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的过程中,或许都写过类似公告通知这样文体。公告通知是协调工作和行动的强大支柱,如果您对“教师通知”感兴趣不妨来看看这篇文章,让我们一起拥有更高的目标和追求!
教师通知 篇1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区教发[2010]36号
各乡(镇)学区、独立初中,区直各校(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职工的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
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培训学习假等种类,具体审批权限与办法严格按区教发(2005)67号《西峰区教职工请假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一)病假
凡发现利用病假外出经商、到外单位工作、医疗证明弄虚作假者,所在学校予以批评教育,动员其回校,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拒不回校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长期病假人员(指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和全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审核,区教育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个别因患精神病等特殊情况的,本人无法提供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应出具书面报告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区、学校公章,区教育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若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方可请事假。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享受事假待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处。
(三)学习培训假
1、教职工学习培训假范围
①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②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③经区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④因学校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⑤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区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2、学习培训制度
各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参加学习培训,但要严格外出学习培训请假审批制度,稳定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
①教职工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教研交流等活动,应向校长请示,并协助学校安排好有关教育教学工作。
②教职工因学历提高进修参加规定的短期学习需请假的,应向学校书面申请,由校长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学习,以旷工论处。
③教职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如确有特殊需要,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
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我区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培训学习假等假的,必须填写《西峰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学区、学校要加注明确的请假意见(如:情况属实,同意请假XX天),审批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办理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补办或代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
2、建立请假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学校要将上个月教职工事、病、公等各种请假情况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其中连续请假达3天的应注明原因。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工资需
要折扣或停发的,要在每月2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扣发。
3、健全随机考勤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在校期间随机考勤制度,进一步完善学生“一日流程管理”,靠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禁止教职工上班期间无故离岗、脱岗。
4、严明请假纪律。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都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对于以下几种违反请假制度的也均以旷工论处:①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②伪造假证,骗取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借病,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③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④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长期在外进修学习的;⑤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
5、严肃处理制度。学校出现教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并通知教职工立即回学校工作,还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教职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区教育局在核实学校上报的有关情况后,对经教育无效的擅自离岗教职工视其情节轻重报人事部门辞退或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6、强化责任意识。校长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规范管理观念,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请假登记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权限内规范审批,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有关待遇的落实。对以下情况,在严肃处理教职工的同时还要追究校长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或采取相应组织措施:①对于因把关、执行不严或疏于管理而出现教职工擅自离岗的;②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按规定操作,随意准假,违规、越权审批的;③虚报、缓报、瞒报、不报等违规行为的。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学区、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要特别严明考勤纪律,严格按制度执行。对教职工请假,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批,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的关系。学校负责人若请假,要在办理完请假手续后,委托一位领导干部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书面将名单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2010年3月11日
教师通知 篇2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62号)精神,现将20秋季宁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宁明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原县人民医院二门诊,新宁超市对面)。体检时请自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和个人身份证。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宁明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时间:11月2日(星期六),想及时掌握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以短信形式及时通知您!
教师通知 篇3
20池州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经济社会发展处: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5月31日。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增强工作时效。各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多渠道公开认定信息,使申请人及时获取相关认定信息。要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有申请人因未及时了解到认定信息而错过报名的情况发生。
二、统一认定时间,实行备案制度。各县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须与市认定时间一致并于认定开始前一周将认定计划通过邮箱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认定指导中心将集中发布各地认定时间安排,同时做好系统设置工作。
三、按时完成认定,提高工作质量。2012年我市信息系统开放的.时间为4月5日-5月3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5日-4月22日。请各县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加强过程监督,按时完成认定工作,并做好认定信息及材料归档工作。
四、做好计划设定和数据审核。根据省认定指导中心要求,各认定机构务必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在信息系统中做好设置认定计划和现场确认点的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做好批次内数据核查、不合格认定数据删除和证书打印数据的导出,特别是打印证书之前,要认真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杜绝批量证书打印错误。
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普通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请各县(区)认真制定本地教师资格认定计划,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教师通知 篇4
关于印发《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的通知
吉农大字[2006]221号签发人:姚秋杰
校内各单位:
现将《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
吉林农业大学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
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工作(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范围
