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怀着勤奋谋求卓越的心态,向您推荐一篇题为“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的文章,相信对您一定有所助益。写作是提升我们语文素养的必修课,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激发自身的潜力和天赋。优秀的文章背后不仅需要时间和精力的磨砺,更需要技巧和积累的沉淀。
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篇1)
欣赏照片是我的业余爱好,谁叫我老爸是摄影记者,得天独厚嘛!
这不,老爸又把他新拍的得意之作摆在了我面前,一些朴实的山民映入眼帘有的养鸡喂猪,有的挑水浇地,有的给孩子喂奶……他们是”12。23”井喷事故中的幸存者,重建着家园。终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张”荡秋千’的照片上:一间房子,一横房梁梁上垂下绳子,绳子上挂着凳子,凳子上荡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这是在荡秋千?真浪漫!”我羡慕地问在一旁整理资料的老爸。
爸爸抬起头来低沉地说:“是在荡秋千,可没你想的那样浪漫。
于是,爸爸放下手中的活,给我讲述了照片中那个孩子的故事:“秋千上的'孩子是高桥初中的学生。一年前那个可怕的夜晚,臭鸡蛋一样难闻的剧毒气体弥漫了整个晓阳村庄,毒气如同一只脱僵的怪兽,在夜幕的掩护下,吞噬着熟睡中的生命。他幸而离出事点稍远,住宿在学校。一阵急促的钟声伴着老师的呼喊把他们从酣睡中唤醒,“集合!出发!”不容犹豫,他们随老师奔跑在逃命的路上,寒风呼啸,脚步声杂沓,汽车喇叭凄惨的嘟嘟……呜呜…',灾民们恐惧呼叫,一起灌进孩子们的耳朵,他们惊恐万状。老师们毅然手牵手围成一道防护线,保护着学生奔向生命的出口。山路变得那样漫长,当他们精疲力竭时,几辆救命的汽车才终于把他们带到了安全的地方。孩子们获救了,可他却没欢呼雀跃,心中一直惦记着爸爸,妈妈。几天后,老师含着泪告诉他:“他们永远留在了那块土地上。”他哭着,闹着要回去,要去找爸爸,妈妈。”听到这儿,我眼圈红了。心想:真得感谢老师,救出了他。
爸爸呷了一口茶,我着急地问:“那他怎么办呢,回家了吗?”“十几天后,他回到了那空荡荡的家。”爸爸接着讲,“秋千依旧,可扶他摇他的父母却变成了冰冷的遗像挂在在墙上。他跪在遗像前,深深地三鞠躬,墙上的父母笑了,仿佛在说:孩子,要坚强!于是,父母生前教他洗衣。做饭。喂猪。放羊的情景全浮现了,他不再害怕。每天,他背着城里孩子捐的书包去上学,同学们最爱亲近他。每天,他做完了功课老师们会常来给他辅导。每天,他沐浴着社会大家庭爱的阳光,在秋千上,荡走了心中无限的伤痛,荡来了爱和坚强。”爸爸的故事讲完了,我露出了欣慰的笑。
我凝视照片,那静静的秋千好象荡起来了,荡……小小的身影,在空空的墙上飞来飞去,他就不冷清了荡。荡。荡……绳子在梁上吱呀呀唱歌,他就害怕了荡……荡得心儿忽忽悠悠,一头扎进梦里,也许就看见爸爸,妈妈了。
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篇2)
个人,带给我最后一份成长就是:学会欣赏。这么多年,都无法忘记那件事对我人生道路的重要性。
以前的我,就有公主气,总觉得自己是最好的,从不会去赞美,欣赏他人,导致我被同学孤立了。
可,自从那件事之后……
“班上要进行报告了哈!学校要开展美食大PK,谁要报名?”班长在讲台上说着,话刚停,班上的女生就都去报名,但在一个角落里有个女孩不闻不问,似乎不关她的事,旁边的同学也不愿意和她讲话。
很显然,那就是我。
