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笔者为您搜集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相关资讯敬请关注,在阅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个人的精神世界也得到了满足。读后感能够有效地加深我们对于书中情节的印象,那么如何在读后感中明确地表达自己的心得体会呢?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持续关注本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许三观一生的爱恨情仇都由他数十次的卖血为故事线索,第一次在同乡的怂恿之下,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好,初次尝试买血。卖血以后,和同乡一起吃炒猪肝、喝黄酒感受到突然暴富的刺激。最后用自己血换的钱娶媳妇,那个时候,他是一个积极的青年,对家庭、爱情都充满渴望。随着许玉兰给自己生了三个孩子,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随着一乐样貌的变化,他发现了许玉兰婚前怀孕的事情,由此她对一乐和许玉兰感情发生变化。其实最喜欢一乐,可是一乐是别人的孩子。一乐也在随着这样的变故,遭受着不属于他该有的待遇。一乐的经历让人心疼。之后许三观因为生活的种种变故,又陆续卖血。虽然那个年代有吃人的制度,但是他们依旧不离不弃。为了许玉兰,不怕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她送饭的细节让人感受到浓浓的爱,为了一乐能够治病,他几乎不惜卖掉自己的生命,一次又一次的走向不同的医院。为了二乐能够回到城市,不惜牺牲自己,卖血请客、送礼,陪领导喝酒。最后的结局让人心疼,血头告诉他,已经年事已高的他,没有人需要他的血,他突然感到自己丧失了为他们这个家庭挣钱解决危机的能力。他痛哭,走过很多地方,那些地方也像他的一生奔波的缩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等待了许久,终于等来了这本书——《许三观卖血记》。漆黑的封面,真皮的花纹,书名由白色楷体字印刷在封面上,还有余华的红色签名。整本书的封面很低调,没有过多的色彩和纹饰,与内容的精彩生动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这本书的语言通俗易懂,简单粗暴,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当我一捧上这本书时,不到两小时就可以看完,相对于鲁迅先生的作品,余华的小说显得更加让人理解。
现在就是重点,整本书围绕着主角许三观开始讲述,以他卖血为线索。许三观是一个丝厂工人,某天他在路上遇见了同乡的根龙和阿方,对卖血赚钱感到好奇,于是开始尝试卖血,这就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原因。等他们卖完血后,又去胜利饭馆吃炒猪肝,温黄酒,这也成为了许三观每次卖血后的习惯。
第二次是因为他的初恋,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于是他时隔十年又去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许多补品,却让妻子许玉兰和林芬芳的丈夫感到生气。
然后人民公社化运动结束,许三观以及那个地区迎来了严重的饥荒,许三观不得不去卖血以维持生活。
之后儿子一乐和二乐被遣去农村。当一乐回来时,已经染上了很严重的病,必须去上海的大医院治疗。每次卖血需时隔三个月才可卖一次,但许三观为了儿子,隔几天卖一次,一路卖去上海,途中遇到了好心人来喜和来顺,才使许三观没有因失血过多导致昏迷。前前后后卖了四次多。这体现了当时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危害,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等到结尾时,年老许三观回忆起以前的点滴,他又想起炒猪肝,温黄酒。于是他最后一次去卖血。但因为人老,身体内死血过多,被年轻的沈血头讽刺“猪血”,只配漆家具。不禁老泪纵横,但却招来三个儿子的嫌弃。但妻子许玉兰对他不离不弃,并斥责了三个儿子,带许三观吃炒猪肝,温黄酒。末尾,许三观感叹了一句,指责了当时年轻人不尊老的行为。
整本书给我很多启示,生动形象的反馈当时的贫困地区的人不得不以卖血为生,使人感慨颇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之前在图书馆和一个同学看过余华的《活着》。她超喜欢余华,每天跟我念叨着让我看看《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我是很排斥的,余华的《活着》让人很难受,看完了整个人都不好了。没想到今天能看完这本以前没想过要看的书。虽然已经不联系了,之前邀请她的共读也没有看。
