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像喝醉酒的红脸醉汉,跌倒在乡村的山那里,把水和天映得一半通红,一半金黄。
乡村的黄昏是秀美、恬静的。
路边的花呀、草呀,都在徐徐晚风的抚摸下,安静地睡了,夜来香们却精神十足地梳妆打扮,准备迎接“黄昏音乐会”,她们用绚丽的晚霞做胭脂,涂红娇美的脸蛋;用金黄的阳光做长裙,套上柔韧的腰肢,向小河哥哥要一朵浪花,插上自己五彩的秀发……河边的垂柳散开高高的发髻,取下美艳的蝴蝶结,俯下身去,让长发垂进潺潺的流水,静静梳洗着。顽皮的小河也不再跳跃,安分地淌着。河里的睡莲闭起了眼睑,弯弯的长睫毛上还挂着水珠。河里的小鱼和小虾们都回家了,想必是他们的爸爸、妈妈召唤着他们吃晚饭吧!
乡村的黄昏又是忙碌、热闹的。
“日落西山鸟归林。”形形色色的鸟儿都急急忙忙地往屋里赶。鸟爸爸要把找到的食物带回家,鸟妈妈要回去做饭,只有一些贪玩的小鸟还在不紧不慢地往家里赶。
河边的洗衣妇提着水桶三三两两地回来了,边走边谈论着村里的新鲜事,放牛的牧童横坐在牛背上归来了,口袋里塞满了酸极甜极的野果。到地里做活的壮劳力也都回来了,个个扛着农具,汗流浃背。不一会儿,各家各户的烟囱都冒出了缕缕炊烟,厨房的响起了锅碗瓢盆的交响乐,吃过晚饭,一些老头儿叼着烟斗蹲在一起谈古论今,谈三国,谈刘备……
这时,一弯新月已隐隐约约挂在夜空。
专家点评:
本篇写景散文读过之后,给人的感觉正如小作者在文中所说的那样,秀美而恬静。文章语言明白如话,富有生活气息,对于乡村人黄昏活动的描绘生动而细致,表现出一种内心的安宁和怡然。是非常出色的习作。
家乡的日出,气势虽大不如山上的日出气势磅礴,也不及海上日出的绚丽,但却有一种别样的美。
在日出之前,天空像是披了一块幕布,灰蒙蒙的一片,其中还点缀着点点的疏星,在这寂静的夜空中,倒格外显得美丽和明亮,让人心旷神怡。
我在这片寂静中等待着,等待着。不知什么时候起,大山那边的东方开始亮出微微的亮光。公鸡开始发出一声声嘹亮的长鸣,打破了这寂静的夜,提示着人们新的一天的来到。此时,夜幕也缓缓地被拉开了,天空逐渐明朗了起来,天空中的飘飘云朵,也换上了一身新装,褪去了一身的乌黑,穿上了有些透明的新衣,显得十分轻盈、飘渺。
过了一会儿,朝霞穿着新衣悄悄地走了出来,它的艳丽和绚烂征服了万物,立刻成为了主角,而云雾和大山衬托着它,构成了一幅优美的山村日出图。
这时,真正的主角——太阳,从大山后面探出了害羞脸。渐渐地大胆了起来,伸着半个脑袋四处张望,逐渐上升,天空中出现了一轮橘红色的太阳。
初升的太阳不及正午时分的热情,但是它更多有的是娇艳、绚丽,在蓝天白云下,使人看了神清气爽,令人深深地陶醉于其中,随着时间的过去,这时的太阳脱下了红衣裳,穿上了一件金黄色的新衣。
太阳把金色的阳光洒向大地,照耀着万物,阳光洒向屋顶上,也洒在了大片的农田上,洒在了辛勤劳作的农民身上。他们挥动着锄头,挥洒着汗水,开垦出一片片的新希望,迎来了新的一天。
没有刻意的装扮,也没有华丽的背景,家乡的日出却也有一种自然而独特的美!它令我陶醉!
