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则中国人虽绝顶聪明,归根结蒂,仍是聪明反为聪明误。呜呼,吾焉得一位糊涂大汉而崇拜之。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带来的林语堂散文,欢迎阅读。
林语堂散文
说北平
北平好像是一个魁梧的老人,具有一种老成的品格。一个城市与人相似,各有不同的品格,有的卑污狭隘,好奇多疑;有的宽怀大量,豪爽达观。北平是豪爽的,北平是宽大的。他包容着新旧两派,但他本身并不稍为之动摇。
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与着木屐的东北老妪并肩而行,北平却不理这回事。胡须苍白的画家,住在大学生公寓的对面,北平也不理这回事。新式汽车与洋车、驴车媲美,北平也不理这回事。
在高耸的北京饭店后面,一条小路上的人过着一千年来未变的生活,谁去理那回事?离协和医院一箭之地,有些旧式的古玩铺,古玩商人抽着水烟袋,仍然沿用旧法去营业,谁去理那回事?穿衣尽可随便,吃饭任择餐馆,随意乐其所好,畅情欣赏美善——谁来理你?
北平又像是一株古木老树,根脉深人地中,藉之得畅茂。在他的树阴下与枝躯上寄生的,有数百万的昆虫。这些昆虫如何能知道树的大小,如何生长根,在地下有多少深,还有在别枝上寄生的是什么昆虫?一个北平居民如何能形容老大的北平呢?
一个人总觉得他不了解北平。在那里已经住了十年以后,你偶然会在小路上发现一个驼背的老人,后悔没有早日遇见他;或是一个可爱的老画家,露着大肚子坐在槐树下的竹椅上用芭蕉扇摇风乘凉梦想他过去的日子;或是一个踢毽子的老人,他能把毽子放在头顶上一点一点的移动着,然后由背后掉下来时,平落在他的鞋底;或是一个刀手;或是一个儿童戏剧学校的太太;或是一个人力车夫变成满洲国的高贵人;或是一个前朝的县太爷。一个人怎敢说他了解北平呢?
北平是一个“珠玉之城”;一个人眼从未见过的珠玉之城。它是具有紫金的御色屋顶,以及宫殿亭园楼榭的珠玉之城。它为珠玉结成的古城;它有紫色的“西山”,青带似的“玉泉”,“中央公园”垂老的杉树,以及“天坛”、“先农坛”。城内有九个公园,三个御湖,名为中南北“三海”,现在任人游览。并且北平有蓝天洁月,雨夏凉秋,与高爽的冬日气候。
北平像是一个国王的梦境,它有宫殿、御园、百尺宽的大道、艺术博物院、专校、大学、医院、庙塔、艺商、与旧书摊林立的街道。北平像是一个饮食专家的乐园。它有数百年的饭馆,招牌被烟熏得破旧不堪,还有肩上搭着手巾的光头堂馆,他们的招待是十足和蔼的,因为他们在满清政府服侍过高官大吏,曾受了传统的特别训练。北平是贫富共居的地方,每个邻近的铺号都许一个贫老的人记账取货,街上贩卖的东西很便宜。你可以流连在那里的一个茶馆里,一整个下午不走。北平是采购者的天堂,广有中国古代的手艺品、书籍、图画、古玩、玉石、珐琅镶嵌、灯笼之类。那是一个到处能买货的地方,商贩也会带着货物走上门来。在清晨,门外路上货贩众多,叫卖声形成极美妙的调门儿。
北平是清静的,它是一个住家的城市,每家都有一个院落,每院都有一个金鱼缸和一株梧桐或石榴树。那里的果蔬新鲜,桃就是桃,柿就是柿。他是一个理想的城市,每个人都有呼吸之地,农村幽静与城市舒适媲美。那里的街道排列恰当,清晨在花园中拔白菜的时候,抬头可以看到西山的雄姿——然而距离一家大百货商店,只有一箭之地。
北平有多样性——多样的人。他有法律与触犯法律的人,守法的警察与作奸犯科的警察,盗贼与保护盗贼的人,乞丐与乞丐之王。他有圣贤、罪人、回教徒、除妖的藏人、算命、拳手、和尚、妓女、中国与俄国的职业舞女、日本和朝鲜的走私者、画家、哲学家、诗人、收藏家、青年大学生、影迷。他有卑鄙的政客、年老息影的县官、新生活运动者、现充女佣的前清官吏的太太。