以前的生活真的很苦。也许我们现在的烦恼是学习,工作的烦恼。以前却是能否活着的压力;卖血陪伴了许三观一辈子,年轻时好奇想要尝试,中年时为了家庭不得不做,老了想要卖却卖不出去。卖血好像是一种传承的衣钵,由根龙传给许三观,许三观又传给来喜来顺。卖血前喝水,卖血后吃炒猪肝喝酒仿佛已经成为了传统,当来顺来喜知道了之后,我反而有点忧伤,会不会还有更多的“许三观”。
刚开始不喜欢许三观这个人,因为他打女人,因为他睡了林芬芳。后面才真正觉得,他其实就和很多平凡人一样。(但是前两条我真的不能忍)他很善良,让大乐去叫何小勇的魂,哪怕何小勇以前那么过分(搞大了别人肚子却不承认);他很傲娇,大乐走丢他装作不在意,其实内心也很着急。大乐生病了,他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他说大乐不是他的种,但他早已把大乐看成亲儿子;其实他很爱许玉兰,许玉兰被批斗,他每天给她送盒饭还偷偷放菜。他就像上一辈的老人,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他们像黄牛一样的默默付出着却任劳任怨。那个时代虽然有坏人,比如举报许玉兰是破鞋的人。(那部分我看的真的很难受,很生气)但还是好人多啊。许三观去上海的途中,有人给了茶水和盐,有人帮忙送他去宾馆,有人用小猪温暖他的被窝,有人用方舟送他接近港湾。
三个儿子给我的感觉,大乐从小和爸亲,二乐和妈亲。三乐是谁都不讨好的类型,谁都会对他说“走开”。三个孩子里,我最心疼三乐,因为他太孤单。许玉兰是很好的妻子,她也很爱许三观,许三观卖血她在许三观面前争执,在人前却吹嘘许三观到底有多疼她。她在许三观生日那天给他做了一碗单独的粥(闹饥荒的时候),在文章结尾的时候这种感觉提现的最甚。虽然有时候她确实有点胡搅蛮缠233。他们是经历手握着手一起经历过磨难的人。
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用嘴炒菜,那段看着笑死了,笑着笑着就觉得苦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四天,只要一有空就开始看。许三观一家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小说压抑、伤感、平实,不乏温暖。可以说许三观通过卖血撑死了一个家庭,他平实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并坦然接受命运的挑战,有希望,有失望,但却没有绝望过;他卖了很多次血,第一次卖完的钱用去娶老婆,第二次是他睡了一个外面的女人,为了物质上补偿她而去卖血,第三次是为了替一乐(许三观老婆背着他和另外一个男的生的儿子)还债而卖血,第四次是闹饥荒,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而卖血,第五次是为了他的二儿子能在乡下过得好些并能早日回家,于是讨好二儿子的乡下队长而去卖血,第六次是为了大儿子和二儿子能在乡下过得好些并能早日被调回家而去卖血,剩下那五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从家一直卖到上海,期间差点把命卖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儿子的病也治好了。幸好是个好的结局。
他一次次卖血,都是为了不向生活妥协。他的血液生生不息的流淌着,充满着战斗力。生活不就是这样么,永远向着光亮那方,有光的地方就有温暖。好希望中国的导演们,能把这部好作品搬上荧幕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许三观和福贵一样,他们都是芸芸众生中的,苦苦活着的人。读余华的书,总是让我们心疼。
我总会心疼,是因为仿佛一直将书中的人物带入到祖辈父辈那一代。总认为,福贵、许三观他们是我的爸爸、爷爷、老太爷。
看书时,发现很多人对卖血前的准备进行吐槽,发现那时的人太傻了。我倒觉得,这个行为,是许三观最最伟大的时候。他愚昧的相信着血液就是气力,他十分害怕着自己会因气力的流逝而死去。但是,为了救儿子,他连着卖了三四次血,为了救自己的家于水火,他又卖了两次血。最初的卖血行为,是好奇,但是尽管他知道这样可以轻易地换来自己半年才赚来的钱,他依然没有以此为生。他一直在努力的过着自己想要的踏实日子。许三观不完美,他愚昧无知,但他愿为自己的妻子儿子,贡献他的一切。他在芸芸众生中很小很小,在妻子儿子眼中,很大很大……
他对自己的妻子是理解,对自己的儿子是奉献。他背着一乐去吃面时,他不怕丢脸给自己的妻子送饭时,人性里最美好的东西都在闪耀。
许三观得知自己不能卖血时的失望,让我十分难过。岁月可以轻易夺走父母的青春,我们这些儿女,一直都是隐藏在他们生命里的,他们不远拔出的无形水蛭。
