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很爱看书,只要手边有了书就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也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今天我就给大家讲几件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作文栏目小编为您精心编辑的文章,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示,写出好的作文。
第一篇:啃书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中,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的道理。
小时侯,我并不爱看书,一见到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我的脑袋就发晕,可自从经过那件事以后,我对书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玩,走到新华书店门口时,妈妈突然接到一个紧急电话,她就让我一个人在书店等她,不要乱跑,说完,就急匆匆地走了。我就坐在那里闲得无聊,顺手拿起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渐渐入了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仙人掌为什么在沙漠里也不会死掉,因为仙人掌的本身就含有水分,如果你在沙漠里口渴了,可以割开仙人掌的“身子”,水就会从仙人掌的“身子”里流出来,你就可以解渴了。看完这本书,我见妈妈还没来找我,又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我为《海的女儿》里的小美人鱼而感到伤心,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而感到悲哀;我被《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逗得捧腹大笑……当我看完这本书,合上书一扭头才发现妈妈已坐在我旁边老半天了。
从那时开始,我已爱上书了,并且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连妈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
以前我是一个着名的“电视迷”,可现在的我呢,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啃书虫”了!
第二篇:读书趣事
读书发生的事就像天上的星星,地上的草,随便摘一个,看一看,就能发现读书趣事。
暑假,我回到了故乡,因兴奋过度而玩忘了时间。我只好打起手电筒,拿着借来的书,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边走边看书。
这次借来的书是中国名着——《红楼梦》,这本书我可是爱不释手。曹雪芹真厉害,写这么多不嫌累,真是个大人物,跟她比起来,我只好望尘莫及了。
刚看完一篇后,眼睛有点酸,揉一揉吧!谁?刚才看见有个人在我的地盘里走动。嘘~先别打草惊蛇,俺老孙去去就来。在我还没踏云浏览一遍时,边听“啊~”的一声,我被青苔滑了一下,这不滑不要紧,一滑,拥抱我的却是大地妈妈。这下你知道:我摔了个“狗啃泥”。这一摔,使我明白了那个人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揉眼时,眼睫毛粘在眼睛上,使我误以为是人。唉~虽然书给我带来精神食粮,但是我弄脏了衣服,还摔得全身不舒服,这样一比划,还真不划算,下次走路再也不看书了。
问完了草,看完了星,我笑了起来。那小草又回到了地上,星星又回到了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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