10北平有五颜六色旧的与新的色彩。他有皇朝的色彩,古代历史的色彩,蒙古草原的色彩。驼商自张家口与南口来到北平,走进古代的城门。他有高大的城墙,城门顶上宽至四五十公尺。他有城楼与旗楼,他有庙宇、古老花园、寺塔。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木,以及每一座桥梁,都具有历史典故。
使北平成为理想的居住城市的原由,可列举下列三点来加以说明:
北京城虽始建于十二世纪,但它现在的式样是明朝永乐皇帝在十五世纪初建造的(永乐皇帝也重建过长城)。因之富有皇室的华贵。有一个南城,稍小于北城,自南城最南的门向内,有一条绵延五英里的中轴,它穿经依次相连的每一道城门,直抵皇宫正殿。
紫禁城位于北城的中心,周围绕有城壕与金色瓦顶的墙垣,背后是煤山,山上共有五座亭台,顶上盖有灿烂彩色的瓦。由煤山可以看到那条中轴,附近还有鼓楼。“三海”位于紫禁城的西面与西南面,那里是皇室的画舫遨游之地。
与中轴平行的是两条宽庄的大道、在东城是哈德门大街,在西城是宣武门大街,每条大街宽约六十英尺。在紫禁城前接连两街东西直通的大道,是宽逾百尺的天安门大街。在外城南门附近,位于中轴东西两端的,是天坛与先农坛。那里是皇帝祈年风调雨顺之处。
因为中国人对建筑美的观念,须兼顾雅适而不仅在高伟,.宫殿屋顶所以都属于平阔一类的,也因为皇帝之外,无人许住楼房,所以到处都显得极其宽阔。
因是使北平显得如此舒适可爱的,成为居民的生活方式。居住在繁华街衢附近的人,也都能安详生活。那里的生活程度很低,生活也颇富意味。政府官员与阔人可以聚餐于大饭馆,而洋车夫用个铜板,也可以买到油盐酱醋,不论在什么地方,附近总会有一个杂货店与茶馆的。
那儿很自由去追求你的学问、娱乐、嗜好,或者去赌博和搞政治。没有人理会你穿什么衣服,做什么事。这就是北平的兼容并包之处,你可以和贤人与恶人往来,和学者与赌徒往来,或者和画家往来。如果你景仰皇帝,可以到禁宫周围散步,幻想你自己也是一个皇帝。
如果你要是有闲,你可以在城内的九个公园中,任意游逛,坐在竹椅上或是杉树下的藤椅上,整一下午喝你的茶,所费不过是两角五分。那些茶役常是和蔼客气。或者在夏天的下午,你可以去游什刹海(湖),或者你可以出西直门去游览颐和园。
北平城外大都是村庄麦田,到处可见裸体的儿童,他们在路边嬉戏时,常向行人讨钱。你可以和他们交谈,或者闭目装睡,不理他们。你或者可以去圆明园找意大利宫殿的古迹,它是被八国联军强劫烧毁的。
在路过颐和园的途中,你可以在那里流连一整天的时光。沿途经过许多美丽的景象,玉泉山的大理石塔便在望了,在那里你可以流连一个下午,再前就是西山,景色迷人,可以数月忘返。
但是北平最迷人的,是住在那里的常人,他们不是圣人和教授,而是人力车夫。从西城到颐和园车费一元左右,你或者以为这是很便宜的。这的确是便宜,而车夫却欣然收之。看到车夫们沿途互相取乐,笑着别人的不幸遭遇,你会有莫名其妙之感。
在晚上返家的途中,你也许会遇到一个槛褛的老年人力车夫。他向你讲述他的遭遇时,口吻诙谐清雅。如果你以为他年纪过老,想要下车步行时,他一定要强拉你回家。但是如果你忽然跳了下来,然后把车钱照付,他向你表示的那种竭诚感激,是你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
纪 元 旦
