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精选栏目推选:“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往往是能让人深思的,推荐大家读完著作后,动手写一写读后感。您对于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感想呢?考虑到你的需要,我们特地编辑了“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1】
敬佩马丁老爷子,如此长篇的外国玄幻小说最开始啃的很费劲,尤其是纷繁复杂的外国人名和家族关系,以至于每出现一个家族我都要根据附录画一下树状关系图,渐渐进入状态后无比佩服原著老爷子文笔的犀利和对人性人心人情的洞察与描绘,也很感谢译者反复遣词造句让我们领略到异国玄幻小说的风采,本书区别于爽文,没有常见各种“定律”(如主角不死、跳崖不死、反派死于话多等),虽是玄幻却能读出真实感甚至看到自己的影子,这是关于思考人性、人生、政治、选择……的宏伟大作,众生平等,没有主角一定不死的光环,也没有好人一定善终的俗套,甚至人也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也许这才是生活,也许我们都曾经如珊莎般天真幼稚,吐槽猫姨的同时或许我们在同样情景中也难找准位置做的更好,善有善报是我们的理想,但这种单纯信念不能成为我们抵挡罪恶时的倚身屏障,我们不仅需要奈德的正直与善良、还需要小恶魔的头脑与变通、需要艾莉亚的勇敢、龙妈困境中不屈的信仰……权力的游戏下没有完美赢家,人生又何尝不是处在种种漩涡之中呢?保有善良与正直的三观,兼有变通和决断,让自己的人生不要成为他人权力的牺牲,自己也不能迷失在欲望之中。此外,文字功底是本书另一大亮点,绘景绘人都文笔不凡质量上乘,是同类玄幻小说中的佼佼者。推荐。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2】
这一卷艾莉亚完完全全失去了烂漫的童年,失去了家人的照顾与爱护,她被迫坚强,被迫忍耐,被迫独立。艾莉亚被友伦救走后削短头发化名阿利,和黑衣人一起逆而北上,不幸尤伦被杀,她被抓到了赫伦堡,女孩的身份暴露,变成维斯手下的“黄鼠狼”。
赫伦堡再次易主,她又化名为娜娜,成为一个女仆。这一路,艾莉亚经历了远超她年龄该承受的各种磨难,她所遭遇的不幸,所浸染的血泪不是一个普通贵族小姐能承受的,但是艾莉亚不普通,她有冰原狼的魂。艾莉亚是我这两卷最喜欢的一个人物,虽然她还在很小,还需要成长,但是对她的喜欢和敬佩是从始至终只增不减的。
她有她超越她年龄和身份的坚强、勇敢、睿智、担当,也有合乎她年龄的善良,童真,真诚,恐惧。她会因为曾经欺辱嘲笑过的黑衣人“兄弟”救她帮助她而感动和震惊,贾昆有她三条人命的承诺,她每晚入睡前需要念着这么多名字,但是她偷听到一个小人物恶棍把轮女干女孩的恶性当荣誉史作为酒话笑料时,她毫不犹豫把这人名字告诉了贾昆,她是那么善良,那么合乎年龄的纯真。
感谢作者没有在那时强加她大智慧,大思虑。当她听闻如此恶劣行径时,愤怒和深恶痛绝对于那时的小女孩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杀了那个混蛋。虽然她杀了这么一个在历史卷轴上好不起眼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可以白白浪费了一个名额,但是她是如此善良,如此可爱。
第二个名额是一直苛待她的又一个令人厌恶的小角色威斯,因为威斯对她的压榨苛待,给她造成的痛苦是她那时最直接最切身的伤害和痛苦,她想把他杀了,合情合理。但是她看到泰温公爵出征她意识到了自己的选择是在浪费名额,她成长了,她后悔了,但是说出口的名字已经不能收回。我很喜欢作者对艾莉亚的塑造,可爱勇敢的女孩,但她的一些思虑决定即使显得有点幼稚很贴合她的性格和年龄。这显得她是如此真实,如此活灵活现。
贾昆.赫加尔在这卷出场了,这卷的他如此神秘,想必也出身不凡。她走之前送了艾莉亚一个硬币,我很喜欢他和艾莉亚的戏份,很期待他们间今后的戏份。
小恶魔提利昂无疑是这卷的主角,他的智慧,胆识,勇敢,高尚在这卷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是伟大皎洁的“半人”,世人的愚昧粗鄙难免会给与他伤害和辱骂。他对妓女说的一句话“睡觉挺好,读书更好”这几句话的分量,在那时的语境对于混乱烦躁的当时自己,是多少劝诫和反省所不能比拟的。简单说,我那时被那句话深深打动了。
小恶魔对于雪伊的爱也是令人羡慕的,他一个首相坚守对雪伊的忠贞和爱,即使雪伊是妓女,即使雪伊可能并不爱他,甚至詹姆都能一辈子只睡他老姐,为什么在现代,一份坚贞不渝、干净的感情那么奢侈?
