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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通知(篇1)
北京市应急办于12月7日18时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全市于12月8日7时至12月10日12时将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12月8日北京雾霾达重度污染,因此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升级发布红色预警:12月8日7时至12月10日12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时间为12月8日7时-10日12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心下达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指令的通知。如图:
预警通知(篇2)
尊敬的大方居业主:
据市气象台预报:29日受冷空气活动影响,傍晚前后将刮起5-6级偏北风,阵风可达7级,局地伴有扬沙天气。为做好大风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勿将您的车辆停放在树木旁边,以防树木倾斜,刮蹭到您的爱车。
二、请您关闭好门窗,以防大风吹碎窗户玻璃。
三、请勿将在空调机位处放置杂物,以防坠落砸到路人。
四、请勿在楼下避风,以防高空坠物。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居物业管理处
20xx年3月29日
预警通知(篇3)
紧急通知:
省气象台6月23日17时10分发布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xx等地将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有9级左右阵风。xx市气象台6月23日18时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我市部分地区将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有7级以上阵风。请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准备,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按照预案要求,扎实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xxx
20xx年xx月xx日
预警通知(篇4)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据市气象台最新消息:今年第9号台风“灿鸿”正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逐渐向浙闽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加强为强台风或超强台风。若“灿鸿”在闽北到浙中一带登陆,10-12日全市将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东部和南部部分地区有大暴雨。7月9日中午,市政府再次紧急召开防台工作部署会,对我市防御台风工作做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做好防御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高度重视防御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和职能科室要确定重点单位、环节,亲自督促落实。要迅速将防汛抗台紧急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非煤矿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其他工矿企业,并督促企业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和组织下,开展防汛防台应对工作。
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停止生产,危险部位进行除险加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人员撤离矿区进行避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烟花爆竹经营等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储罐区、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监控,发现险情应及时排除;各类企业要加强厂区特别是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危旧厂房的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又不能确保安全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及时撤离转移全部人员,确保安全。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防御台风期间应急准备工作。各地安监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横向协调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要完善预警预报,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并做好应急物资、队伍等工作情况检查,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都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
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台风、汛情气象信息,统筹安排好防台风、防汛工作,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事故(险情)专报工作,确保主要在岗、分管带班、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努力把灾害或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预警通知(篇5)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集团、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甘肃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现就执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严格控制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
三、加大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检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预警通知(篇6)
各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驻奉施工项目部:
当前,我县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随着高温、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建筑工程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抓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夏季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对于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另外,近期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广东省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为庆祝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夏季高温灾害性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夏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早部署、早发动、早准备、勤检查,力争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分析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积极做好工作部署和防范应对工作。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酷暑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的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超过37℃以上时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持续高温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
(二)改善现场作业、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三)做好饮食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要为施工人员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降温药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放高温津贴,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健康和安全。
(四)加强夏季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特别要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
(五)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要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要通过学习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
三、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住建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等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防暑降温、避开高温施工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督促整改,对违反劳动保护、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制度,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危险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架、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按照“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整改到位。
四、加强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有关单位要注意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一是做好高温预警发布和响应工作,根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强度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二是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发生中暑人员,要及时就近送医救治。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突发性灾害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按要求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五、持续用力,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鉴于广东省当前疫情整体形势,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湛江市等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返奉前要提前向社区(村组)及住建局报告,返奉后纳入社区格化管理,按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2、境外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宜返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如已来奉返奉的实行“14+7”,由奉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境外人员按疫情指挥部的有关防控要求实行健康管理。
3、对广州市、佛山市、湛江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和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的深圳市盐田区来奉返奉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4、请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等特殊场所和在人群密集、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一米线、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5、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全程佩戴口罩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14天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县免疫屏障的建立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请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积极预约登记,踊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xxx
20xx年xx月xx日
预警通知(篇7)
据北京市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报,北京近几日(12月7日至9日)为橙色污染,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心下达通知各幼儿园放假三天,各幼儿园接到通知后,也纷纷通知家长放假三天,12月10日恢复上课,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驻华使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黄色预警(预警三级)、橙色预警(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预警一级)。
红色预警(预警一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
三、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有:
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报区教委同意后实施。
四、预警发布与解除市教委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市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短信平台、信息安全传输平台、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区县教委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委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高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驻华使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教委要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预警通知(篇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认真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提前安排部署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和安排。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环卫工、快递员等岗位和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户外防疫工作者的作息时间,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二、强化用人单位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防暑降温措施。用人单位要提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岗位;要加强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配备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要制定并完善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出现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的服务质量,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医疗机构要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切实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
四、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高温作业防护知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通俗易懂、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防暑降温常识、急救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突出宣传重点,抓好露天户外作业等易发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劳动者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高温危害、掌握高温危害的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方法,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