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 乐趣 背诵经典散文
散文分类: 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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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远离尘嚣的时候还是不少的,独处的时候背诵点古代诗文,愿意激昂就激昂,愿意婉转就婉转,想快就快,想慢就慢。那个时候,世界便是你自己的。你可能突然发现当年的理解是错误的,也可能突然发现原来似乎已经懂了的句子其实根本没有领悟。背诵时,那些看似简单的句子原来有那么深刻的内涵,天光云影,源头活水,便有豁然开朗的境界。
关于背诵的记忆最早是初中,《木兰辞》外,要属《岳阳楼记》。《木兰辞》这首诗,老师刚讲的时候,我就背诵下来了。那是个夏天,下午的第一节课我照例睡觉。新盖的教室,课桌是土台子。在这个教室里面,我第一次听到了雷的味道。我眼见那个霹雷把教室的西墙山劈开又合上,一个火球在教室里滚,之后满教室弥漫了硫磺的味道。那个时候都说孩子,不知道危险也不知道害怕。所以照样吃照样睡。教初中语文的那个老师,说话爱咬牙,其著名的动作是咬着牙挠屁股。我在教室的最北面,勉强看他把自己的屁股挠了几下,两眼就开始打架。我靠着墙就睡着了。突然我的脑袋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之后听见一群笑声。是老师把粉笔头准确地弹到我的脑袋上,同学们哄然。我猜测,在这些事情发生前,肯定有全体同学顺着老师的目光一起注视我酣眠的情景。老师等我醒好后,让我背诵其中的某一段,可我糊里糊涂地把全部都背诵了下来。多年后,一位同学对我这种睡觉听课的功夫表示了极大的佩服。那是一位少见的女笨蛋。她的笨单单表现于书本,一看书就睡觉,其他事情很是聪明,为什么如此,我至今还扑朔迷离不得其解。
《岳阳楼记》是一代大儒范仲淹的作品。当年光知道文章好,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的辞藻,用爱不释手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所以背诵得十分熟。这篇文章我无数次地自己背诵过。
高中之后的背诵,第一篇好像是屈原的《国殇》。语文老师就是四十不言前一段时间在《回眸》这篇文章开始提到的那位。我认为,我比四十不言更有资格提到这位著名的语文老师。我是一中5班的,79年入学,可他是56班的,83年才入学,而他才比我小不到一岁。由此可以推测,这个四十不言的语文基础那真是好极了。这位老师让背诵《国殇》的要求,好像同学们都没有注意。所以再次上课点名背诵的时候,一个也没有能背诵下来。那个老师生气了,一脚把讲桌踹翻。我至今还能清楚地回忆起一个女生当时发出的尖叫。再上课的时候,估计都背诵下来了。反正我是背诵下来了,但老师没有点到我。
之后又很多的古典诗文要求背诵,著名的有《琵琶行》。这首长诗,老师讲了一节课后就是周六放假。那次回家我把语文书带上,没有走大路,而是走的乡村小路。骑一段,走一段,到家前,背诵下了这首诗。
当时我在学校图书馆借到一本《唐诗三百首》。繁体竖排。从里面我发现了我们学习的《琵琶行》,同时发现了《长恨歌》。这是我自己主动背诵的一首诗。似乎没有背,就背下了。真正的好东西,背诵起来很容易。比如另外一首著名的诗《春江花月夜》。后来我用《长恨歌》把一个人灌吐过。喝酒中间,我发现那人不光留着个小辫子,而且居然爱好唐诗。我对留小辫子的男人有一种想咬死他的心理。所以坚决不和他喝酒。后来我说,你既然爱好唐诗,如能背诵《长恨歌》我就喝。他大概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侮辱,于是向我反击,你如背诵,我喝一杯!那杯是半斤一个的。我故作拿捏。那人不依不饶。其他的几个人也跟着起哄,最后酒发展到两杯。那人的小辫子不断地在其脑后左右飞舞,是火候了。于是我开始背诵,没有停顿。那人的小辫子慢慢不动了。后来酒他喝了半杯多。回去就输液了。因为他的小辫子一直留着,所以我至今还不和他喝酒。
毕业后,背诵的习惯一直保持的,对一些著名的古典诗文留意背诵。这纯属一种爱好和乐趣。慢慢觉得,那些极好的篇章如果不背诵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古人死记硬背的教育方法,比任何一种教育方法都强。一些老先生能背诵《十三经》,茅盾能背诵《红楼梦》,钱穆能背诵《水浒传》,巴金背诵《古文观止》,这都是真让人感佩之至的事情。大师就是大师。我想这些大师之所以能成为大师是和他们背诵的功力有一定关系的。但他们的背诵非一般人可及,他们是天才。
曾经发誓背诵《离骚》,但至今背诵不完整。曾经发誓背诵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也没有背诵下来。还是一些有韵律的文章好背诵,比如《归去来兮》、《滕王阁序》、《进学解》、《前赤壁赋》。马上到中年,人慢慢便得懒了,背诵少多了。诗词不是那种一看就几乎能背诵过来的也不在用心去背诵了。大段地背诵文章就更不可能。不过前一段时间我差一点把《三国演义》里“舌战群儒”背诵下来。
近年来,是背诵了永嘉真觉禅师的《证道歌》,这是最长的一首唐诗,是唐诗中精品,也是禅宗诗歌中的宏篇。有独特的魅力,受用无穷,真是不可说,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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