲突更是接踵而来,一个原来幸福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对中国人来说只是一件小小事情的刮痧,为什么一到美国就变成了一件要打官司的麻烦事了呢?刮痧在中国经历了几百年甚至是几千年的历史,为什么一到美国也变成了虐待儿童的违法行为了呢?这些问题都很自然而然地引起人们对它的思考。
在很多人看来,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许大同一家的飞来横祸归根到底也是由于中西文化差异。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许大同一家飞来横祸是由于中西文化差异所致,还不如说是由于法院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因为中西文化差异对法院判案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着的因素,它不可能会成为许大同一家飞来横祸的直接制造者。只有当文化差异或者说文化盲区不被认识时,才可能造成法律的.不公正,才可能给许大同一家带来横祸。
这部片子中的主要线索——刮痧来说。刮痧作为中国的一种医学文化,在中国流传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然而,在美国的文化里就没有对刮痧进行“科学”的解释。因而,刮痧不为美国人所知也不奇怪,丹尼斯背部所留下的刮痧的痕迹被美国人认为是一种虐待儿童的证据,这也是不足为奇的。但是,作为一个法治的国家,不能因为人们对刮痧的不了解或是不承认而没有对刮痧这一证据进行认识和核实,也不能因为中国文化的与美国文化的不同而进行排斥不加以考虑。
因为法律讲求的是正义,法院判案讲求的是事实。然而,在这部影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在还没有真正了解刮痧,还没有真正了解文化差异或是文化盲区的情况下,法庭就作出了剥夺许大同对儿子扶养权的决定。这无疑就是对违法证据没有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法律与正义的背道而驰,最终造成许大同一家悲剧的产生。
设想下,如果法院能够切实地去了解刮痧,去了解中西文化的差异,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它还会作出如此荒唐的判决吗?我想那绝对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许大同一家的不幸,与其说是中西文化的差异所致,还不如说是隐藏在中西文化差异背后的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
另一方面,也可以清楚地看得出这是那位美国律师为了赢得这场官司所采取的一种手段。这一切的一切在中国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然而,在这部影片中,这些不可思议的做法却成为了说明许大同有暴力倾向的证据,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证据还得到了法院的认同。这难道是中西文化的差异的错?不,在我看来,这更多的是没有对指控许大同有暴力倾向的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的错。那位美国律师还能把它作为赢取官司胜利的手段吗?我想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一言以蔽之,这也说明了许大同一家的不幸,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
父爱,这是影片另一个闪光点。影片中许大同在听证会上表现的急躁冲动,与他作为一位工程师的性格完全不同,我认为是因为他对将要丧失孩子监护权的焦虑以及恐惧造成的。影片中许大同冒着触法的威胁,偷偷带走孩子。随后警察发现他们。为了不让孩子知道真相,他带孩子玩起了警察捉小偷的游戏。这个场面轻松快活,孩子在愉快中睡了。而影片结尾许大同攀爬9层楼,把他对孩子的爱推向顶峰。影片另一场父爱是许大同的父亲对许大同的爱。如他找到检查官说明刮痧的实情,如机场泪流满面的父亲,以及痛斥大同乡逃避的父亲。这就是父亲对孩子的爱啊!
