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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故事》的读后感 篇1
在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情节精彩,语言流畅,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分为5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最为精彩,主要讲了莫格利因种种原因被狼群捡去,养大。养大后被老虎大可汗发现,并被它追杀。最后,借水牛群之力把大可汗活活踩死的故事。
我觉得班达洛族猴子是一群很坏的猴子,她们只会一味地空谈,从不会去实践,就算实践了,它们过两三天就会忘记,而且它们都在吹嘘自己有多聪明,可它们却每天都在聊得天花乱坠,我现在都同情它们的愚不可及了。
我看完这本书,不仅联想起之前看的电影《奇幻森林》,它们的主要内容都是一样的,可《奇幻森林》里,大可汗是被火烧死的,《丛林故事》里,大可汗是被水牛踩死的;《奇幻森林》里的主人公叫毛克利,《丛林故事》里的主人公叫莫格利;《奇幻森林》里是巴鲁和巴基拉救了毛克利诸如此类的不同还有很多,但《奇幻森林》居然说是《丛林故事》改编的!剧情完全不相同啊!我觉得《奇幻森林》剧情会精彩一点,因为这里面毛克利的智慧显得多一点,各个人物的个性也更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电影和这部书都是风靡世界的大作。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丛林故事》。读后,让我印象深刻。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故事:小婴孩莫格里被狼群收养并抚养成人。从小生活在森林的莫格里结交了许多朋友,它们教会了他如何在辽阔无垠的森林中生活。当然,莫格里也经历了各种各样既惊险刺激,又温馨的感人故事……
最令我感动的“人物”就是莫格里的伙伴之一:名副其实的打猎高手——卡阿。卡阿是一条青色的蛇,它武功高强。面对厉害的猴族时,卡阿明明知道自己打不过猴族,却为了伙伴莫格里差一点儿拼上了性命,最后打败了猴族。就像卡阿常常说的一样:输也要输得光彩,信念,总能打败一切!在我的心目中,卡阿就是这样一条讲毅力,讲恒心,讲义气的蛇。
我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伙伴。在一次跑步比赛中,明明知道要输给我的悦悦不但没有泄气,还努力跑完了全程。我夸她真棒,她却单纯地对我笑笑,告诉我,总有一天她会超过我的。
我自己也正努力“修炼”着这种良好的品质,卡阿,悦悦,你们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 篇3
引言
如果动物们能理解衣冠禽兽是个骂人的词儿,他们肯定会站出来为自己平反:‘动物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生存,这是自然的安排。我们吃的人类吃,我们不吃的人类还吃,凭什么要如此贬低我们?’
唉,动物们当然不会明白生存只是人类最初始的要求。人们说衣冠禽兽的时候,就暗含了引以为豪的社会法则。如果动物中有智者,肯定会发现社会法则实际上也是脱胎于丛林法则。人类虽然有了思想和文明,但是依然没有摆脱丛林法则的底层基础。从这个角度上说,每个人都是‘衣冠禽兽’。
丛林法则,简单来解释就是对外竞争(弱肉强食),对内协作(等级制度),这是我们需要认识的东西。无视它等于自欺欺人,摆脱它也是不可能的。
本篇通过《列那狐的故事》看一看狡狐、凶狼、恶狗、倔驴、蠢熊、贪狮等动物上演的丛林大戏,一个不那么光辉、正面的主角向我们走来。
故事简介
开场部分,聪明、顾家的列那狐智斗大灰狼,偷鱼、耍鸟。即使被猫算计了一次,也依然讨人喜欢。
人们喜欢看到弱小战胜强大,智慧战胜暴力,于此津津乐道,以至于忘记了这并不是常态。
狐狸和狼的争斗只是个线索,当庞大的禽兽王国展现出来的时候,整部书的格调就沉重起来了。禽兽们在毛皮之下掩藏了人的灵魂,大义凛然的虚伪、滔滔不绝的诡辩,赤裸裸的弱肉强食都浮出了水面。
这时的列那狐就是个大反派,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简单去理解。这里只有人性,没有对错。
列那狐被鸡头领告上了狮王朝廷。大狮子两次派使者传唤列那狐受审,都被列那狐看中了弱点(贪吃)戏弄了一番。熊因为蜂蜜丢掉了半条命,猫被忽悠到了谷仓,差点被打死。
列那狐来到朝廷,舌战群兽,最终被判与强壮的狼决斗。没有悬念地输掉决斗后,按照规则上绞刑架绞死。
列那狐又想出了个鬼点子。他说自己拥有宝藏,是前人为推翻狮王统治准备的,要拿出来献给狮王狮后。
不想占便宜的人永远吃不了亏。大狮子不知道这句话蕴含的道理,非常爽快地上当了。他放走了列那狐,却没有得来宝藏,大怒之下,发兵讨伐列那狐。
被堵在家里走投无路的列那狐选择了‘朝圣’,躲过了这一劫。为什么‘朝圣’能吓住狮王?因为狮王也有怕的东西,算是狐假‘圣’威吧!