专家点评:
这篇写景的文章情景交融,品位高雅。在流畅自如的行文中,景随时移,景由情生,处处闪耀着思想的光芒。由景及人,物我相融。乡村景美、情美、人更美,令我陶醉。
我的家乡在农村,那里的风景令人赞美,那里的生活令人留恋。
风景
在乡村,就属秋天的田野最为美丽,最有生机。
田野里,成熟的稻子,颗粒饱满,沉甸甸的,随风起舞,飘散着诱人的芳香,翻腾着滚滚金波,好像灿烂的彩霞洒落在田间;黄澄澄的稻杆,被谷穗坠得直不起腰,可它还是使劲地随风摇曳,好像是在为金色的田野唱着赞歌。这时,辛苦许久的农民脸上也露出了丰收的喜悦。我相信:这时的人们最快乐!
生活
农村里的人们虽然没有城市的人们生活的多姿多彩,也没有城市人穿的花枝招展,但他们也有自己的特色。
一走进乡村,就能见到在河中玩耍的小鸭子,一会儿把头伸入水下去觅食,一会儿游上岸走来走去,真有趣!走到房前,一眼看到的就是那矮小的房屋,那房屋虽然矮小,但依然有着一种诱人的绿色,为什么呢?因为在乡村每家每户都会种瓜,瓜藤爬上屋檐,从远处看就像一片绿绿的海洋。乡下人家有一种习惯和城市大有不同,因为乡村场地大,应此,家家户户都喜欢在门前吃饭,一日三餐,都是如此。早上看着红霞吃着简单的早饭;傍晚,吃着美味佳肴,一边看着夕阳,一边听着鸟叫,真是赏心悦目!夜晚,繁星满天,他们一闪一闪的眨着眼睛,因此,乡村的孩子喜欢倚着墙角在微风中数着小星星,还喜欢借着月光在田野里抓蝈蝈,跟喜欢依着妈妈在鸟儿的“摇篮曲”中渐渐睡去。
乡村,不富有但快乐;乡村,不壮丽但有一股自然的气息。
专家点评:
从小窗口看大世界,这是本文作者独占鳌头的写作技法,本文作者利用了这个技法独辟蹊径地给我们徐徐展开了一幅乡村美丽热闹的风景图,本文通过风景、生活两个角度介绍了乡村的美好。语言朴素,结构完整。
乡村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乡村是一个静寂的地方,乡村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地方,乡村是一个纯朴的地方……
——题记
春姑娘把我带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我在这儿好快乐,小鸟为我唱起了圆润的歌,蝴蝶为我翩翩起舞,青蛙为我敲起了清脆的小鼓,蝈蝈为我弹起了心爱的吉它,树伯伯为我送来了甜甜的果子,风阿姨为我吹来阵阵花香,蜜蜂弟弟为我酝酿了喷香的蜂蜜,小草哥哥为我铺起了柔软的床被……
一切都好惊奇,一切都好留恋,一切的一切都好友好,这个神奇是什么?这是神奇的地方就是乡村!
是什么赋予了乡村的神奇?是什么让乡村如此的充满生机、富有吸引力?是大自然,是乡村人。乡村人以其粗犷的性格,友好善良的心地造就了这美丽的地方。乡村没有都市那种笼子般的套间,乡村人没有都市人那种勾心斗角的心境,乡村人没有都市人刻意追求华丽的习惯……
我爱乡村,爱她的树木成林,爱她的野花斗妍,爱她的流水澹澹,爱她的麦田片片,爱她的露珠调皮,爱她的鱼儿跳跃,爱她的蜻蜓点水,爱她的蝴蝶飞舞,更爱她的人心善良!
早晨,踏着露珠的痕迹,迎着朝阳的气息,闻着扑鼻的芬香,听着鸟儿的歌唱,拎着鱼竿,来到清清的小河旁,坐着石凳,学着姜太公和鱼儿嬉欢,心里是那般的坦荡无私,毫无杂念;乘着火辣辣太阳的脚步,再次踏上原来的路,回到乡村大伯家,吃着香喷喷的乡村饭,心里有说不出的舒畅
乡村就是这样的神奇,乡村就是这样的美妙,乡村就是这样的富有活力,乡村就是这样的令人神往……
专家点评:
这是一篇寓情于景的习作。作者紧紧抓住景物特征,通过对乡村美景的细腻描绘表达了对乡村生活的热爱和对乡村的礼赞之情。全文主题鲜明,立意向上,首尾呼应,结构完整,是一篇成功的习作。
去年秋天,妈妈带我去老家看望外公、外婆。在那里,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乡村生活,直到现在,还是回味无穷!