综上可见,在《刮痧》这部影片中,许大同一家的不幸归根到底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致使法律与正义背道而驰所致。具体来说,许大同一家的不幸是隐藏在中西文化差异背后的没有对客观存在的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判决的不公证,法律与正义的背道而驰所致。
《刮痧》影片中许大同一家的不幸,就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的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判决不公正的结果。在这个时候,最容易让我们想到的一句话,就是弗兰西斯·培根曾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也许有人会说《刮痧》只不过是一部影片,只是一种艺术,不足以说明什么。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艺术除了高于生活之外,它还是来自于生活。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不缺乏由于对违法犯罪证据没有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而造成不公正判决的案例。
看完《刮痧》这部影片之后,再联系我国当前的法治现实想想,真是感慨万端。到底法律成为正义的代名词还需要多长的时间呢?记得曾经我在班中做过这样的一个调查,就是对法律的可信度的调查。但调查结果却令人感伤,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法律不可信,这不是因为法律的本身是恶法,而是因为司法的不公正从而导致法律不能代表正义的不可信。但愿意在不久的将来,法律不会因为司法的不公正而与正义背道而驰,至少也不会由于没有对违法犯罪的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而造成法律与正义背道而驰。那时,法律真的能够成为正义的代名词,在再一次对法律的可信度调查中,人们的回答都是这样:“是的,我相信法律”。
刮痧观后感【篇8】
电影《刮痧》由郑晓龙为导演,梁家辉、蒋雯丽等主演,主演反映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互相不能理解而形成的矛盾冲突,在海内外华人范围中产生了一定的反响。
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许大同来美八年,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五岁的丹尼斯闹肚发烧,在家的爷爷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而这却成了丹尼斯一次意外事故后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法庭上,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和证词,使许大同百口莫辩。而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西医理论又无法解释通过口耳相传的经验中医学。面对控方律师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的“全新解释”,许大同最后终于失去冷静和理智……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
父子分离,夫妻分居,朋友决裂,工作丢失……接连不断的灾难恶梦般降临,一个原来美好幸福的家庭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努力多年、以为已经实现了的美国梦,被这场从天而降的官司彻底粉碎。贫民区的破旧公寓里,偷偷相聚的大同夫妇借酒浇愁,抱头痛哭。
圣诞之夜,许大同思家团圆盼子心切,只有铤而走险,装扮成“圣诞老人”,从公寓大厦楼外的水管向高高的九楼——自己家的窗户悄悄爬去,结果引来警车呼啸而至。
最终经过多方努力,误解被解除,许大同又回到了生活的正轨。这一事件也给他身边的人们带去了很大的改变。
刮痧是中国传统的自然疗法之一,在我们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小的时候便亲身尝试过。只是到了以解剖学为理论基础的西方医学氛围,不相信经验传授,不理解就带来了曲解。律师甚至还对《西游记》中孙悟空的进行评价:“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临走还毁了人家的制作车间象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中描绘成英雄……”许大同是怀揣着美国梦来的,他曾以为事业有成就已经实现了美国梦。然后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次打击就让一切支离破碎。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存在是必然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碰撞,不理解和曲解如影随形。这是埋在根里的东西,是时间潜移默化下的积淀。但是,也不是完全不能消除的。在电影的最后,昆兰来倒唐人街亲身体验了刮痧治疗。理解和观念上的转变使他开始为许大同撤案而多方努力。最终为电影赢来的是大团圆结局。或许,文化认同的根本是尊重。尊重是拥抱另一个世界最好的敲门砖。
