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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篇1
镇巴县水利局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各水电站: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按照2011年1月1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有关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临近,各单位、各水电站要针对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把好重点环节,紧盯重要部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立足防范,切实加强工作监管,重点抓好“五个安全”,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一是抓好单位管理安全。各单位要注意用水、用电、用火安全,加强重要财物及公务用车的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涉及水保、饮水、退耕还林口粮田建设、农建、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建设的单位,不但要搞好施工安全,还要按照有关管理程序,严格管理好民爆物品,确保安全使用和不得流失。水保工程建设由水保站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由水工队负责,农建及巩固退耕还林口粮田工程建设点分别由蹲点领导负责,水电站工程建设由各投资建设单位负责。各工程建设在节日期间必须停工,确保安全。三是全力确保供水安全。县自来水公司要加强水厂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水厂。同时,重点加强县城供水水源及水质监测,严把供水生产各个环节,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同时,全力确保县城安全正常供水。并做好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到位、万无一失。四是抓好河道管理安全。河管站要加强全县河道的监管,规范采砂行为,重点加强县城河道上下游的监管,强化蓄水库区及三道翻板闸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河道管理安全。五是抓好电站生产安全。长嘉水电开发公司、彩虹水电开发公司及全县所有水电站,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和措施,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加强生产运行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发电、供电安全。
二、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搞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维护社会稳定和营造良好节日气氛大局。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全面排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方面是否还有薄弱环节,在安全生产各个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单位排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严禁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加以弥补,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置,并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排查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我局将对各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工作流于形式、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将予以查处并进行通报批评;春节期间,如因工作疏漏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密防范,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好单位值班工作,将值班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于1月21日前上报水利局办公室。值班期间,要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带班并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加强单位值守和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或事故,全力确保节日期间单位安全稳定。
二0一一年一月 日
主题词:水利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水利局
县政府办、县安监局。档
(二)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篇2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包村(社区)负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联系点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
二、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落实;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对今年以来各级督查和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春节前能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对检查工作不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没有提出整改措施,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深刻汲取xxxx市xxx镇“xxxx”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要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节日期间,凡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类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停产(业)放假,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并安排专人值守。凡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高危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基础上,春节期间可安排生产,但必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格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都有领导在现场抓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春节过后恢复正常生产的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做好恢复生产安全准备工作,并报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节日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救装备,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络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篇3
XX镇人民政府,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
现已进入冬季,春节即将来临,且也正值外来务工人员返乡高峰及工程抢进度、企业赶工期的建设生产旺季,又是冰冻寒冷季节,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新区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到2月5日前在全区范围内分线分块分行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到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企业开展严格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的企业,要及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而发生事故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严格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管理,严禁违章载人和超载。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严防病车和超载接送。
二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组织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学校、网吧、广场等人员密集和商贸服务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要加强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冬季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要从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等各个环节着手,严格经营许可审查,打击非法经营,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的行为。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施工现场防风、防雨、防雷、防滑、防坍塌、防火灾等监管措施。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是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扎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春季多雨水、雷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雨季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桥梁施工场地及临近山坡的工厂、民用建筑、市政公路等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电力部门要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教育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春游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前后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险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要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公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资源,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保证节日期间24小时通信畅通。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篇4
泰山财源安字[2011]40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企业,街道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省、市、区一系列决策部署,迎接各级“两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正值严冬季节,风干物燥,雾雪天气增多,又是岁未年初,人流物流增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足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两节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
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强化措施,把握重点,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要结合冬季和节日安全生产特点,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以确保两节期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易发期。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严防火灾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职工和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生产经营旺季,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结合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实施经营许可,加大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和超量储存行为。对主要路段存在的异地经营、扎堆经营、占道经营问题,早筹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防止这些路段形成连片经营。
(四)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对全街道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进一步加强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的安全监管,重点对炉前、煤气发生炉和起重设备进行检查整治,严防中毒、爆炸、起重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分析冬季建筑施工领域易发事故的原因,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现场防火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
对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施工现场的安全排查,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在遇到大风、下雪等灾害性天气时,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对达不到施工基本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要一律停工整改。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篇5
各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传统佳节,根据江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安委办〔2017〕28号)文件精神,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元旦、春节历来是人流、物流、车流及各类活动的高峰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加之2017年两节时间跨度长,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的特殊性,各单位应及早部署落实相应的事故防范工作。各行政村、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2017年12月1日新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早、抓紧抓实。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和三个“必管”责任,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全镇各行政村、单位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春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巩固“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成果,迅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组织、督促开展检查,并将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区域)和市督查组排查出的重点隐患整治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的形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扎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别是危化、非煤矿山及民爆企业要更加严格监管,督促危化、矿山企业加强节日放假、维检复产安全保障准备工作的检查,对停产企业,要指定专人值班,并对储罐、井口、深坑等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二)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安全监管。“两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要从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农村集市、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着重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燃放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燃放事故发生。同时,要认真排查其他各类企业的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合理安排春节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肃查处违法转包、无资质施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加大对冬季建筑施工深基坑开挖、垂直起重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高处坠落等施工检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施工。
(四)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扎实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加大对商场、宾馆、饭店等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集会和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举办单位认真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畅通。二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三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四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和瞒报。元旦、春节期间镇主值班人员于每个值班日16点前将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报表传真至市安委办。联系电话:xxxxx,传真: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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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篇6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受灾地区,落实好中央扶贫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二、做好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
要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节令食品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氛围。
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坚决抵制低俗。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倡导文明旅游,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四、认真组织春运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节日出行。
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的作用,合理调配各类运力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强化春运安保工作,抓好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和供暖用电、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源头防范,防止引发 。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针对“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国门安全。
六、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篇7
国家旅游局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日。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国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预计年元旦、春节期间游客出游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出游时间更加集中、出游形式更趋多样。各地要深刻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游客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政府督办体系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