今天是廿四年二月四日,并非元旦,然我已于不知不觉中写下这“纪元旦”三字题目了。这似乎如康有为所说吾腕有鬼欤?我怒目看日历,明明是二月四日,但是—转眼,又似不敢相信,心中有一种说不出阳春佳节的意味,迫着人喜跃。眼睛一闭,就看见幼时过元旦放炮游山拜年吃橘的影子。
科学的理智无法镇服心灵深底的荡漾。就是此时执笔,也觉得百无聊赖,骨胳松软,万分苦痛,因为元旦在我们中国向来应该是一年三百六十日最清闲的一天。只因发稿期到,不容拖延,只好带着硬干的精神,视死如归,执起笔来,但是心中因此已烦闷起来。早晨起来,一开眼火炉上还接着红灯笼,恍惚昨夜一顿除夕炉旁的情景犹在目前——因为昨夜我科学的理智已经打了一阵败仗。
早晨四时半在床上,已听见断断续续的爆竹声,忽如野炮远攻,忽如机关枪袭击,一时闹忙,又一时凉寂,直至东方既白,布幔外已透进灰色的曙光。于是我起来,下楼,吃的又是桂圆条,鸡肉面,接着又是家人来拜年。然后理智忽然发现,说《我的话》还未写呢,理智与情感斗争,于是情感屈服,我硬着心肠走来案前若无其事地照样工作了。惟情感屈服是表面上的,内心仍在不安。此刻阿经端茶进来,我知道他心里在想“老爷真苦啊!”
因为向例,元旦是应该清闲的。我昨天就已感到这—层,这也可见环境之迫人。昨晨起床,我太太说“Y.T.你应该换礼服了!”我莫名其妙,因为礼服前天刚换的。“为什么?”我质问。“周妈今天要洗衣服,明天她不洗,后天也不洗,大后天也不洗。”我登时明白。元旦之神已经来临了,我早料到我要屈服的,因为一人总该近情,不近情就成书呆。我登时明白,今天家人是准备不洗,不扫,不泼水,不拿刀剪。这在迷信说法是有所禁忌,但是我明白这迷信之来源:一句话说,就是大家一年到头忙了三百六十天,也应该在这新年享一点点的清福。你看中国的老百姓—年的劳苦,你能吝他们这一点清福吗?这是我初次的失败。我再想到我儿时新年的快乐,因而想到春联、红烛、鞭炮、灯笼、走马灯等。
在阳历新年,我想买,然而春联走马灯之类是买不到的。我有使小孩失了这种快乐的权利吗?我于是决定到城隍庙一走,我对理智说,我不预备过新年,我不过要买春联及走马灯而已。一到城隍庙不知怎的,一买走马灯也有了,兔灯也有了,国货玩具也有了,竟然在归途中发现梅花天竹也有了。好了,有就算有。梅花不是天天可以赏的吗?到了家才知道我水仙也有了,是同乡送来的,而碰巧上星期太太买来的一盆兰花也正开了一茎,味极芬芳,但是我还在坚持,我决不过除夕。“晚上我要出去看电影,”我说。“怎么?”我太太说。“今晚×君要来家里吃饭。”我恍然大悟,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我家有一位新订婚的新娘子,前几天已经当面约好新郎×君礼拜天晚上在家里用便饭
。但是我并不准备吃年夜饭。我闻着水仙,由水仙之味,想到走马灯,由走马灯想到吾乡的萝卜果(年糕之类)。“今年家里没人寄萝卜果来,”我慨叹的说。“因为厦门没人来,不然他们一定会寄来,”我太太说。“武昌路广东店不是有吗?三四年前我就买过。”“不见得吧!”“一定有。”“我不相信。”“我买给你看。”三时半,我已手里提一篓萝卜果乘一路公共汽车回来。
四时半肚子饿,炒萝卜果。但我还坚持我不是过除夕。五时半发现五岁的相如穿了一身红衣服。“怎么穿红衣服?”“黄妈给我穿的。”相如的红衣服已经使我的战线动摇了。六时发现火炉上点起一对大红蜡烛,上有金字是“三阳开泰”“五色文明”。“谁点红烛?”“周妈点的。”“谁买红烛?”“还不是早上先生自己在城隍庙买的吗?”“真有这回事吗?”我问。“真是有鬼!我自己还不知道呢!”我的战线已经动摇三分之二了。那时烛也点了,水仙正香,兔灯、走马灯都点起来,炉火又是融融照人颜色。一时炮声东南西北一齐起,震天响的炮声像向我灵魂深处进攻。我是应该做理智的动物呢,还是应该做近情的人呢?但是此时理智已经薄弱,她的声音是很低微的。这似乎已是所谓“心旌动摇”的时候了。