列那狐并没有去朝圣,四处游逛,偶然发现了在树下睡觉的狮王。列那狐先偷偷地绑住了大狮子,在狩猎的人群赶来时又救了大狮子。
靠着精湛的演技和深不见底的套路,列那狐登上禽兽王国的顶层。
故事有点讽刺,细思之下,又有点残忍。不过,很少人有资格谈残忍,乌鸦站在猪身上,只看到了猪黑,没有看到自己黑。
丛林法则
丛林里的弱肉强食在《列那狐的故事》中表现地淋漓尽致。人类的祖先通过智慧解决了食物的问题,虽然摆脱了低等级的丛林厮杀,但却没有摆脱更高级的利益争夺。
眼红之后的人们表现出一股异常激烈的狂热,人们撕掉衣冠,展露祖先们的兽性。利益越大,兽性越强。历史就不用翻了,看看眼前的大国博弈就行了,别说什么良性竞争,还不是脱光膀子互殴呀!
脸面、教养只是一幅白手套,需要的时候戴上,不需要的时候就摘了。春秋无义战,拳头大的有理。能保证一块钱成本制作成的东西真的能代表一百元的价值,这才是现在争夺的焦点。从能量守恒的角度去理解价值肯定是不明智的,即使你相信守恒也白搭,这不是自然的。
竞争的结果就是弱肉强食,这非常好理解。分工协作其实就是等级制度的另一种动听的说法。在《列那狐的故事》中,狮王狮后是上层,拥有绝对话语权。熊、狼等大型动物是支持狮王的中坚力量。其余猫、狗、鸡、狐狸都是下层。它们共同组建了等级森严的禽兽王国。
事实上,禽兽王国都是同一种族组建的,比如猴群、狼群,并不只是人类能想到抱团取暖。在生死存亡面前,先有人多力量大的事实,后有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在这些族群中,有一个格外健壮的王,其他稍微弱小的同族对他俯首称臣。这个王维持着族群的统一,也会带领大家共同抵御外敌或者争夺地盘。等到集体获得胜利的时候,由王来负责分配资源。
分工协作模型别看简单,非常好使。一个东西结构越简单,越不容易出问题,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容易修复。这条规则适用于多数的组织。
完美的模型是不存在的
没有文字记录的历史是战争史,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很大一部分也是战争史。无数的政权建立,无数的政权又毁灭,后人又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又建立新的政权。
老先生顾炎武算是个明白人,他看清了社会和政权的区别,把天下和社稷分开。他认为天下的兴亡是每个老百姓的责任,社稷的兴亡是王侯将相的义务。
制文字、服衣裳、用汤药、取能源这是社会责任,每个人都要为社会文明推进负责。汉唐宋明是社稷责任,刘、李、赵、朱以及吃着朝堂那碗饭的人需要为社稷负责。
社会通过汇聚所有人民的智慧来提升人类总体的生活水平,改善人群的幸福感(需要注意并不是物质水平提高,幸福感随之增高)。如果所有人的价值观都统一,那么就会出现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乌托邦社会。
但事实不是这样,因为好多人都怀揣‘真理’,但是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坚持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偏见,于是冲突和分裂就开始了。
社会本身不具备保证秩序的能力,人们想要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就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东西来换取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社会管理者出现的最原始的目的。社会管理者生来就是惩罚者、资源分配者,充当动物世界中王的角色。
这个东西必须存在,来阻止我们可能犯下的错误。自己不能保证管住自己,只能让别人来管。
社会管理者出生于社会,能力也取决于社会水平。不一样的气候、土壤当然会孕育不同的植物。
遗憾的是,整个人类都有个通病,总是不知不觉地开始陶醉在某种状态之中,然后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结语
