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会见到公告通知的身影。公告通知包括了不仅是重大事件同时也包括了日常公告,我们为您提供这份“停车证通知”非常自豪,也许本文能为您提供一定帮助!
停车证通知(篇1)
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的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1、摩托车 ***.00 元/辆月; 2、电瓶车 **.00 元/辆月; 3、自行车 **.00 元/辆月;3、赛 车 **.00 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 **.00 元/辆次;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6-8
停车证通知(篇2)
院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
科教楼负二层停车库建设已竣工,已正式投入使用,共计320余个停车泊位,极大解决了教职员工停车难题。为营造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和出行畅通,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和广大师生诉求,现将校园内规范行车、停车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7日起,正常上班时段,除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公安执勤车等)外,进入校园内所有车辆禁止在主干道和人行道上停车。
对校园内违规停放车辆予以贴单锁车;对蓄意滋事、不服从安保人员管理的车辆以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和安全交由人民路派出所依法处理。
二、在科教楼(含临床技能中心、自主学习中心)、汇城公寓、图书馆、学子会馆、学子食堂、汇智公寓、北苑餐厅、留学生餐厅等地办公车辆,统一停放科教楼负二层停车库,按车位停放。
综合楼周边、学子会馆周边、汇城汇信公寓周边、图书馆周边、北苑餐厅和留学生餐厅周边禁止停车,违者将在校园网适时通报公示车辆牌号,并予以锁车。
三、已建停车场仅供已授权教职工车辆停放,请按序规范停车。校内已建停车场有:基础医学院前及北苑小区内、勤政楼前、公共管理学院前、励耘小区停车场。
四、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请按序规范停车。
1、二、三号教学楼间空地临时停车;药学院西侧临时单边停车;印刷厂前空地临时停车。
此三区域,上班期间供校内教师(校内教师原则上车辆停放在办公区域,不主张开车来此区域上课),太和、张湾、人民三附院来校上课教师,以及来校办事外单位车辆停放。双休日及假节日期间,供同济小区、北苑小区居住家属直系亲属车辆停放。
2、药护学院大门进门主干道两侧临时停车;八号教学楼前南侧道路临时单边停车。
五、人民路大门内主干道下班时段及节假日实行单边停车。
六、凡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驶,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减速缓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鸣号。对超速行驶车辆安保人员将予以警告,并记录在案,累计3次以上者取消其校园通行授权。
七、遇学校大型活动时,实行校园交通管制,所有车辆要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管理,按指定路线行驶。
各位车主,美丽的校园需大家共同维护。校园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功能区相互交织,给校园安全和交通管理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保卫处将尽力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想方设法做好管控,尽力做到大家满意。在此,我们恳请:
1、请各位师生员工充分理解、谅解、配合保卫人员工作,主动、自觉告知或教育自已亲朋好友,遵守规定、配合管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营造美丽校园。
2、请各部门(学院)负责人务必告知所属员工,自觉、带头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3、请老干处务必告知离退休职工,充分理解、谅解、配合保卫人员工作,主动、自觉告知或教育自已亲朋好友,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4、请后勤处务必告知食堂、物业公司,请其员工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5、请资产处务必告知公房出租经营商户,请其员工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6、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告知校外来校上课老师,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由此给您或亲朋好友带来的不便,请予以充分谅解和配合!请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x学院保卫处
年十二月五日
停车证通知(篇3)
为了维护家属区内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规范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现象,促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给全体住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学院保卫处、后勤产业处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种机动车禁止进入家属院区内(公务车、抢险、救灾、救护车辆除外),遇有特殊情况,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车辆方能进入,在家属区内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2、家属区内禁止停放一切非机动车辆,各住户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存车手续,到指定地点停放。
3、家属区内的公共区域禁止堆放私人物品。废旧非机动车辆应由车主及时自行处理,不得随意遗弃家属区内,长期无人认领的'废旧车,每隔半年(1月底和6月底)将由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后勤产业处
保卫处
年四月二日
停车证通知(篇4)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环境治理,规范集镇交通秩序,维护良好的镇容镇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车上林场集镇办将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临时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并通知交警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于道路边个人商户或单位在门前乱停乱放车辆,并对道路通行造成了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因乱停乱放车辆而造成其他人的财产或人身安全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积极抵制车辆乱停乱放的违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xx镇管理办公室
年1月1日
停车证通知(篇5)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 请各位业主携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卡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车辆月保授权;
2、 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 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xxxx年xx月xx日
停车证通知(篇6)
各经营户:
随着XX商城贸易的不断发展,许多经营户购置的自备货车以及外来车辆长期停放本商城停车场,造成一层中庭停车场车辆经常停满,出现乱停放现象,影响正常通道的通畅,甚至部分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为规范XX商城车辆的停放管理,根据商城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停车场由商城保安人员维持秩序,统一安排车位,使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车辆进出顺畅。
二、由商城保安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费管理。
三、凡进入商城内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店铺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特此通告
XX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年三月五日
停车证通知(篇7)
公司决定:
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
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___月___日___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___月___日___进行检查。
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二0xx年x月x日
停车证通知(篇8)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由于部分业主电动车随意停放、堵塞楼道,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出行,导致业主们的不满情绪日增强烈,多次到我们物业服务中心投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车辆堵塞通道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得随意占用。
为此,服务中心多次发出通知,期间,也曾多次提示、张贴于停放在楼道的车辆上面,请停放于地下车库,勿停放在公共单元楼道,部分业主很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然而,目前仍有极少数业主(住户)将非机动车辆停在单元过道门口和非机动车出入口转弯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针对此情况,服务中心于近日开始,逐栋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请各位业主和住户见本通知后,主动将车辆停放于地下车库,将单元楼道内的消防生命通道发挥出其应有作用。如仍有乱停放者,将一律被清理至各栋单元门外。另:地下车库已安装有充电设施供业主电动车辆充电!