我向来最喜鞭炮,抵抗不过这炮声。“阿经,你拿这一块钱买几门天地炮,余者买鞭炮。要好的,响的。”我赧颜的说。轰声又变成机关枪的袭击声。我向来抵抗不过鞭炮。黄妈也已穿上新衣带上红花告假出门了。我听见她关门的声音。我写不下去了。我要就此掷笔而起。写—篇绝妙文章而失了人之常情有什么用处?我抵抗不过鞭炮。
我的戒烟
凡吸烟的人,大部曾在一时糊涂,发过宏愿,立志戒烟,在相当期内与此烟魔决一雌雄,到了十天半个月之后,才自醒悟过来。我有一次也走入歧途,忽然高兴戒烟起来,经过三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一直到老耄为止。到那时期,也许会听青年会俭德会三姑六婆的妖言,把它戒绝,因为一人到此时候,总是神经薄弱,身不由主,难代负责。
但是意志一日存在,是非一日明白时,决不会再受诱惑。因为经过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据英国生物化学名家夏尔登(Haldane)教授说,吸烟为人类有史以来最有影响于人类生活的四大发明之一。其余三大发明之中,记得有一件是接猴腺青春不老之新术。此是题外不提。
在那三星期中,我如何的昏迷,如何的懦弱,明知于自己的心身有益的一根小小香烟,就没有胆量取来享用,说来真是一段丑史。此时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倒莫明何以那次昏迷一发发到三星期。若把此三星期中之心理历程细细叙述起来,真是罄竹难书。自然,第一样,这戒烟的念头,根本就有点糊涂。为什么人生世上要戒烟呢?这问题我现在也答不出。
但是,我们人类的行为,总常是没有理由的,有时故意要做做不该做的事,有时处境太闲,无事可做,故意降大任于己身,苦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把自己的天性拂乱一下,预备做大丈夫罢?除去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当日何以想出这种下流的念头。这实有点像陶侃之运甓,或是像现代人的健身运动——文人学者无柴可剖,无水可吸,无车可拉,两手在空中无目的的一上一下,为运动而运动,于社会工业之生产,是毫无贡献的。戒烟戒烟,大概就是贤人君子的健灵运动罢。
自然,头三天,喉咙口里,以至气管上部,似有一种怪难堪似痒非痒的感觉。这倒易办。我吃薄荷糖,喝铁观音,含法国顶上的补喉糖片。三天之内,便完全把那种怪痒克服消灭了。这是戒烟历程上之第一期,是纯粹关于生理上的奋斗,一点也不足为奇。凡以为戒烟之功夫只在这点的人,忘记吸烟魂灵上的事业;此一道理不懂,根本就不配谈吸烟。过了三天,我才进了魂灵战斗之第二期。到此时,我始恍然明白,世上吸烟的人,本有两种,一种只是南郭先生之徒,以吸烟跟人凑热闹而已。这些人之戒烟,是没有第二期的。他们戒烟,毫不费力。据说,他们想不吸就不吸,名之为“坚强的意志”。
其实这种人何尝吸烟?一人如能戒一癖好,如卖掉一件旧服,则其本非癖好可知。这种人吸烟,确是一种肢体上的工作,如刷牙,洗脸一类,可以刷,可以不刷,内心上没有需要,魂灵上没有意义的。这种人除了洗脸,吃饭,回家抱孩儿以外,心灵上是不会有所要求的,晚上同俭德会女会员的太太们看看《伊索寓言》也就安眠就寝了。辛稼轩之词,王摩诘之诗,贝多芬之乐,王实甫之曲,是与他们无关的。庐山瀑布还不是从上而下的流水而已?试问读稼轩之词,摩诘之诗而不吸烟,可乎?不可乎?