事实上我还想说,不只是对外来文化需要有足够的尊重,对于自身的传统文化,我们也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尊重。文化差异本身,在如今,在年轻一代中也有很深的体现。通过对影视节目文学作品的片面解读,崇洋媚外的思想不论是不是文化入侵的产物,但在我们自己本身已经给老一代和年轻一代的心里划出了距离——比代沟更深刻。文化多元化是大背景,文化融合的结果应当是求同存异。没有人有权做这个世界的评判官,或许对于年轻一代的我们来说,看多了西方生活方式以及理念,也该用正确的眼光看看我们的身边。那些老人,那些我们有意无意还保留着的举动。只有我们能够自己正视自己,才能在正在发生和将会持续发生的文化碰撞中获得尊严,获得尊重。
刮痧观后感【篇9】
电影《刮痧》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由梁家辉和蒋雯丽主演。梁家辉主演的许大同在美国打拼了八年,最后拥有了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的家庭,他把在北京生活的老父亲接到美国同住。一次,许大同六岁的儿子丹尼尔肚子痛,老爷子就用中国传统的疗法给孙子刮痧。结果,丹尼尔意外受了点外伤,在医院理解检查时,医护人员看到他背上的痧痕,怀疑这孩子在家里长期受到虐待,于是联系了美国儿童保护中心,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官司。
许大同虽然在美国生活了八年,却没有练就出美国式的思维,这使得他在这次官司中处处碰壁。在为他举办的颁奖式上,他的儿子打了上司的儿子,他要求儿子向对方道歉,儿子不从,他当着众人出手打了儿子,老爷子指出他这是当面教子背后教妻呀。之后,正因刮痧的事情他被指控虐待儿子,听证后上对方律师请来他那位上司证明他是否真的动手打过儿子,这位上司不敢对法官撒谎只能回答yes,许大同据此认为上司出卖了他而提出辞职,上司认为他所谓的正因尊重上司而打自己的儿子是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时,许大同用汉语脱口而出道不一样不相与谋。听证会上对方请的另一个证人是当年给他儿子接产的护士,这位护士指出他在危急时刻以前说过保大人不管小孩,他又一次用汉语脱口而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见他在说出满口纯正英语的时候,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还是中国式思维。
美国人不了解中国的刮痧,法律上也不承认其合法性,许大同在听证会上很激动地讲着人体的七经八脉像无数小溪流向江河又奔向大海,气发自丹田又回到丹田,没有一个法官或是律师能够听懂,他们要求找医学权威来证明,但是这样的权威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于是案情的发展越来越让人揪心甚至愤慨:儿子丹尼尔只能被放在福利院,和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生活在一齐,以至于他认为父母是要抛弃自己;许大同这边的辩护却一次次失利
影片在后半部分却有不少感人的镜头,老爷子找到许大同的朋友一个做版权辩护的律师约翰,连比划带画图告诉他不是许大同给丹尼尔刮的痧,而是他刮的。约翰问许大同的妻子蒋雯丽扮演的简宁为什么他在法庭上要说是他做的?简宁回答正因他是中国人。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答案!大同和他的父亲、大同和他的儿子、老爷子和孙子之间发生的故事,皆正因他们是中国人,在中国司空见惯的事情与道理,到了美国却说不清楚了,一个深爱儿子的父亲被指控虐待孩子,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无辜。
故事的转折是从律师约翰那里开始的。约翰自己找了一个中医去体验刮痧,这位中医一边用英语给他说刮痧的原理,一边在他后背上刮出了深深地痧痕,然后让他用镜子看自己的后背,问他是否感觉这是虐待,约翰最后明白了一切。圣诞节的夜晚,约翰去找原告方,告诉对方他有一个两千年的理由。而另一边,大同和妻子协商了分居,这样儿子好歹能够和妈妈在一齐,而爸爸则不允许靠近。圣诞节的夜晚,这位痴情的父亲正因被保安拒绝回到自己家里而选取了爬窗户,他扮演成圣诞老人从一层爬到了自家九层的窗户上,整个过程有惊无险,一家人最后团聚,约翰和原本起诉他们的劳瑞娜一齐来告诉他们:法官已经撤回了禁令。
这真的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不一样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是主题,然而影片也从很多方面展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明白,展示了人性中完美的一面,尤其是其中表现亲情的情节,几次使我落泪。在人物对白上,有中国式的含蓄与深情,也有美国式的简洁与幽默。中国方面的几个主演都是演技派的,自然不必多说。我这一段时刻也去影院看了几部影片,都懒得写点感受,看来这部电影真的是打动我心了。
刮痧观后感【篇10】
《刮痧》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北京移民家庭正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热,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了解药品上的英文阐明,便用中国官方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就是正因这么一件小事,大同夫妻继而被控告虐待儿童,一个又一个物证人证令夫妻俩百口莫辩,就正因西医根本无法了解这种传统中国疗法。在法庭上,一连串的辩论辩论更是相继而来,一个本来幸福完美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四分五裂。