回到家中,哥哥不知怎的知道这件事,温柔地问我有没有参加,我一怔,摇摇头,哥哥却无赖地告诉我他帮我报名了,我正要开口说他,他立刻说道:“乖妹妹,你从小就这样德性,你说班上同学会跟你和平相处吗?答应哥哥,去参加好吗?”我无奈地点点头。
一轮轮比赛过去了,我竟然进了决赛,但同学也没有因此跟我亲近,反而觉得我作弊,一向不在乎这些的我,这次仍然觉得无所谓。
决赛时候,哥哥也来了,他没有立刻来看我,而是神神秘秘的打了个电话。其实我做点心之类是很擅长的,但我从不与班上同学分享,也不懂得欣赏他们。
比赛完后,我特意多做了一份饼干,是给哥哥的,他没有立刻吃,而是带我来班上,我看到每个同学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我很诧异。哥哥把饼干都分下去,我静静地望着他的举动,吃完后,竟然有女同学来问我怎么做的,她还夸我做得很好吃,我心中一阵波涛汹涌,微笑地眼她说一步步步骤。
之后更多地同学也过来夸我,跟我交流,我却没注意到哥哥在门外欣慰的笑容,苍白的脸。
在这次比赛后,我收获了更多友谊,也让我从孤单走向群体。连一周后回家,我没有看到哥哥的身影,爸妈也只说他出差了,当时我只抱怨他没跟我讲,却没注意到爸妈脸上的泪痕……
此后的我,懂得如何去欣赏别人,欣赏每一处风景,每次的欣赏,都让我懂得欣赏的美好,因此,也让我得到别人对我的欣赏。对我的赞美。
只是,我都无法当面对他说一声“谢谢。”我都无法感谢他的欣赏带给我人生的一份成长。
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篇3)
零打碎敲的忙活了几天,总算把我那些书都安置好了。想我的那些书也真够可怜,几十年这里挤挤那里挤挤,一直没有个妥当的住处。床箱里,壁柜里,大柜上面的纸箱里都将就着!新弄了一个书架,终于给它们是都有了安稳的处所,摆置妥当又调整了下位置。我看着心里坦然了,又有一些的伤感,见过别人的藏书都是些精装善本,再看看我的,老老少少,残的缺的,瘸驴老马的啥样都有。
我的这些书籍半数以上都是我姐姐出嫁以前留下的,想那时买书真的实惠,一套辞海才几十块钱,一本“词综”一块多!如今去那买去啊。如此一笔丰厚的财富,如那时都去买了房子,我该是如何一样的土豪身价呢!哎,我不是那土豪镶金的命,也就不做痴梦了。
除了我姐给我留下的书,再多就都是我早些年才参加工作时候买的了。那时候我给自己定过一个规矩,每个月不多,只买一本书,这样坚持了几年,也存下不少。有一套“莎翁”的全集就是那样买回来的。少了第八卷,是谁借去了还没有还,请抓紧还给我。再有的来路就很多样。一套毛选是我同学家里收拾屋子打算当废品卖掉的,被我捡了回来,同期的还有《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国家与革命》。呵呵,这些书多是别人都不看的,即使我自己也几乎没看过。我的《堂.吉诃德》是在我姨拿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是从我姐家“偷”来的。关于这些书的交际往来是难以避免的,不是我光拿别人的,也有别人拿走了我的。比如我的,《王朔文集》一套三本,刘恒的小说集,叶尉林的小说集都不知道如今安在哪里!哎最心疼的还是我的那本《安徒生童话选》我真的好想你。
有些书是知道被借走了,只是不知其身在何方,倒也还有念想,寄希望某一天它们会自转回来;更有一些是已经明确了成为永别。我的《东周列国志》上册,《希腊神话选》上册。哎,想念也是无望了。记得我的一位非常好的同学曾经送给我一本香港版的《新旧约全书》,只有两个火柴盒那般大小,厚还不足一个火柴盒,黑色烫金封面,里面每一张纸都薄如蝉翼,印刷精美,字迹清晰,可惜啊!如今也不知流落到了哪里。这种想念在很多人眼里好像很虚伪。你既然那么的喜爱为何没能好好的看护?的确是我的问题,我有罪啊!想想也是无用了,流逝去的,书也如时光,相逢是我们曾经对望的缘分;该尽头没有谁能够阻挡。就算是给我自己一个心灵上的开脱吧。就珍惜当下的.拥有,有时间多看几眼,也胜过分别后的辗转反侧。