凡有血性,必有争心。争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争也造成了无止境的暴力。
人心齐,泰山移。和创造了秩序,也带来了束缚。
社会基础不仅仅包括这些最底层的基础,也包括人们发明出的‘衣冠’。人们发明了它,某种意义上说是需要它。很可惜,穿上了衣冠的禽兽也是禽兽。人类有能力,但是能力有限。
人类的组织形式会不会摆脱丛林法则?嗯,让我们都想想,如果人类从理性层次上战胜本能,可能吗?这是反自然的,在人类没有达到无所不能之前,最好保持谦卑。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 篇4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 篇5
《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德亚德·吉卜林。他用拟人的手法描写了发生在狼与人之间的一段感人故事。
发生在一片大森林里。一天,一个小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迷失了方向,被狼群收养起来。在狼和它们的朋友棕熊、黑豹和巨蟒的照料下,毛格利一天天地长大了。有一天,来了一只老虎,它想吃掉毛格利,许多狼看见了后,果断地扑了上去与老虎撕咬起来。许多狼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老虎还是被狼咬死了。毛格利活了下来。最终,离开了森林和保护他的动物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虽然许多狼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它们的举动却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感受到了“狼”的勇敢和自我牺牲精神,令人为狼的牺牲精神而感动。读后让人感到身临其境。值得我们大
家学习的还有:动物同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在与老虎的斗争中,是狼群之间的相互团结,才使它们战胜了强大的敌人——老虎。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 篇6
人说动物的话,动物替人说话。豹设法救了人,人和豹做了知己。这可能吗?完全有可能。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丛林故事》,就展现了人和豹之间的这种情感。
黑豹巴基拉曾在铁笼子里待过,人类把它当成了玩物,后来它终于逃了出来。村里的一个小孩被老虎大可汗叼走了,爬到了狼窝,雌狼雷克莎把这个光溜溜的小东西取名为莫格利,巴基拉用一头小牛换回了小孩的生命。
书中的巴基拉并没有记恨人类,反而以德报怨,还和莫格利成了好朋友,形影不离。莫格利最后要离开丛林,回到人类生活时,巴基拉跟他说:“要回来就回来吧,丛林的大门一直为你敞开!”这是多么真切感人的话语,跨越了种族、地域和友情!莫格利更加舍不得离开,但最终还是走了,动物们都纷纷唱起了送行歌。
人和动物的这种情感也体现在生活中。记得幼儿园时组织我们去杭州野生动物园游览,进了大门,我们都坐上了观光车。一路上,看不到笼子和栅栏,各种动物悠闲自在地在园内散步、嬉戏、晒太阳。看到我们的车,长颈鹿好奇地把头伸进车内,小朋友赶紧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青草喂它。骆驼踱着方步走来了,车子马上停下,耐心地等候它过马路。来到孔雀园,各色孔雀纷纷围上来,我们还看到了“孔雀开屏”这惊艳瞬间。
在园内,管理者充分尊重了动物的天性,没有人为地圈养起来,而是让它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着;参观时,不是游客去看关起来的动物,倒成了人被关在车内供动物看。因此人和动物的关系越来越好,甚至亲密无间。
但是,现实中也有人和动物不和谐的一幕幕。动物被人为地迁移并关养起来,说是保护,实际上是为人类所用。人们还杀害动物,用它们的毛皮保暖,血肉充饥,胆汁入药,导致很多物种越来越少,甚至濒临灭绝。动物园内熊的呻吟、狮子的怒吼是对人类破坏自然、伤害动物的有力控拆!