这一切从大层面上反应了全球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文化差异。刮痧是一种中国流传了两千多年的传统治疗方法,具体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透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潜质和免疫机能,从而到达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当然,在身上也会有一些淤血的痕迹存留;但其主体是好的。而在影片中,许大同就说:“我爱美国!那里是我的家!”八年的美国生活已经让他有自信说自我是美国人,并且和其他美国人一样自豪地称爱国。但无论他的英文说的如何字正腔圆,心里对美国梦、美国生活有多么的热爱和眷恋,他骨子里的中国传统文化所根植的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却怎样也改变不了了,例如丹尼斯和朋友的儿子打架,他会为给朋友面子而当众体罚自我的孩子,并坚称:“打是疼骂是爱”等。这一切是在号称“民主、法制、科学"的美国的政治、法律所明白不了的。正是由于美国法院不了解中国刮痧疗法,不了解中国传统理疗的背景,所以在法庭上,他们根本不能理解和体会这样的一种文化。就许大同来讲,处理问题的关键也就集中在如何证明刮痧是一种传统疗
法,并且与“虐童”无关,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让法院的相关人员或者诸如电影后面他的老板所做的那样,仅有这种思路下,才能最快的解救自我的儿子,打赢官司。
对他国文化的蔑视实际上就是对这个人文化观以及价值观的一种蔑视。我早已忘记了是谁说过的这句话。但这句话其哲理性是不可辩驳的。美国人和中国人教育子女的方式不一样,所以导致原本很幸福的许大同一家,在抚养院的律师逼供下,显得如此狼狈。而美国这种方式,并不是说不可取,但至少也能够听取孩子的意见和心声。小孩虽然没有独立的民事潜质,可是他是一个有意识并且有必须辨别潜质的独立个体。即使不能全部坚信小孩的话,也能够透过部分他的反应来决定他真实的状况。在这一点上方,电影中根本没有体现。而在控方雇佣的美国律师在法庭上这样描述《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用以证明移民美国的许大同有暴力倾向:“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并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临走还毁了人家的制作车间——象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中描绘成英雄……”于是这位自认为已经被美国本土化的许大同先生在法庭上失控了!但我想只要是一个中国人就绝对不会再简单的把它当作是一个家庭官司了,试想会有哪个华人能够容忍外国人那样歪曲甚至是变态的解读我们的四大名著
之一的《西游记》!又有哪个华人能够容忍一个外国人那样貌挑衅甚至是带着玩弄的意味解读我们中国人的价值观跟道德规范又有哪个华人能够在这种陷阱面前不深陷于是那个美国律师成功的刺激到了大同的情绪,更是成功的引诱大同掉进了他精心设置的牢笼!那里面充分的暴露了中美之间严重的文化上的以及价值观上的差异。可是人类还是有很多的共性都是相通的。但也不可否认有必然的因素。据调查此刻的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还停留在中国解放前的情景,中国是贫穷落后的,中国人还穿着长袍马褂等等。此刻歧视中国人的事情在美国还时有发生。当大同送父亲回来,将孩子带回托管所,一向中国特色的猴王玩具掉在地上,受到警察的践踏,难道受到践踏的仅仅是一个玩具,恐怕受到践踏的还有中国文化吧!
《刮痧》的另一个明白层面是情感,包括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这几者又以父子之爱为主要方面。电影中对于父爱的刻画十分细致,个性是许大同在法院听证会和最终爬楼的这两场戏。在听证会上,一向淡定的许大同也被律师逼的发疯,这其实就是他对于丹尼斯极其深刻热烈活力的父爱所导致的,真是由于这样的爱,让他无所顾忌,甚至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带儿子见姥爷,最终还在圣诞节爬上了九层的高楼。我想导演选取用圣诞节这样的节日是为了说明中国的团聚文化在西方的节日里也能够出现,这涉及到了文化的广义性,及一个大同世界。避免不一样文化冲突的关键,就是相互的了解和包容。
不得不说的是大同在晚宴上对丹尼斯的教育,这点上,大同完全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中国式父亲,关掉电游,拍打丹尼斯的脑袋,这一系列的动作正是我们在中国这大环境下所常看到的,但我想作为美国人的昆兰对此产生疑惑是很正常的。(正因美国对小孩的教育跟中国有很大的不一样,小丹尼斯也说过,“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之后大同辞职的时候也有说道,当时他打自我的亲生儿子就是为了表示对昆兰的尊敬,对于这,昆兰更是觉得不可思议,正因他无法想像为什么会把打自我的孩子跟对别人表示尊重这两个毫无关联的事情联系起来。而这恰恰是一种在中国看来是再简单可是的道理了。却在桑兰那里无法得到明白和认同。
影片最终,星光灿烂的夜空深处响起各种语言的声音,美妙如星空下绽放的显眼礼花,动听如维纳斯的声音!其中有许大同和简宁在教儿子讲中文的声音。
最终,不得不说《刮痧》是一部成功的电影作品。能够说,在电影中,“刮痧”本身只是一滴水,但其资料确实十分丰富,蕴藏着生活这个什么都可能发生的海洋的真义。
刮痧观后感【篇11】
总觉得这是一部以西方手法拍摄的电影。影片中随处可见的“矫情”、“个人主义”、“敏感”、“歇斯底里”(许大同在听证会上的爆发、妻子狂打游戏、影片最后许大同爬高楼等等)无不是好莱坞电影的代表元素。用西方的电影元素讲述一个扞卫“中华文化”的命题本身就很滑稽,就像影片中唐人街的老中医用英文把“气”翻译为某个中文意思是一个和“气”毫无关系的词语,让人发笑。