清晨,我起了床,就跟着哥哥姐姐出去玩。小鸟在不时地站枝头讴歌;野花野草随处可见,它们在秋风中摇曳,在阳光的沐浴中,显得那么可爱;鱼儿在水中嬉戏;小溪欢快地流淌。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寂静的森林中挤满了欢声笑语。
一眨眼的功夫,便到了中午,我们的肚子就开始唱“空城计”了,我们正打算回家吃饭,但在路上,我们见有些人在烤花生。看见他们吃得那么香,我们都被馋的直流口水,于是大家开始计划烤花生行动。
我和姐姐偷花生,其他人偷麦杆。材料准备齐全后,我们找了一幢废弃的砖房,作为烧烤地点。首先,用几块砖搭一个简单的灶台。其次,在里面放一些麦杆。接下来,把花生放进去,用开始放的麦杆盖住(只要用一点麦杆盖住就可以了)。然后,等麦杆烧完后,用烧完的黑灰盖住5分钟后,我们开始吃了。
当我们吃着自己做的东西的时候,心里别提有多自豪了。做出来的食物虽然做得不太好,但吃起来比饭店里厨师做的好吃多了——里面加入了厨师们买不到的调料:劳动!
不知不觉中,傍晚到了。天边的红霞,向晚的微风,归巢的鸟儿,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只有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句叫喊声。最后一抹晚霞也消失了,整个天空暗了下来。人们纷纷关紧大门,进入甜蜜的梦乡,到处都是那么安静,只有几声鸟叫偶尔传来……
乡村生活,是那么使人回味无穷,那么使人流连忘返!
专家点评:
文章记叙了自己在外婆家一天的乡村生活:早晨出去玩,看到了乡村美丽的风景;中午偷花生烤花生吃;傍晚感受到乡村的宁静美好。文章按照时间顺序组织安排材料,条理清楚,详略得当,首尾呼应,点明中心。
乡村生活是很多人所向往的。我印象中的乡村,应该白雾笼罩着拔地而起的山峦,简朴的房屋周围绿树环绕,屋前种着几盆艳丽的鲜花,这些花在阳光的照耀下,微风的吹拂中骄傲地跳起舞蹈,稻田里荡着层层涟漪,常常会看见人们忙碌的身影。
乡村的清晨是朦胧的。鸟儿和公鸡总是起得很早,那声声带着露水清香的啼叫,唤醒了梦中的树林,也唤醒了朴素、勤劳、善良的人们。勤劳的人们当然不会浪费这美好的时光,他们早早地去照料自己的田地了。来到农家小院的菜园,我不由得惊讶于菜园的美丽。小小四方的菜园,被分成了若干规整的形状,每块图形上,都种着一种美味可口的蔬菜。你看,这一块小正方形里中的是花菜,它们一颗颗整齐地排列着,集体展示着它们精心烫出的发型;那一块小长方形里种的是包包菜,它们害羞地用一层层衣服包裹起自己白嫩的脸庞……图形中间的空隙里种的是辣椒,它们一个个就像一盏盏小红灯笼。好一派“春芽萌动春风徐,花开更衬麦苗绿”的景色。
到了黄昏的时候,红彤彤的夕阳挂在空中,映在稻田里的水中,人们都回到了家中,烟囱上的炊烟不约而同地飘了起来,悠悠地飘散开去。夜晚,知了唱起了催眠曲,让那些劳累了一天的人们甜甜地进入梦乡。
乡村里一片片的绿色,房前屋后的树、花,还有菜园,各种家禽悠闲自在地嬉戏……这样的生活,能不让人向往吗?