席恩可以说是第二卷又一个主角,在这卷多年质子生涯终于结束,他终于返回家乡,做着王子美梦的他傻傻的自负自己是海岛的继承人,梦想着成王。可惜现实中他只不过是一个不被人认可,不被家乡接纳的多年归乡的不被信任者。
囿于嘲笑,狂妄虚荣,急功近利,愚蠢可笑的席恩自以为夺下一座城就能获得荣誉获得认可。可惜不被祝福的王冠终究只是一堆废铁,不能守护的城堡盗取后又如何,自封亲王又如何,城堡还是史塔克家的,神木林还是史塔克家的,民心正道公义依旧是史塔克家的,他依旧不被姐姐父亲认可,不被城民敬服,他依旧可笑愚蠢。
可是他的言行却也有因可寻,席恩多年质子的经历,铁民王子的愚蠢自持看不清现实,青绿之地未能驯化他,海岛之乡已将他遗忘,他找不到归属,他只能孤独的可怜的一条路走到黑,死在背叛者的刀下。(没看新的一卷是死了吧)
他有多努力想证明自己,他就有多可笑可怜。席恩终究只是这场权利斗争中可笑的跳梁小丑,会被洪荒历史淹没,他的言行可以被理解终究被唾弃。这一卷很多人物都在成长,都需成长。琼恩的黑衣人人生真的惨烈到看部分文字都会发颤,也是很佩服坐着的笔力可以把守城人的苦难生活写得如此具有感染力。
布兰第三只眼终于觉醒,玖健姐弟俩未来的戏份也令人期待。这一卷的珊莎是令人怜爱的,她所经历的在我看来也是她应该的,她得为她的愚蠢和无知付出代价。但是也许换个角度,珊莎也是勇敢的,是善良的,是美丽的。作文猎狗应该是对这个女孩萌生了爱情吧。
龙之母和她的龙一样都在成长,此卷的她也可以说还是“乞丐女王”太精彩了。拍案叫绝。我敬佩一切伟大出色的文字相关工作者。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3】
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www.ZB258.coM )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4】
一周之内读完第一卷,我必须承认我还是读的很慢,但读的很爽啊。
书有时间就是比电影电视剧要好看一倍两倍甚至一百倍,文字的魅力瞬间被拔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我知道很多人跟我一样在看冰火的原著之前都是看过美剧的,而在接触原著之前,总觉得美剧很好看很震撼。就算是现在我都还是觉得第一季最后一集的最后一个画面的震撼,而这一点偏偏是原著给不了的。
小说和美剧各有优劣在此不做赘述。
有人说冰火是长篇史诗著作,也说这是一本严肃奇幻小说。但我觉得啊,这本书里面的各种幽默各种有趣的语言风格更值得我们去注意。
当我沉浸于这本的奇幻世界的时候不禁会在意那些小聪明与大智慧,或是简单到不可思议的却无人践行的人生道理与生存法则。
要么还有那隐藏在字里行间的讽刺与抨击,那种感觉就像是小说中的虚幻影子照射到现实,好像还严丝合缝。
我们都说艺术来源于现实,这话不假。
想想我们这社会何尝不是即残酷又美好,即寒冷又炎热。
冰与火的世界如同我们深处的这个世界的另一个平行世界,它们即相似又相反。将这虚实结合我们似乎能找到不可思议的真理。
相比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无论是拜美剧所赐还是,因小说而感受。都对丹妮莉丝,琼恩,小恶魔等这些角色有无限兴趣,对他们的成长和苦难感同身受。偶尔还会对詹姆那玩味的性格感到有趣,为太监瓦里斯的生存之道和人生哲学拍案叫绝。
是的这本书真正做到了人物个个形象饱满,生动鲜活。而书中的很多角色既可以让你恨到牙痒,又可以让你爱到痴迷。
角色的魅力亦是角色的灵魂,作为一个有写作欲望的人我深感惭愧,那真的是很难很难做到的事情。
至此很是期待第二卷的内容,接下来就以美剧,小说和讲书的方式进行下去。哪怕是沉醉在这奇幻的世界出不来也罢,毕竟做人嘛,开心最重要。
——3.30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5】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500字: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6】
由乔治·RR·马丁所著的《冰与火之歌》,一直位于我心中奇幻小说的顶峰。翻开书,独特的POV写法,生动的描写,跌宕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一场人性盛宴。善良与邪恶的碰撞,人性与权力的融合,生与死的搏斗,冰与火的乐章。一个个立体又生动的人物,一段段唏嘘又震撼的传奇,一篇篇现实又残酷的故事,让我和角色随着乐点在权利的大厅翩翩起舞。