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想用西方的价值系统和词语重新对其以“刮痧”借代的中华文化进行解释,但是我怀疑他是不是能表达清楚。反正我是看不明白的,当检方的律师转述许大同小说的细节的时候,谁会想到“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是许大同用英文描写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的主角孙悟空呢?当然,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也是反对这种“解构”手法的。不过,我不明白,当许大同口口声声为中华文化辩护的时候,影片的作者的立场又在哪里呢?反对?或者说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清楚过。
我十分怀疑许大同“扞卫者”的身份,我在想,当他用英文对妻子、儿子说“我爱你”的时候,当他用“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描述孙悟空时,各自对应的是“中华文化”的哪一种情感?或者说根本与文化无关?就像与赵燕被打案一样,不过是骇人听闻。
影片的作者所讲的故事根本不能算作一种“文化冲突”,因为我觉得真正的文化冲突是不需要证据的,就像教皇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教民不应该祭祖,而康熙也同样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人当然得祭祖。许大同的美国同事用自身的刮痧经历最后说服法官“不是伤害”,表明这个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的“事件”,不过是一场误会。
影片中唯一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和那个作为检方证人的许大同的女邻居,当她喋喋不休的发表对“中华文化”和“中国人”的“宗教”般的感情时,是法官而不是“中华文化扞卫者”许大同阻止了她,而且不是用“宗教”般的手段。确实,法官只能判断世俗争议,文明的冲突不在他的受理范围。
至于影片的作者的最终意图,最有可能是在亨廷顿和一些中国人喧嚷“文化冲突”的时代,以实践的方式对各种文明进行甄别、选择,从而完成文明的融合,开出文明的新时代。
刮痧观后感【篇12】
《刮痧》这部影片是一部很优秀的作品,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电影《刮痧》主要讲述的是北京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刚从北京来的爷爷正因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所以采用中国传统的疗法-刮痧来给孙子治病,没想到最终却成为了孩子的父亲虐待孩子的证据。一家人在法庭上百口莫辩,有苦说不出,一连串的矛盾接踵而至,原本的一个愉悦美满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男主人公许大同远渡重洋来美国生活了八年,他一心想要融入美国社会,为此他付出了很多的发奋。在行业的年度颁奖会上,他获得了年度最佳设计大奖,应对在场的众多兄弟姐妹和同事,他激动地说:“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最终实现了!”可是就是正因这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是他梦中惊醒,巨大的文化差异和法律制度的不一样,使他在梦想与困惑中徘徊。
刮痧是中国传统的自然疗法之一,它是以中医皮部理论为基础,用牛角、玉石等工具在皮肤相关部位刮拭,以到达疏通经络、活血化淤之目的。刮痧能够扩张毛细血管,增加汗腺分泌,促进血液循环,对于高血压、中暑、肌肉酸疼等所致的风寒麻痹都有立竿见影之效。经常刮痧,可起到调整经气,解除疲劳,增加免疫功能的作用。刮痧疗法发展到这天已经成为一种适应病种十分广泛的自然疗法。
电影《刮痧》这种中国的传统疗法,由于在美国的文化和法律中并没有对“刮痧”有很科学的解释,因而刮痧所留下来的痕迹被美国人认为是虐待儿童的证据,这也许不足为奇,可是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不能正因对刮痧的不了解而不对刮痧进行核实就随意定罪,不能正因中西文化的差异而加以排斥。影片中还有一些场景体现出中西文化的差异,不如原告律师歪曲“孙悟空是一向只道德败坏的猴子”;许大同当着外人的面打自我的孩子,也许在西方人看来是暴力,但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再平常可是的了。
法律是讲求证据的,是公平正义的,是维护人的正当权利的。该影片中的医生和护士在发现孩子受到“虐待”时,及时联系了儿童福利院,而法官和律师也在极力保护孩子,想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可是当其它国家的传统文化与他们的常识产生冲突时,科学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便成为了他们固守自我偏执的一种强有力的武器,他们甚至不理会被告人的解释,更不去追踪它的合理性,最终官司赢了,一个家庭也毁了。可是幸亏大同的老板认真探究真相才使得大同的得以清白,一家人最终团聚。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影片的最终一个画面:丹尼斯的父亲母亲教丹尼斯中文:“长城,中国,北京,父亲,母亲······”,是啊,美国的一切才完美,毕竟咱们身上始终留着的是中国人的血,咱们身上拥有的是中国人的灵魂,所以属于中国的传统东西咱们是不能丢的。
刮痧观后感【篇13】
