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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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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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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切忌死读书,死读书只会让自己钻牛角尖,在读作品时,您一定被其中的情感所打动。你知道一些爱读书的人都是怎样写读后感的吗?基于您的需求,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一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1)

  这个寒假,我在马克·吐温笔下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去了19世纪的美国,遨游了一番……

  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追求自由的生活,想方设法离家出走。黑人奴隶吉姆听说女主人要把自己卖到遥远的地方,也决定逃跑寻找自由。两人在岛上相遇,就结伴乘小木筏一路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路上,他们见到了分赃不均的盗贼,领教了“打冤家”的无情,更见识了骗子的无耻。他们的历险是既刺激又繁忙。

  读完这个故事,我也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如:美丽善良而富有的道格拉斯寡妇;聪明活泼而富有正义感的汤姆·索亚;调皮、不喜欢学习的乔·哈帕……而哈克和吉姆又给我留下另外一种印象,他们喜欢追求自由的生活,是不受约束、勇敢善良的少年。

  由此我想到自己连骑自行车去超市买东西都不敢的可笑行径!同样是少年,他们却如此勇敢、敢于拼搏。在他们面前,我就像一只小蚂蚁,显得那么渺小。有好几次,我都是被妈妈死缠烂打,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不情愿跨上自行车的,我身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很快就是初中生了,我连这么一件简单的事都不敢,真是惭愧不已!

  这是一本历险记,是一本名著,是一本少年生活记载,更是一本启迪我思想的好书!书中风靡世界、意犹未尽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2)

  谈到美国文学,当然不能不提马克·吐温,这位19世纪小说家的幽默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到马克·吐温,自然不能不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儿童惊险小说的讽刺是这样让人拍案叫绝。

  作为译者,张友松先生把马克·吐温口语化的文字风格把握得恰到好处,读这个译本就仿佛是在听一个顽童津津有味地描述他的所见所闻。作为读者,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这个近300页的故事,掩卷回味时,不禁想对故事中的妙笔和败笔品评一番。

  哈克是整部历险记的主人公,虽然他离传统概念中的好孩子相去甚远,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如果你问我马克·吐温在《哈克·费恩》中塑造的精妙之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克!哈克的形象让我为之动容,尤其是哈克对待黑人吉姆的方式。

  哈克撒谎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方式。他通过撒谎保护自己、保护朋友。因为他随机应变的撒谎本领,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例如,当哈克遇到搜寻黑奴的白人时,他从容地编造了一个谎言,把吉姆说成是患了天花病的他的父亲,结果让搜寻者退避三舍。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哈克真是巧舌如簧,而在他伶俐的口齿背后,我看到的是哈克的善良、机智、勇敢。

  作为白人,哈克深受种族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你想教会一个黑人讲道理,那可真没办法”。(P77)(书中还有多处体现出哈克对于黑人的偏见)。然而哈克对吉姆这个黑人却有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哈克“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P153)在哈克眼中,吉姆是一个勤劳、无私的好人,他把吉姆当朋友看待。当他捉弄了吉姆后,他鼓起勇气向吉姆低头认罪,而且他“一辈子也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P84)他是这样在乎吉姆的感受。当哈克准备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知黑奴吉姆逃亡的下落时,他犹豫了,他想起与吉姆同欢笑、共患难的情景,最终友谊战胜了偏见,哈克撕掉了举报信,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P212)在哈克以及他同时代白人的思想观念中,帮助黑奴逃跑是要“下地狱”的事情,但他仍旧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

  哈克是一个不羁的少年,他无法忍受循规蹈矩的生活,不愿接受枯燥虚伪的教化,毅然给自己制造被人谋杀身亡的假象,去追寻自由的生活,即使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他也从未退缩和放弃。这样一种追梦的勇气应该也是哈克成为全书之精妙的原因吧。

  如果要说《哈克·费恩》中的败笔,我认为是最后十章中对汤姆·索亚营救黑奴吉姆荒唐行为的描写。汤姆营救吉姆不是出于对吉姆的同情和理解,而是把吉姆当成他“伟大”冒险游戏中的一个道具;汤姆营救吉姆不需要承受种族观念的内心煎熬,他早就知道自己放走吉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在这最后十章的故事中,汤姆·索亚的形象喧宾夺主了,吉姆沦为了逆来顺受的玩偶,哈克成为了言听计从的同谋。吉姆和哈克强大的自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果敢的主见都被汤姆·索亚这个顽童所导演的“了不起”的营救计划所淹没了!