明眼人其实早就看出来要疑问了,我的书这么杂,没有取向,没有核心,乱七八糟,如似乎就像为了拥有而拥有。“你都看过了吗?”说实话真的没有。如此一墙,林林种种我认真看过最多也就对半,而说我对它们的感情,似乎不是为了看,而只是为了看。
当初我买那本《吉檀迦利》的时候,真的想过,你喜欢泰戈尔吗?还是你了解他?我说:“no!”“那你为什么要买他?”“我看过了,才知道喜欢或者不喜欢,才说的上了解不了解。”可我终究还是没有认真的,仔细的去看《吉檀迦利》,就让它在我纸箱子里待了二十年。想想我这样是挺暴敛天物了。有时候拥有就是所有吧。
关于看书我是没有水准的,关于藏书也更是品位不高。有时候就想,我是装呢吧!
记得很早看一期电视节目,一位老先生讲怎么看书。怎么看呢?首先把屋子收拾整洁,把桌子擦干净,然后洗手,再端端正正的坐在桌子后面,恭恭敬敬的把书放好,左手扶住桌案,右手平稳的放在书上,闭上你的眼睛。
就是这么看书,更多是用爱,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书,更多是用心去交流,即便你从未曾打开过,书有时候就是一个姑娘,她走过你的生活,即使只是倾心一望,就是所有。何必要一生强留,更何必非去搞清楚她爹妈是谁,家住哪里。
我就想呢,我有我的方式去爱了就是。未必就和他人相同,我有我的方式走过,未必就与他人一致。我很认真的想了,如果我有了很多的钱,一定要买一个游泳池,国际标准游泳池,五十米长,二十五米宽的标准游泳池,我用不同的书把游泳池装满,然后我光着身子,跳进去。我先是蛙泳,再自由泳,然后仰泳,就游啊游,游的累了,我依在岸边喝汽水。
每每端详我的那些书,心里都是有得意的。尽管不高端大气,但有些都是别人所难得有的,比如线装的《金光大道》它那么老,以至于我始终想不明白我姐是从哪里弄来的,难不成也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打我记事起它就已经是纸页泛黄,没有封面,没有封底。还有几本更老的,老得像年迈妇女的面皮,皮癣一样黄褐色的随时都在掉渣似的。有一本名叫《普通一兵》的书,我只在很小的时候看过。看里面的插图,我知道他讲的是一个苏联战斗英雄的故事,可不知道到底是谁!后来,我在记忆里总以为他就是“瓦西里.扎伊采夫”,为此我还一直很疑惑,如是“瓦西里.扎伊采夫”他为什么怀里抱着的不是“莫西纳甘”而是“波波莎”?今天我又翻了翻才发觉原来他叫“马特洛索夫”。
关于“波波莎”如我这般大年纪的人,或者更大应该都不会陌生,因为我们都看过《雷锋日记》,封面上很经典的雷锋的照片有两种版本,一是雷锋坐在汽车驾驶室里看 ‘红宝书 ’。再一个就是雷锋抱着“波波莎”的半身像。只不过雷锋的波波莎和“马特洛索夫”的波波沙又有些许不同。“马特洛索夫”怀里是圆形弹鼓的波波莎;而雷锋的波波莎是弧形弹夹,准确的称呼应该是“五0式”冲锋枪,波波莎41式的国产型号。
今儿早上我才睁开眼就见友情留言,叫《杨乃武与小白菜》回家吃饭呢!我想除非它自己走,若让我送它走肯定是舍不得的。也只是舍不得而已,就像我舍不得残旧“马特洛索夫”即使它已经那么不如人眼;可我还是愿意它只是坐在那里,怀里抱着他的“波波莎”。它若是自己走了我最多糊涂一下;可若让我送它走,那种纠结必定会伤我的脾胃。一本书不重要,重要的是贪婪,我在以前曾经用过一个比喻来形容我自己:就像狗熊掰棒子,看见谁都舍不得,都想掰下来,即便自己根本拿不下,但还是舍不得一直掰;其实狗熊是明白的,掰再多也只能拿走几棵,之所以停不下来,只是一种不理智的爱,只追求哪怕只是一瞬间的体温的交流。若是那棒子自己走了,狗熊还可以装傻,若是让狗熊自己放弃,那是如何的难舍啊!