我们喝着他们的鲜血长大,然后他们有一天突然老去,痛苦的不是我们喝了他们多少鲜血,而是我们再也不能依靠他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余华的书真得有吸引人一口气看完的魔力,熬到两点也要看完。
想要赶紧看完结局,又一直害怕许三观死于下一次的卖血,还好余华放过了许三观,放过了我,给我喘口气的机会。比《活着》温柔,除了以反面形象出现的何小勇,所有人都还活着。活着就是万幸。读余华的书真是在刀尖舔蜜。
许三观是个狠人,也是个好人。他比别人看的都开,就像他说的破罐子破摔,死猪不怕开水烫。他不怕许玉兰到处嚷嚷,也不怕别人侮辱许玉兰,只要没骂到他身上。当他拿把刀往脸上割,说以后一乐就是我的亲生儿子时,许三观的温柔溢满了全世界。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跟阿方,根龙凑热闹,第二次是赔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第三次是给昔日的梦中情人买肉,第四次是碰到了灾年,全家吃了两个多月的玉米粥,第五次是给下乡的一乐带点应急的钱,第六次是为了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七八九十十一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算下来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等到活了一辈子想为了自己卖次血,证明自己还能行,却被不留情面地拒绝。
算下来十一次卖血不是为了面子就是为了生存。第一次大概是为了凑热闹,证明自己是真汉子才去卖血,第三次给林大胖子买东西那次,个人认为也是因为碰见了根龙才去卖的。剩下的都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个年代活下来真不容易,拼尽全力拉扯着一家人往前过活。但也挺容易的,卖十一次血就能活到三个娃都结婚生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卖血成“痴”,岁月蹉跎,鬓发已衰,许三观这一生是爆炒猪肝的麻辣爽利,是黄酒的香甜醇和。
八碗井水下肚,蘸着点盐,输出的便是源源不断的鲜血,那是许三观的媳妇儿,许三观的房子,许三观的救命稻草,许三观的欲望之光……许三观这一辈子的骄傲!
最后,他想为自己买一次血,不是因为缺钱,不是为了血液的更新,而是祭奠那一段黑甜的岁月,他用自己的淋漓的鲜血实现了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诺言,没有钱,那我便用自己的心,自己的血,自己的命。
许三观哭,造化弄人,无能为力。
许三观笑,人情冷暖,历尽沧桑。
许三观的人生哲学:凡事得对的住自己的良心。
大半辈子遭人冷眼碎语,“乌龟”,捡“破鞋儿”,“帮别人养儿子”。
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问题,他忍,他恨,他怨,最后他都选择的宽容,甚至用自己的生命去守护。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世间千千万万种人,最打动人心的,偏偏是那苦难下的悲悯与温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有点囫囵吞枣的读完这本书,感觉没有给我带来特别大的触动,在我的感觉里,只是平凡的一个人的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老了的人。许三观给人真实感,就像是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在我们生活中的人卖的也许不是血,但也是“血”。其实不论是生活在什么年代,我们多多少少都会经历一些痛苦坚辛,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我们大多经历的是物质的,生理上的痛苦,在当今年代经历的更多的是精神的。痛苦坚辛的比例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东西有差别罢了。今天突然想起孔子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还是总结一下吧。这本书让我难受的4个地方:
为救一乐整个卖血的过程,喝寒冷的河水,为了喝更多的水吃盐,喝了别人的茶却不失礼貌。
许三观带两个年轻人卖血,似乎看到了那两个去世的人带许三观卖血,似乎看到一代人接一代人无尽的“卖血”的延续,心酸。
年轻人把血卖给许三观时莫名感动。
最后一幕,许玉梅对许三观的理解,对儿子们的愤懑,对沈血头的谩骂。突然有一种幸福感。
今天又去重温了一遍爱乐之城没有了当初的感觉,可能是对于爱情没了当初的期待,觉着一个人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