和谐、文明、美好的家园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共同来维护,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201x年x月x日
停车证通知(篇9)
因外墙涂料(真石漆)施工,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止,项目部停车场路段(四周)禁止停放各类车辆,造成损失后果自负,望各位车主配合。
银都小区二期(灌东馨苑)北区工程
xx金贸建设集团银都小区二期北区工程项目部
日期:20xx年12月1日
停车证通知(篇10)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停车证通知(篇11)
尊敬的业主及使用人:
由于我小区内道路狭窄,地面进出和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多,严重影响了老人、小孩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时也影响了部分业户的正常休息,给小区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时逢汛期,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小区内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和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特通知如下:
1、 从20xx年XX月XX日起,禁止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的车辆除外(如:执行任务的急救、火警、110、工程抢险的车辆等,接送危重病人、搬家的车辆等);
2、 如需办理地下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请在20xx年X月XX日前到开发商客服部(咨询电话:XX)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物业公司安保部(咨询电话:XX转XX2)办理相关手续;
3、 请在地下停车场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自觉的将自己的机动车辆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按规定位置停放或停放在车位外的车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车辆自行承担。
4、 请业主及使用人(包括外来人员)自觉的将自己的自行车和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停放在各楼地下一层的停车处并摆放整齐;
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利益,希望有机动车辆的业主及使用人不要将车停、堵在大门口侧及消防通道上,以避免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如在小区内出现紧急情况时,因车辆停、堵在大门口,至使救援抢险的车辆(如:急救、火警、110车等)无法及时进入小区,而延误时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停、堵住大门车辆的车主负全部责任。望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北京市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XX苑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停车证通知(篇12)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创文明县城,迎接我县第三届“中国木制玩具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5日起,县城内货运车辆以及夜间停放县城其他道路上机动车车辆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南端停车场及城东象山停车场,出租车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涌金花苑出租车停放点。
二、准许驶入县城机动车辆需要停车时,应当在指定停车泊位停放,禁止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辆。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停车候货。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当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指定的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路中,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上述车辆。
四、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先停放前一个泊位,前位有车停放再停放后一个泊位,依次停泊;必须在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六、机动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七、机动车辆逆向停车的,按逆向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机动车车停放时骑、跨、压临时停车泊位框线的,交通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劝导,指导其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交通管理人员劝导,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九、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未设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停车证通知(篇13)
随着小区的入住率增加,园区内的车辆越来越多,为了方便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的保证各位业主的车辆安全,请各位业主在遇到以下情况时,积极配合我处保安员的工作:
一.如果您离开园区,开的是厢柜车,请您配合我处保安员打开厢柜门,便于我处保安员检查。
二.如果您离开园区,车上带有家俬、电器等大件家用物品,请您提前到管理处前台开具放行条,以备我处保安员照单检查放行。
三.如果您的车辆出入凭证离开园区时遗失,请您照单填写您的姓名、楼栋、单元号以及您的车辆行驶证号码、驾驶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备我处保安员检验,证实您的身份后放行。
四.如果您的车辆出入凭证遗失,在检卡处办理相应手续时,请您配合我处保安员将车稍后靠边停放,以免影响到其它车辆的通行。
五.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车辆出入凭证,为了您车辆的安全,请随身携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六.对于无小票且又不配合我处保安员的车辆,我处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该车辆。
花园物业管理处
x年2月27日
停车证通知(篇14)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篇网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文明停车的通告由篇网提供!
xxd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物业服务中心
二**年三月十四日
停车证通知(篇15)
各科室、车间:
为确保楼道内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公司决定: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七月三日16:00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