我该怎样给要书的人回话呢?
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篇4)
妈妈,芒果洗好了吗?
看你急的。一会儿我把皮剥掉一点点就给你送过来。母亲微笑着冲我摇摇头。我咬着勺子,开心地做着鬼脸。
你绝对想不到就在一个月之前,芒果还是我最不爱吃的水果。只要看到它黄秃秃的样子,我就会远远躲开。它表皮上坑坑洼洼,闻起来的味道也很奇怪。我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会对芒果情有独钟呢。
但一次意外的尝试改变了我自己。
那天同桌佳儿邀请我去她家做客。我们搭积木,下五子棋,非常开心。正当我们乐得满头大汗的时候,佳儿的妈妈端上来两个芒果。她说:你们都渴了吧。来吃个芒果解解渴。
向来讲究礼貌地我,这一次犹豫了很久,没有接过盘子。
佳儿妈妈看到我的神情,心里猜出了一大半:你是不是不喜欢吃芒果呀。试试吧,这个品种叫芒果花可好吃了!
我连声答应。但内心还是非常恐惧。我害怕这一口咬下去会酸掉牙,也有可能会有一种臭臭的味道,令我恶心反胃可脑海里还有一股声音在告诉我,为什么不试试呢?不尝试怎么知道好吃不好吃,即便试错了,这也是一份难能宝贵的经历。
我深吸一口气,决定迈出这一步。我勇敢地咬下了第一口,慢慢咀嚼。甜甜的蜜汁流入我的口中,还有一种凉凉的感觉,很清爽。嘻嘻,阿姨您说的没错。确实挺好的!
佳儿妈妈笑了,回头对佳儿说:佳儿你快来学学。上次你不喜欢吃青菜,我说了半天你也不听。今天你看看你同桌。她不停夸赞我的勇敢,敢于超越自我,尝试自己从来没试过的东西。
我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这次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天了。可脑海里还能清晰回忆起咬下第一口芒果的感觉。我自觉地将这种滋味命名为勇敢。
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篇5)
“美”是什么?“美”是朝阳,美是鲜花;美是少年强健的体魄,美是淑女清澈的眼眸。没错,这些都是美,但不是我所欣赏的第一等的“美”。
我所欣赏的“美”,蕴藏在一本史书中,漫漫历史长河中,它是所有编史者效仿的通例,它是代代文学家赞扬的典范;我所欣赏的美,蕴藏在一个人身上,他使所有人在处事时,都想到自己身后的巨大史笔,他使中华民族成为了罕有的,始终有史可循的文明群体。
这样的磅礴气势,怎一个“美”字了得!