这次读书会,我选择主持这本书,通过和老师同学们交流思想、碰撞灵感,让我更加全面细致地思考这本书的含义,并将从中学到的道理运用于生活。
在这次的准备和讨论中,我最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一个人物——提利昂·兰尼斯特。这本书中,他是我最喜爱的一个角色。生于贵族却因为侏儒外形受到所有人的偏见与歧视,但是他用智慧的大脑让大家看到他强大的一面。查阅资料时,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提利昂——侏儒的身材却有巨人的影子”。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了,在和老师、同学们讨论后,我又多方面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他在尚武时代尊重知识,善于动脑;能认清自己,也愿意了解其他阶层;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不因自己的缺陷认命受歧视,一直在反抗偏见……他的形象让我产生了共鸣。尤其是最后一条,让我不禁想起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瓶颈——即使困难重重,也从不愿放弃,我不相信别人轻易的否定,只相信要拼尽全力做好自己,闪耀专属的光辉。
我还有两条重要的体会,一个是要时刻保持警惕性,正如史塔克家族的祖语:“凛冬将至”。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未雨绸缪。另一个是作为组织者或管理者,要结合实际情况的同时,贴合群众的意愿行事,将公众的利益排在第一位,这样的管理才是最稳固、最长久的。
《冰与火之歌》读书会让我成长了很多,也对阅读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和其他人交流思想,将知识带入生活,充实我的心灵,精彩我的人生,也希望我在今后学习与生活的漫漫长路中,阅读能一直伴我左右。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7】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8】
无比恢宏!!
故事线很多,人物关系复杂。看到后来,我发现可以类比《倚天屠龙记》,两者之间有相关性,类比后,读《冰与火》就清晰多了。
1、故事结构
《倚天》中江湖各大门派争夺屠龙刀,想一统江湖,而明教、武当对屠龙刀没有兴趣,他们以推翻元朝暴政、救民于水火为己任。
《冰与火》中坦格利安、史塔克、兰尼斯特、提利儿、拜拉席恩、葛雷乔伊、马泰尔等各大家族争夺铁王座,而绝境长城的守夜人及长城外的自由民对铁王座没有兴趣,他们守护王国,对抗长城外的异鬼。
2.明教和守夜人的口号相似
明教口号: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万事为民,不图私我。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守夜人口号: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3、冰与火(强行加的一点,很牵强,捂脸的表情)
《冰与火之歌》的标题中含有冰、火,而《倚天》中张无忌出生及生活了10年的地方名叫冰火岛。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9】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 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更多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最新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10】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
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