昨日,忽然对《刮痧》这部电影重新燃起了兴趣。《刮痧》讲述一个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的华人家庭的故事。故事主人公之一,许大同,在美国生活发奋拼搏八年后,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和睦。
一天,许大同五岁的儿子丹尼斯肚子痛发烧,在家的爷爷正因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书,便用自己熟悉的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两天后的晚上,丹尼斯在黑暗中撞到了头,大同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但在广慈医院,医生发现丹尼斯的背上有醒目的瘀红,便认为这是许大同长期虐待儿子丹尼斯而留下的证据。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体罚、虐待儿童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慈医院像儿童福利局举报后,他们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对丹尼斯受虐待事件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出于对受虐待儿童保护,法律规定在保护被虐待和忽视的儿童方面是专家的其他政府雇员有权决定将受虐待的儿童迁离家庭,儿童福利局监护决定先让丹尼斯由州儿童寄养中心监护。就这样,许大同夫妇与儿子分开了,并要他们理解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上,控方一个又一个的证人和意想不到的证词,使得许大同方百口莫辩。争辩中,控方律师更是发挥了他的辩解潜质,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做了“全新解释”,许大同陷入了他的陷阱,最后最后失去冷静和理智,谩骂控方律师,并有动手打人的倾向,这正中控方的下怀:许大同是一个暴戾,有暴力倾向的人。这样的人,虐待孩子,不在话下。许大同方当然也理屈词穷。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
其实,刮痧,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透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潜质和免疫机能,从而到达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爷爷给丹尼斯刮痧,治疗他的肚子痛和发烧,有益于他的身体健康。但是为何中国流传悠久的中医治疗——刮痧,到了美国,竟成了伤害身体的违法行为了呢?
有人说,这主要是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所造,如,大同在朋友昆兰面前打自己的儿子,认为是出于尊重昆兰,爷爷也认为,“人前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但是,在昆兰认为,大同打孩子不对,伤害他人身体。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导致了大同与美国当地居民的法律观念冲突,能否和平、圆满地解决,关键在于不一样文化的相互沟通和明白。确实,正因大同的老板、儿童福利局的官员、法官对刮痧都一无所知,大同的解释也无法让具有工具理性的美国人明白何谓刮痧,当然也无法和理解刮痧,况且他们也未曾体验过刮痧,只看到的只是刮痧给丹尼斯身体留下的醒目淤血。看到伤痕,联想到承受如此严重的淤血的痛苦,他们更坚信眼见的才是事实才是真相。
其实,造成这样的冲突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彼此间的法律观念不一样。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多元的世界中,有不一样的法律观念,当这种观念彼此间互接触时,观念差异和互不相容就很可能导致法律的冲突。在中国,没有法律把刮痧归为违法行为,而在美国,刮痧是对人身体的伤害,触犯了法律。况且,美国人的法律观念十分强烈,个性对于儿童,美国控方咄咄逼人的动机恰是对丹尼斯人权的维护和人情、人道的体现,虽然觉得他们的可恶可恨,不可理喻,但是,站在控方的角度,我们也无法容忍丹尼斯长期受到忽视、伤害、虐待,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双方都在为丹尼斯的完美明天着想,冲突因此也就越来越激烈,影片表现出来的感情也越来越浓烈。在控方眼里,许大同是个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而在大同眼里,他们是一群工具人,只为硬邦邦的法律所活,不明真相,不讲道理。仔细想想许大同,他知道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违反了法律,但是他刚开始聘用了一位代理知识法案件的律师约翰·昆兰处理家庭问题,这是一个误区,这两个领域的法律风马牛不相及,尽管出发点是为了打赢官司,但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法律盲点,相对于具有强烈法律意识的美国人,这个盲点是不可原谅的。
美国人那种处理“严肃法律问题”的方式,在影片中得到很好的体现,最初的控告,审判,发现明白真相,撤销控告。这一连串的变化,大概都是正因他们对法律的严肃吧,但最后也不乏正直以及善良。
整个影片中,似乎亲情战胜了一切,但是法律亦在履行着她自身的职责,并在整部影片里将此演绎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