但这并不是我所欣赏的“美”。第一等的“美”。
还是这个人。他曾有一个梦想,要成为一代史学家,写成一部绝世史书。于是,他用八年時间走遍了大江南北;于是,他在身受腐刑后,仍然坚定执着;于是,他毅然用身体撑起了泰山般的重量;于是,那部厚重的“史家之绝唱”浩然出世。——看,多美。
这样的美,就像黑夜中的启明星,或是寂静深海里的灯塔。它在漆黑的夜色中闪耀着自己的`光芒,为迷途中的人们指引方向。
梦想之美好,的确值得欣赏。但这依然不是天下第一等的“美”。
再看这个人。当他最初面对死刑时,人们都为他婉惜,但没人会想到他竞选择了“逃避”——以腐刑代替死刑。当时的人们,名声看得比命重,没人理解他,没人看得起他。没人知道他还有一个梦想,等着他去实现。身陷囹圄的他,不顾他人的嘲笑、鄙夷,以梦为马,执着前行。
三年牢狱之灾,他坦然地走过;出狱后升任高官,他淡然接受;他没有被人生的大起大落迷住眼,他始终记得,他还有一个梦想,等着他去实现。终于,四十六岁的他,写下了《史记》的最后一篇,自此隐于人世间。他最终的下落无人知晓。
他叫司马迁,一个伟大而平凡的追梦人。说他伟大,是因为他身上聚集了所有追梦人的美好品质;说他平凡,是因为所有的这些美好品质都普遍地蕴藏在每一个追梦人身上。忍尤而攘诟的魄力与胸怀,三年囹圄的坚守与执着,功成名就后的低调与清高。也许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他只是一个没有原则的小人,但这于他而言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便已足够!
这,才是天下第一等的美;这,才是真正令人为之倾倒的美。它的名字,叫“追梦”!
有梦,就勇敢地去追吧!愿你我都有一个纯洁的梦想,和一双执着追梦的翅膀,迎着朝阳飞翔,让周身遍布霞光。
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篇6)
记得去年秋天,有一次跟园月姐谈论文学的话题时,提到了徐志摩。我说,徐志摩是我最喜欢的现代诗人。她立刻便说徐志摩的生活怎么怎么样,我说,不能那样认为,虽然徐志摩与好几个女人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故事,但不能因此就否定他的诗歌,抛开个人生活,单单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徐志摩无疑是伟大的。
我喜欢徐志摩的浪漫,喜欢他的诗歌中散发出来的向往自由与追求爱情的勇气。有一段时间,我天天手里捧着一本《志摩的诗》,一首一首,一句一句地读,然后在笔记本工工整整地抄下自己喜欢的诗歌。后来,一提起徐志摩,我总是能够很快列出一大串他的诗歌的名字,《再别康桥》就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还有《雪花的快乐》《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偶然》《翡冷翠的一夜》《为谁》《沪杭车中》《我有一个恋爱》《这是一个怯懦的世界》《为要寻一颗明星》等等等等,太多了,都很美丽。尤其是《再别康桥》《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雪花的快乐》这几首,差不多都能背下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突然间就想起了他的一首不是很有名的诗来了——《变与不变》,真的很奇怪,无端地就想起来了。可能是觉得自己这些年来的变化太大,而本质上的东西还没有变的缘故吧!
这几天一直在看孙红雷主演的电视剧《人间正道是沧桑》,是从前天晚上开始看的,这一看不要紧,有点收拾不住了,正常的复习也打乱了。昨天除去考试、吃饭、写作,剩下的时间几乎全部用在盯着电脑屏幕上。周六就要考英语四级了,下周还有三门考试,原本打算今天要好好复习了,可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又看了几集。觉得战争年代的爱情多么纯洁,多么可贵,多么伟大。当立华即将踏上去往莫斯科的旅程时,瞿恩对着自己所爱的人说出了“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的话。自然,我想起了普希金,想起了他的那首《致大海》和《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与徐志摩一样,普希金也是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诗人。他渴望自由,追求真爱,他拥有理想,热爱生活。我多么像他!从小到大,生活给我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我也时常觉得生活欺骗了我,但我还是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对待生活、对待朋友,“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是的,我相信。