但是在真正懂得吸烟的人,戒烟却有一问题,全非俭德会男女会员所能料到的。于我们这一派真正吸烟之徒,戒烟不到三日,其无意义,与待己之刻薄,就会浮现目前,理智与常识就要问:为什么理由,政治上,社会上,道德上,生理上,或者心理上,一人不可吸烟,而故意要以自己的聪明埋没,违背良心,戕贼天性,使我们不能达到那心旷神怡的境地?谁都知道,作文者必精力美满,意到神飞,胸襟豁达,锋发韵流,方有好文出现,读书亦必能会神会意,胸中了无窒碍,神游其间,方算是读。此种心境,不吸烟岂可办到?在这兴会之时,我们觉得伸手拿一枝烟乃惟一合理的行为;若是把一块牛皮糖塞入口里,反为俗不可耐之勾当。我姑举一两件事为证。
我的朋友B君由北京来沪。我们不见面,已有三年了。在北平时,我们是晨昏时常过从的,夜间尤其是吸烟瞎谈文学、哲学、现代美术以及如何改造人间宇宙的种种问题。现在他来了,我们正在家里炉旁叙旧。所谈的无非是在平旧友的近况及世态的炎凉。每到妙处,我总是心里想伸一只手去取一枝香烟,但是表面上却只有立起而又坐下,或者换换坐势。
B君却自自然然的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似有不胜其乐之慨。我已告诉他,我戒烟了,所以也不好意思当场破戒。话虽如此,心坎里只觉得不快,嗒然若有所失,我的神志是非常清楚的。每回B君高谈阔论之下,我都能答一个“是”字,而实际上却恨不能同他一样的兴奋倾心而谈。这样畸形的谈了一两小时,我始终不肯破戒,我的朋友就告别了。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我是凯旋胜利者,但是心坎里却只觉得怏怏不乐。过了几天,B君途中来信,说我近来不同了,没有以前的兴奋、爽快,谈吐也大不如前了,他说或者是上海的空气太恶浊所致。到现在,我还是怨悔那夜不曾吸烟。
又有一夜,我们在开会,这会按例每星期一次。到时聚餐之后,有人读论文,作为讨论,通常总是一种吸烟大会。这回轮着C君读论文。题目叫做《宗教与革命》,文中不少诙谐语。在这种扯谈之时,室内的烟气一层一层的浓厚起来,正是暗香浮动奇思涌发之时。诗人H君坐在中间,斜躺椅上,正在学放烟圈,一圈一圈的往上放出,大概诗意也跟着一层一层上升,其态度之自若,若有不足为外人道者。只有我一人不吸烟,觉得如独居化外,被放三危。这时戒烟越看越无意义了。我恍然觉悟,我太昏迷了。我追想搜索当初何以立志戒烟的理由,总搜寻不出一条理由来。
此后,我的良心便时起不安。因为我想,思想之贵在乎兴会之神感,但不吸烟之魂灵将何以兴感起来?有一下午,我去访一位洋女士。女士坐在桌旁,一手吸烟,一手靠在膝上,身微向外,颇有神致。我觉得醒悟之时到了。她拿烟盒请我。我慢慢的,镇静的,从烟盒中取出一枝来,知道从此一举,我又得道了。
我回来,即刻叫茶房去买一包白锡包。在我书桌的右端有一焦迹,是我放烟的地方。因为吸烟很少停止,所以我在旁刻一铭曰“惜阴池”。我本来打算大约要七八年,才能将这二英寸厚的桌面烧透。而在立志戒烟之时,惋惜这“惜阴池”深只有半生丁米突而已。所以这回重复安放香烟时,心上非常快活。因为虽然尚有远大的前途,却可以日日进行不懈。后来因搬屋,书房小,书桌只好卖出,“惜阴池”遂不见。此为余生平第一恨事。
读书的艺术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
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
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
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
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象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
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
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
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着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①,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
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象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
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
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着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