专家点评:
这篇写景文主要围绕乡村展开细致的描写,作者注意观察具体事物,并展开合适的想象,这是本文的成功之处。文章融情于景,边绘景边抒情,字里行间中透露着乡村的美丽以及作者对乡村的深深热爱。
乡村四级,每一个季节都有一道独特,迷人的风景。
在淅淅沥沥的春雨之中,春姑娘到来了,像牛毛,像针,像细丝的春雨,绵酥酥地落在人们脸上,渗入泥土,滋润着土里的小草,给花儿洗脸。雨丝落在湖面上,青蛙感觉,它跳到刚刚长出来的荷叶上,雨丝把小青蛙逗得呱呱叫。
在知了的呼唤声中,热情似火的夏哥哥来到了。夏哥哥又在炫耀他的手下太阳弟弟的厉害了。太阳弟弟按照夏哥哥的吩咐,用它最大的温度炙烤着大地。在夏哥哥照顾下,外婆家屋后的那片菜园长得可漂亮了。瞧,鲜红鲜红的西红柿,像一个个可爱的小脸蛋在微笑着。真惹人喜爱!紫盈盈的茄子像一个小姑娘欢迎我的到来,白白胖胖的白萝卜,正在招引着我去采摘它-----夏天的傍晚,最热闹的地方,要属村头的那棵树下了,老人们坐在树下乘凉,他一边摇着蒲扇,一边聊着天。几个顽皮的男孩子爬上树去掏鸟蛋,抓知了。穿着花裙子的女孩子在树下跳绳,长长的绳像彩带一样飞舞着,她们像小燕子似的在绳子中穿来穿去。
秋姑娘带着一身金黄悄悄来到。黄澄澄的梨子就像一个个灯笼高挂枝头,红彤彤的石榴果像一张张胖娃娃害羞的脸绽放着笑容,亮晶晶的葡萄像黑珍珠般透射出诱人的色彩——赏心悦目之余,你会禁不住垂涎欲滴。
冬天,树变得光秃秃的。田野显得又空又远,偶尔能见到几只田鼠的身影。同学们早上去上学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出来呢!它也怕冷似的不愿起床了。几个小朋友穿得厚厚的,呼着热气,走在上学的路上。
乡村四季真是太美了。
专家点评:
这篇文章小作者按照四季变迁为顺序,为我们展现出来不同季节乡村的美丽景色。本文善用比喻,将梨子比作灯笼,石榴比作笑脸,葡萄比作黑珍珠,生动形象得描绘出各种水果的形态、颜色,真是不错!
黄昏,意味着一天即将结束,落日像喝醉了酒的红脸醉翁,跌倒在乡村山的那边,把水和天映得一半红彤彤,一半金灿灿。
乡村是秀静、恬美的。在晚风的抚摸下,草儿们飘动着身体休息了。鸟儿唱着歌,也在做睡觉的准备。唯独花儿精神十足,正在装扮自己,准备参加“黄昏音乐会”呢!她们用红色霞光当作胭脂,涂在脸上,瞬间,变成红彤彤的脸蛋儿了。她们把金色的霞光当作长裙,围在自己纤瘦的枝腰上。她们向小河哥哥借来了一朵浪花,戴在自己五彩的头上……;柳树姐姐也忍不住拿下头上的蝴蝶结,把一束美丽的披发轻轻地放进小河里梳洗。
小河停止了喘息,安静地流淌着,河中的睡莲也闭上了眼睛,瞧,她的眼睫毛上还闪烁着水珠呢!河里的小鱼也没了踪影,想必是回家了吧!一直在河边坚持的几位老人现在都在打盹儿了。河上只有几片叶子在悠闲地漂流着,仿佛是一艘小船。“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描述的不正是眼前这景象吗?
这时的村子还真热闹呢!看,家家都开着灯,犹如上千万个灯笼似的。挨家挨户的烟囱上都冒着袅袅炊烟,相比是做了什么美味佳肴吧。远处,是小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是花儿鸟儿的《交响曲》,是小婴儿清脆的叫声……
夜幕悄悄地降临了,一轮明月朦朦胧胧挂在高空,正在给星星讲故事呢!