在巴基拉面前,我们应该惭愧、反省并付诸行动来保护动物,和它们做好朋友,共住地球这一美好家园!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 篇7
假期,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它是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代表作。
《丛林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男孩儿莫格里在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希尔汗追杀,结果误打误撞来到了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丛林居民的一员。他在丛林里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鲁,正直的狼群首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卡等。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在他还是婴儿时追杀自己的老虎谢尔汗,帮助狼群打败了迁徙的杀手红毛狗。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一整个故事分成一个个小故事,详细地写了出来。
我最喜欢红毛狗这篇故事,一个很平常的一天,突然远处传来了只有豺跟在老虎后面打猎或者发现附近有大规模打斗时才会发出的极其难听的声音,丛林居民把它称为“菲阿尔”,听到这种声音后,莫格里和公狼都在朝议事岩奔去,法奥和阿克拉一起坐在岩石上,其它狼坐在下面,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母狼和小狼都在往各自的洞穴跑,因为菲阿尔响起的时候,弱小的动物是不能留在外面的。
忽然来了只族外兽,从他的话中狼群得知是杀手红毛狗多勒在迁徙,他们一路向北杀了过来,狼群首领让莫格里先走,他们留在这里拼死一战,莫格里坚决不同意,要留下来跟狼群共同进退,莫格里去找蟒蛇卡,蟒蛇卡给他出了个主意,到了决战时刻,莫格里在水中,狼兄弟在水下保护他,狼群在岸边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结局红毛狗被打败了,但是狼群首领安克拉却因此丧失了性命,看到这儿我有点儿伤心。
《丛林故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需要有朋友,因为朋友会在危难时刻去帮助你。书中叫莫格里的男孩儿,作为一个人类有很高的智商,才能帮助丛林朋友度过一次又一次危难,在现实中我也要学会各种技能和本领,才能更好的帮助我的朋友们。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 篇8
我一拿到这本书,就被封面上的黑豹和狼迷住了,觉得这一定是一本精彩有趣的动物小说。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打开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无忌小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后来,他成长为一个勇敢而聪明的男孩。他的朋友包括一只善良的母狼、一只忠诚的狼兄弟和一只足智多谋的巴西黑豹。他们教会了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能力,教会了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则。后来无忌以智夺兽,称之为红花之火。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谢尔汗,使丛林恢复了平静。
这本书很生动,因为他把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了人类的语言。它还创造了许多特殊的方式来表达动物的心理概念。比如动物怕火,就叫火红花。丛林动物,他称之为丛林居民。他还写了许多属于动物的谚语,例如去年的坚果是今年的黑土,明天在,打猎的蜂蜜吃完了,空的蜂箱应该扔掉,等等。
此外,我还认为主人公无忌作为一个人,能够以这种方式与动物相处,这让我非常惊讶。但其实他对人类的感情远不如对大自然的感情。严格来说,他不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是一个像动物一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人。他可以在丛林里自由漫步,可以在藤上自由摇摆。因为他是如此自由,他的身后会有勇敢的事迹。谁不羡慕这种生活?
看了这本书,对狼和野兽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以为狼、熊、虎、豹都是和恶魔一样可怕的动物。当我想到他们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现在我知道他们其实很温顺,但是人们把他们想得很可怕,知道杀他们的人数是他们杀人的几千倍。
从这本书里,我读到了精彩,也知道了真正的团结,读到了勇气和坚持的价值。一定要向英雄无忌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守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