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栏目精选:“雾都孤儿观后感”,欢迎阅读。
雾都孤儿观后感(篇1)
披星戴月的看完了《雾都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雾都孤儿观后感(篇2)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当我捧起这本书时,脑海里无不闪现着光辉夺目的词语——善良、正直、坚强。当我苦恼失意时,想想主人公奥利弗在遭受非人的痛苦并决定带上几片干面包逃往伦敦的情景,他跑啊跑,困了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睡觉,饿了就吃一点面包。在应英国所谓的“贫民收养所”里奥利弗喝完一碗稀粥后直喊到:“我还要!”的声音依然在我的耳边回响。尽管他有着这样那样的性格弱点,但他坚强不屈的性格处处感动着我。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狄更斯在小说中表达了心中的怒火,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黑暗。在19世纪强盛的英国,作者毫不犹豫的将伦敦的另一面——肮脏的小巷、阴暗的窑子和贼窝、周围腐臭的空气……与此同时,也对贫苦妇女儿童的悲惨生活深感同情。
即使奥利弗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着,却不受半点污染,他由始至终都在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勾当与交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罗斯、南希、布朗洛等的人物形象,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虽然她与奥利弗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却担当着母亲的使命与责任,她想方设法地把奥利弗从苦海的深渊中解脱出来,为此还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布朗洛对她说的一句话:“你虚度了青春年华,白白地糟蹋了造物主仅仅给我们一次,从不赐给两次的无价之宝。”尽管这样,她拥有着正直、坚强的内心(对于她的内心世界,相信读者能略微感受的出来——无助、痛苦、矛盾和愤怒)。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小说的结尾,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美好期望。但并不是所有的像他这样的孩子都有那么幸运,很多人只能落得奥利弗的好友迪克的悲惨结局。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与高尔基的《童年》所反映的主题很相似,但写作的手法却截然不同,《童年》是以一个孩子角度和心理去对当时生活进行描述,从而使整个小说铺上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而《雾都孤儿》的描写种种丑恶现象时有讥讽的意味,给读者读后不仅一身叹息。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常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观后感(篇3)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雾都孤儿观后感(篇4)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本世界的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作者狄更斯笔下写出的主人公名叫:奥利费·退斯特。他是一个孤儿,出生济贫院,他的妈妈在生下他了以后便去世了。奥利费在孤儿院呆了9年,他既吃不饱、穿不暖,又要干很多很多的活,还要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在棺材店老板那里,不光要睡在棺材中间,还依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人侮辱。在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下,迫使他逃到了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从贼窝里逃出来,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了,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了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费,不顾贼窝头目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说奥利费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孙子。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给杀害了,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费终于与亲人团聚了。
在读了《雾都孤儿》以后,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费,虽然他总受侮辱、吃不饱,还被近去做小偷,但是,他的心却始终是善良的,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最后,在经历了重重困难之后,终于与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小偷,也并不都是非常可恶的,有一句话叫:“人之初,性本善。”虽然他们都是小偷,但是他们的本性却不坏,善良是每一个的本性,所以,他们也并不是非常可恶的。我们也要学习布朗罗先生的善良,虽然奥利费曾经当过小偷,在有一次帮他送书的时候被小扒手发现带回贼窝,还有那五英磅与书也被带走了,但是他却还是对奥利费非常好。
雾都孤儿观后感(篇5)
孤儿,一个一提起就让人心酸的话题。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一生下来就无父无母,累了只能露宿街头,靠富人施舍为生。英国著名的文学家狄更斯就巧妙的通过孤儿写了著名的喜剧小说《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以孤儿奥利费为主要人物,又以雾都伦敦为背景。描写了孤儿奥利费从小在孤儿院受尽欺凌,逃到伦敦后又不幸陷入贼窟的坎坷经历。反应了19世纪英国正是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矛盾非常尖锐复杂的时代。
小说里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傲慢无礼的曼太太、凶残暴力的赛克斯、温文尔雅的布朗罗老先生、多才多艺善良如天使的露丝小姐、高傲自大的警察局局长兼法官方先生,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外科医生格林威格先生,特别是他说的一句话“如若不是我愿意吃了我的脑子”这句话让我看出格林威格先生是个憨厚善良、幽默风趣的人。
同时,奥利费的真诚勇敢也让我十分感动。在奥利费逃到伦敦又不幸陷入贼窟后他没有选择当小偷也没有陷入金钱的诱惑而是在思想上与他们作斗争。在这件事中我看出了奥利费的善良和内心的纯洁,使我更加喜欢这位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主人公。
好人终究能得到回报,傲慢无礼的曼太太被剥夺了权势与地位,凶残暴力的赛克斯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善良的奥利费最终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尽管希望在奥利弗的眼里是哪么的渺茫,可凭着他的坚持不懈还是获得了幸福。奥利弗这种坚持不懈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