  最终,吉姆没有被绞死,原因是他的主人华森小姐出于慈悲和怜悯,在遗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而吉姆在逃亡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也是因为哈克等少数几个白人的友爱和保护。吉姆作为反抗种族歧视的代表,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他的勇气,但他的胜利却几乎是凭了运气!在那样种族歧视盛行的时代,其它黑奴能像吉姆一样好运吗?单凭少数白人的善良能彻底改变黑人的处境吗?虽然吉姆最终自由了,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不是所有黑人的胜利。

  从吉姆获得自由的情节设置来看,马克·吐温的确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有力的控诉,但遗憾的是,他把解放黑奴的希望寄托在人道主义上,而不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黑人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这样的思想局限性无疑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最大的败笔。不过至少——马克·吐温是敢于挑战世俗的,能够在那样的时代写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故事,就足见马克·吐温的高尚和不凡了。

  最后,愿种族歧视像恐龙灭绝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愿世界上各个角落的青少年,不论生长在怎样的国度和家庭,都能像哈克一样,追求正义和友善,向着自己的梦快乐而勇敢地前行!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3)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4)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文中第十四章后一部分写了哈克与汤姆讨论所罗门王的才智。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妈妈的妇女则会愣在那儿,这样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妈妈了,再给她应得的惩罚,给真正孩子妈妈的妇女补偿。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观看庐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从不同方面去思考一件事情也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也一样,也许你很健康但生活并不富裕,可换个角度想,大自然赋予你鲜活的生命,多彩的世界给予你生机勃勃地活力,你拥有生命与活力,这不也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的人格所打动。使我认识到人一定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敢想敢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被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还懂得了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有这样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5)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600字!

  1861年,林肯废除黑奴制,100年后,废除种族隔离制度。马克吐温,1835-1910。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奴隶制的态度:黑人的人性(善良勇敢,热爱家人等),和白人并无二致,他们应该成为自由的公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几十年前美国黑人还是二等公民呢。

  这本书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引人入胜,但是主角是哈克和黑人吉姆。看前一本时被汤姆深深地吸引,看完这一本,又实心实意地爱上了哈克这个小伙子。汤姆机智善良讲义气,哈克也毫不逊色,与汤姆不同的是,哈克是苦孩子出身,讲求实际,不像汤姆爱故弄玄虚。没有人为小哈克托底,所以他要时时为自己打算下一步;他能轻松看透世事人心,却从不借机骗人谋利。这个孩子,宁可下地狱也要救黑人吉姆,因为他知道吉姆对他的好;他看见两个骗子被游街忍不住心酸,尽管这两人把他和吉姆当奴仆使唤,还把吉姆给卖掉了。

  最后阶段出现的汤姆搞了一堆无中生有的把戏来帮作者凑字数,如果说哈克是在主动选择,汤姆就是在主动作妖。因为,在一个不解风情的老阿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让吉姆受那么多罪,也不应该拿害怕妖精的黑人寻开心,偷床单衬衫勺子也就罢了,蛇和老鼠这些玩意,真的能把一个女人逼疯。最后还要冒着被打死的危险来给自己的戏结尾,不愧是好人家养的孩子。因为像哈克这样的孩子,受过无数饥饿和毒打,苦难对他来说,并不是好玩的游戏。只不过,汤姆要这样玩,只好陪着他玩了。

  PS:虽然前面就猜木屋里的死人是哈克的爸爸,但在结尾真正揭晓时,我还是有些难过。我知道我是代入了自己。再不堪的父亲,也不希望他死去。哈克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我猜,他如果当时就知道,至少会让逝者入土为安。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他的名字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看完这本书我悟出一个道理。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哈克贝利过着无依无靠的生活,只有他的好朋友汤姆作伴。后来哈克贝利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认哈克贝利做她的干儿子,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要他读书。但是他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十分的不自在。后来他又遇到了多年不见的酒鬼父亲,父亲要他和他一起生活,父亲就把他带走了。父亲喜欢喝酒,每次喝多就在他身上撒气,所以他有了逃跑的念头。有一天早上,他查看钓的鱼时,发现了一个竹筏,于是找了这个机会利用竹筏逃走了。把家中可用的物品都拿走了,还做了一个假死的方法让别人以为他死了。逃跑后他一路飘到了杰克逊岛,遇见了勤劳善良的吉姆。后来他才知道吉姆是一名黑奴,他的主人要把他卖了,吉姆要他帮助他逃跑,他知道帮助黑奴逃跑是违法的,但是自己又是逃奴同病相,所以他们成了患难之交。决定一起去自由州。几经磨难到了自由州,遇到了狡猾的骗子们,后来骗子们背着哈克贝利卖掉吉姆。他知道自己一个人斗不过骗子们,所以他偷偷躲过他们,前去农场解救吉姆。于是他找到汤姆与他设计拯救计划,汤姆热衷冒险,所以拯救计划异常惊险,农场的人真枪实弹的四处追捕他们,结果汤姆腿上挨了一枪,才真正尝到了冒险的滋味。当人们押回吉姆,这才透露事情的真相,根据吉姆原主人的遗嘱,吉姆早已重获自由。哈克贝利继续他的自由自在的漂泊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哈克贝利是一个善良,勇敢,机智,向往自由的人。他的善良体现在他愿意帮助吉姆,与他逃跑;他的勇敢体现在他愿意冒着风险去营救一个认识不久的黑人奴隶;他的机智表现在逃跑路上遇到骗子们,不正面与他们抗争;他向往自由表现在他不习惯有拘束的生活,他愿意漂泊流浪。这个故事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虚伪,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了对广大黑人群众的同情与支持。也让我明白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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