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着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
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年)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板本。他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
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外忧患困穷而志不屈。……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藉,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篇小记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时候写的。当时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因金兵侵入华北,只好避乱南方,到处漂泊。
①苏东坡曾做过一件卓绝的事情:他步陶渊明诗集的韵,写出整篇的诗来。在这些《和陶诗》后,他说他自己是陶渊明转世的;这个作家是他一生最崇拜的人物。
中国人之聪明
聪明系与糊涂相对面言。郑板桥曰:“难得糊涂”,“聪明难,由聪明转入糊
涂为尤难”,此绝对聪明语,有中国人之精微处世哲学在焉。俗语曰:“聪明反为聪明误”,亦同此意。陈眉公曰:“惟有知足人,鼾鼾睡到晓,惟有偷闲人,憨憨直到老”,亦绝顶聪明语也。故在中国,聪明与糊涂复合为一,而聪明之用处,除装糊涂外,别无足取。
中国人为世界最聪明之一民族,似不必多方引证。能发明麻将牌戏及九龙
林语堂散文5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圈者,大概可称为聪明的民族。中国留学生每在欧美大学考试,名列前茅,是一明
证。或谓此系由于天择,实非确论,盖留学者未必皆出类拔萃之辈,出洋多由家庭
关系而已。以中国农工与西方同级者相比,亦不见弱于西方民族。此尚系题外问题。
惟中国人之聪明有西方所绝不可及而最足称异者,即以聪明抹杀聪明之聪明。聪明糊涂合一之论,极聪明之论也。仅见之吾国,而未见之西方。此种崇拜糊涂主义,即道家思想,发源于老庄。老庄固古今天下第一等聪明人,道德经五千言亦世界第一等聪明哲学。然聪明至此,已近老猾巨奸之哲学,不为天下先,则永远打不倒,盖老猾巨奸之哲学无疑。盖中国人之聪明达到极顶处,转而见出聪明之害,乃退而守愚藏拙以全其身。又因聪明绝顶,看破一切,知“为”与“不为”无别,与其为而无效,何如不为以养吾生。只因此一着,中国文明乃由动转入静,主退,主守,主安分,主知足,而成为重持久不重进取,重和让不重战争之文明。
此种道理,自亦有其佳处。世上进化,诚不易言。熙熙攘攘,果何为者。何若“退一步想”知足常乐以求一心之安。此种观念贯入常人脑中时,则和让成为社会之美德。若“有福莫享尽,有势莫使尽”,亦极精微之道也。
惟吾恐中国人虽聪明,善装糊涂,而终反为此种聪明所误。中国之积弱,即系聪明太过所致。世上究系糊涂者占便宜,抑系聪明者占便宜,抑系由聪明转人糊涂者占便宜,实未易言。热河之败,败于糊涂也。惟以聪明的糊涂观法,热河之失,何足重轻?此拾得和尚所谓“且过几年,你再看他”之观法。锦州之退。聪明所误也。使糊涂的白种人处于同样境地,虽明知兵力不敌,亦必背城借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与日人一战。夫玉碎瓦全,糊涂语也。以张学良之聪明,乃不为之。然则聪明是耶,糊涂是耶,中国人聪明耶,白种人聪明耶,吾诚不敢言。
否所知者,中国人既发明以聪明装糊涂之聪明的用处,乃亦常受此种绝顶聪明之亏。凡事过善于计算个人利害而自保,却难得一糊涂人肯勇敢任事,而国事乃不可为。吾读朱文公《政训》,见一节云:
今世士大夫,惟以苟且逐旋挨事过去为事。挨得过时且过。上下相咻以勿生,不要理会事。且恁鹘突,才理会得分明,便做官不得。有人少负能声,及少轻挫抑,则自悔其太惺惺了了,一切刻方为圆,随俗苟且,自道是年高见识长进……风俗如此,可畏可畏!
可见宋人已有此种毛病,不但“今世士大夫”然也。夫“刻方为圆”,不伤
人感情,不辨是非,与世浮沉,而成一老猾巨奸,为个人计,固莫善于此,而为社
会国家计,聪明乎?糊涂乎?则未易言。在中国多—见识长进人时,便是世上少一
做事人时;多一聪明同胞时,便是国事走入一步黑甜乡时,举国皆鼾鼾睡到晓,憨憨直到老。举国皆认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之圣贤,而独无一失计之糊涂汉子。举国皆不吃眼前亏之好汉,而独无一肯吃亏之弱者,是国家之幸乎?是国家之幸乎?
然则中国人虽绝顶聪明,归根结蒂,仍是聪明反为聪明误。呜呼,吾焉得一位糊涂大汉而崇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