相对来说,外国的诗歌我读得相对少一些,但涉及的范围还是很宽泛的。华兹华斯、雪莱、拜伦、雨果、拉马盯泰戈尔、波德莱尔,这些大作家的诗歌都多少读过一些,最喜欢的还是浪漫的.雪莱。其实要说浪漫,法国的文学是最浪漫的,我费了很大的劲不止一次地读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可就是不喜欢,读不懂,也感觉不到有什么美感。泰戈尔的诗大家都很喜欢,可除了那些广为人知的,其余的读起来总是似懂非懂的。
海子就不用再多说了,是我最喜欢的当代诗人。他也在追求理想,寻找爱情,但他与徐志摩是不一样的,没有徐志摩那么浪漫,更多的是一种现实的写照。上周去国图,陪朋友瞎转,从书架上找了一本臧克家的诗选和一本卞之琳的诗选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觉得有一些诗写得还是很好的,读起来很有感觉。现在在网上写日志或者写博客,议论文基本上不写了,要么就是抒情的散文,要么就是随便发牢骚的平铺直叙,有好多次决定以后要走诗歌“创作”的“路线”(这两个词用得有点大了,所以加引号),也有好几次想要写诗来抒发感情,可总是表达不出来,怕写出来的文字太稚嫩,那种感觉真的好苦恼。到现在为止,自己独立写的诗歌大概也就只有两首还算比较满意的吧。
也许吧,我与诗歌还是有点缘分的,总觉得自己的骨子里有一种诗人的东西,不是诗人的气质和才华,应该是诗人的情感吧,要不然又怎么能理解他们呢?诗人的感情是细腻的,很多都是多愁善感的,不知道我的感情算不算得上是细腻,但应该不至于算得上多愁善感吧,顶多也就是“善感”罢了。以后,还是要多看一些诗歌,也争取早点写出一些像样的诗歌来。
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篇7)
如果说我的高中像一串珍珠的话,现在的x科大就像是那最亮的一颗。在这几个月的生活成长中,我学会了很多知识,也结交了许多朋友,特别是我们这个班级,虽然班里只有我们两个女生,记得军训时每一滴汗水,每一个笑语,记得刚开始彼此之间认识的点滴,记得那次在体育场开学暨典领导的讲话,也让自己获益匪浅,相信每位10级同学也有体会吧!
当我来到继续教育学院,那时高考之后的迷茫,学院起步于19XX年,面向社会多功能办学,培养合格的人才,我们这代及下下代,改革开放后获得长远发展,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和创新人才为目标,坚信我们90后这代能为其发扬光大,传承给后人!
我与学院共成长,因为它像是一本包罗万象的百科书。
每天从楼道间下来,捧着书,然后去教室上课,有时参加活动,锻炼自己,我言青春万岁,走过如号角般激扬,如激流般奔腾不息的篮球风景;走到扬长的街景,看到美丽充满活力的大楼,图书馆,将我带入书的海洋,培根曾经说过:“读书使人明智”老师的授课知识更让我们与他来一次心灵的约会,滋润着我们。
作者峻青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人的一生是漫长的,但在关键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你年轻的时候”,所以我们需要勤奋,请拿出一份勇气,二份执着,三份信心,我们一起成长!
我爱学校,光阴似箭,岁月如梭,选择了自考,这是需要勇气的。所以请允许我对在座各位致以诚挚的敬意,因为你们的勇气,我们毫无畏惧,我们斗志昂扬,我们信心百倍。
今天以x科大为荣,明天我相信,x科大以我们为荣,我与学校共成长!
令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篇8)
想不到这竟是第五个年头了,当初他们都说,它活不过一个月。
小黄是条流浪狗,每天下班我都能看见他在小区里乱逛。
它瘦骨嶙峋,浑身脏兮兮的,对这样的动物我都是饱含同情心的。但是,刚来到这个城市,我连自己都快养不活,更别提帮助它们,为了不让自己看见它们难受,我每次经过都尽量不看它一眼。
那天下雨,我又被辞退了,回到家,发现小黄被居委会大妈打骂,一下子眼泪就忍不住了,要决堤般拥下。大妈被我哭声吓了一大跳,问我怎么了。
我抽咽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是指着小黄,大妈说它得病了,怕传染给小区的人,才要赶跑。
我要养它,一定要养它。
花光了自己身上所以的`钱带它去看病,医生说它可能活不过一个月。
但现在是第五年了。
“小黄,我出去买菜去了。”
我对着空荡荡的房子说话,小黄总是能听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