专家点评:
本文小作者向我们描述了一个乡村的黄昏美景。文章的语言生动形象,小作者抓住了黄昏的特点,将乡村黄昏美景写得传神逼真,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乡村黄昏的喜爱之情。文中诗句的引用也为本文增色不少。
要说风景,我也去过许多著名的旅游景区,可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表姐的家乡。
我是在去年暑假表姐回到了她的家乡。以前,我也在那里住过。我最先看到的就是屋后的那一片竹园,园里的竹有的粗,有的细,青翠碧绿,郁郁葱葱,竹叶长的密密层层。竹园全被这绿色笼罩着。太阳出来时,竹园绿色的的缝隙中洒迷一道道金光,随着微风吹来,像是在对我点头微笑。我和姐妹在竹园中捉迷藏,好玩极了!
离表姐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很大的池塘,里面正盛开着荷花。那亭亭玉立,高雅清香的荷花,常常令人赞不绝口,也让我想到了“出淤泥而不染”的诗句。荷花的颜色有粉色的;也有乳白色;花朵很大;花瓣是顶端尖;中间宽;靠近花蕊的地方逐渐变细;越是长在里面的花瓣越小、越嫩、越艳;荷花的叶子很大,顶在头上,像一顶绿色的一块绿毯。站在塘边观看荷花,常会闻到一阵阵的淡淡的清香,使人不想离开。
乡村好玩好看的景色太多了,这里有山丘上的蜜桃园,有清澈的小河流,还有田里的稻苗,田间的小路和野花,更有爬上树的丝瓜藤,香香甜甜的大西瓜……我已经眼花缭乱了。
傍晚,在外勤劳工作一天的农民伯伯纷纷归家了,暮色中的乡村又别有一番景色:家家炊烟袅袅,饭香扑鼻,村民们三三两两的蹲在地上或坐在石凳上,唠叨着生活小事,看上去又自在又满足。我很感动,在这儿虽然没有城市的闹市繁华,却有着乡间的祥和安宁,我喜欢这种浓厚纯朴的自然的乡土气息。
专家点评:
文章描写了表姐家乡的美丽景色,表现了乡间的祥和安宁,还有浓厚淳朴的乡土气息,表达了作者对乡村生活的热爱和向往。全文条理清楚,详略得当,抓住了竹林、池塘详细描写来表现乡村的美丽和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语言生动。
记得六岁那年,我和爸爸、妈妈来到一个内蒙古的小村子,那里有一望无际的青草地和玉米地,还有骏马、奶牛、肥羊和鸡等牲畜。
玉米地里长有成千上万株玉米,它们一个个手握刀枪,真是威风凛凛。玉米头上的穗是它们的头盔,而外边的皮则是它们的护甲。它们全都整齐地“站”的地上,好像随时准备冲向草地,与敌人进行厮杀。
它们身边的小花、小草也不示弱,风一吹过,它们随风舞动,好像在为玉米“兵”们加油鼓劲。
草原上的牛十分自在,它们三五成群地挤在一起,好像在为一株美丽的小草而“战斗”呢!再说骏马,它们在草原上飞驰,好像要比出谁是草原上的“速度之王”。
在村子里,我最喜欢的游戏是抓鸡。
草原上的鸡比我们小孩跑得快,它不但敏捷,而且更加智慧。我一追它,它就往玉米地跑,像是要与我捉迷藏。它可以在玉米地里灵活地跑来跑去,而我却因为太多的玉米挡道而减慢速度。我和鸡冲进玉米地里,我像一只暴怒的公牛,把玉米“兵”撞得东倒西歪、哭爹叫妈,全身上下都是玉米叶;而鸡呢?它却轻松地躲来躲去,一点儿也没事。鸡跑着跑着,大叫一声“咯咯哒”,好像在说:“我胜了,小孩!”然后来了一个急转弯,就跑走了。我气喘吁吁地坐在草地上,眼看着它跑远了,忽然明白了:“原来它给我来了个引蛇入洞之计呀!”
短短的内蒙古乡村之行很快就结束了,但它留给我那美好的记忆深深的印在脑海中永远不能忘怀。我喜欢内蒙古的乡村,更喜欢那里的动物、植物!
专家点评:
这篇文章,作者记叙了自己的一次游历。语言朴实真挚,写出了内蒙古乡村的美丽景色。比喻、拟人手法运用恰当。特写镜头抓鸡描写的生动、活泼,字里行间充满童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