(一)全校在编人员、农场在岗全民职工及学校人事代理人员。
(二)具有讲师职务以上(含讲师)的教师不实行每日坐班制(担任党务、行政领导职务人员除外),其余人员均实行每日坐班制。
二、请假规定及待遇
(一)事假
1、教职工因事不能上班要请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二天至五天由院、系、部、处、室负责人批准;六天至十天由院、系、部、处、室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十天以上报校长批准。
2、不实行坐班制的教师,因私不能参加集中组织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计划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缺席一次比照旷工天数由各院、系、部自定)。
3、院、部、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请假(包括因公出差),七天以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八天以上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请病假。需持校医院诊断书(包括在其他医院就诊的职工,可持病历回校医院开具诊断书),其它医院诊断书无效(公出、急诊除外)。病假一周以上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病假期间包括寒暑假和公休节假日。
2、教职工休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两个月的 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1)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对弄虚作假开诊断书休病假者,其所休时间按旷工处理。
(4)对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条例,造成伤、病、残不能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5)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暂列编外。
(三)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给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 天),晚育(女23周岁以上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给护理假7天。产假包括寒暑假和公休节假日。
2、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孩子哺乳(含人工喂养)两次,每次30分钟(不包括路程时间)。
3、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允许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批准,人事处同意后可休哺乳假,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包括产假在内)。休哺乳假期间扣发工资中的剩余津贴、补贴。
(四)婚丧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准假三天(不包括路程时间),超过法定年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三年以上的晚婚者,晚婚假十五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三天(不包括路程时间)。
(五)探亲假
探亲假请见《吉林农业大学教职工探亲待遇的暂行规定》。
(六)迟到早退
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月累计五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并在校内通报批评。
(七)销假
教职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请假,到期必须到批准领导处销假。如需续假的必须在休假期内交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连续休假。
(八)教职工在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照发。
三、擅自离岗
(一)凡我校教职工未经组织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擅自离岗。各单位应及时将擅自离岗人员报校人事处。擅自离岗人员从离岗之日起按旷工处理,并停发工资等一切福利待遇。
(二)擅自离岗超过三十天(含三十天)的人员,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与学校有协议的按学校签定的协议处理。
四、违反考勤规定处理办法
每月迟到、早退4次,减发月岗位津贴5%,事假天数累计在7天以内者,按事假天数减发当月岗位津贴,累计在8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病假天数累计在15天以内者,按病假天数减发当月岗位津贴,累计在16天以上30天以内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旷工半个工作日,减发月岗位津贴50%,旷工1个工作日减发1个月岗位津贴,旷工2个工作日减发2个月岗位津贴,以此类推。
(一)停发岗位津贴
1、病休一个月以上者。
2、未经单位批准,擅自离岗者。
3、待岗人员。
4、经学校认定应该停发岗位津贴者。
(二)扣发岗位津贴
1、凡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
2、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者,扣发其两个月的岗位津贴,处分加重一级其岗位津贴多扣一个月。
3、被公安机关拘留者,按相应的行政处分,扣发其岗位津贴。
4、被司法部门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从被逮捕当月起扣发其岗位津贴。
五、考勤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考勤是加强学校工作纪律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必须严格坚持日常考勤制度。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考勤工作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主抓,以总支为单位汇总上报,各单位领导要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手续的整理保管工作。
(三)考勤实行零报告制度,考勤员必须在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汇总表)报总支,然后由总支报人事处劳资科。逾期不报者,将暂停发放其单位人员岗位津贴。同时,将不定期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单位考勤情况。
(四)各单位考勤情况要实行公开制度,人事处将汇同纪检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考勤情况做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有瞒报、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考核、职务评聘、提职晋级、评选先进和工资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七、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教师通知 篇5
为了丰富我校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员工之间的友谊和交流,增强凝聚力,学校工会计划于12月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员工体育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文化活动-教职工艺术、书法和摄影比赛
1.艺术作品:各种形式的绘画作品和艺术造型都可以。如: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丙烯画、素描、漫画、电脑画、装饰画、剪纸、雕塑、工艺制作、手工等。
2.书法作品:软笔、硬笔书法、篆刻作品(篆刻作品附释文),少数民族书法作品附释文。
3.摄影作品种形式、内容和主题的摄影。如生活摄影、风景摄影、艺术摄影、新闻摄影等。
4.要求:
①作品以教研组和各处室为单位,交给体音美教研组组长x老师处。每个教研组和办公室不少于5件作品。
②截止日期为~年12月25日
③春节前,我校将举办艺术、书法、摄影展,欢迎新年教职工。
二、体育活动
1.比赛:
集体项目:跳绳绑腿跑时代列车
所有项目均由初中组、高中组和行政组组组成
(1)跳大绳
①人数:每组不少于10人。
②时间:每组5分钟。
③获胜方式:单位时间内跳得多者为胜。
(2)绑腿跑
①每组20人,男女不限。
②距离:20米。
③方法:
a、两个人是一个小组。他们用绑腿绳把左右腿绑在一起。听到裁判哨声后,他们从起点出发,到达转折点后返回。他们把绑腿绳交给下一组成员。下一组成员绑好后,继续进行,直到最后一组返回。先跑回终点线的人将获胜。
b、如果绑腿绳在中间打开,在继续比赛比赛前将绳子绑在原地。
c、跑走不限。
(3)时代列车
①人数10人,男女不限。
②距离:20米。
③方法:
a、要求参赛选手双手打在前排球员的.肩膀上,双手不能离开前排球员的身体。
b、绕过转折点后,各队队尾才能返回。
c、队尾先过起跑线.队伍为胜队。
个人项目:跳绳托球跑(仅限45岁以上教职工参加)
2.注册方式:
(1)集体项目:初中组由莎老师报名,组织队员参加活动;高中组由莎老师组成;xx教师负责报名,组织团队成员参加活动;X老师负责行政组报名,组织团队成员参加活动;
(2)个人项目:所有单项统一报体音美教研组。
三、奖项设置
1.个人单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集体项目第一名
四、比赛时间:
初定20xx具体时间见通知
注:所有参加者均可获得纪念品
望教职工积极报名,踊跃参加。
xx市第学工会
20xx年X月X日
教师通知 篇6
各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职工的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局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学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对促进教职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深化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各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传达学习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职工队伍管理。
二、规范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务必进一步完善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永乐学区请销假制度》及教职工脱产进修、外出学习、离退休、自行离职等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1、请假
一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假的,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校;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及时向学校销假;如请假期满后仍需续假的,应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续假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代办;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期满不按时返岗、或由他人代办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课)论处。
二要严格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①中心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请假需向学区申请,经同意后向教育局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请假,并在人事股办理准假手续。②学区、中心小学、幼儿园副职领导两天以内者向学校、学区请假;三天以上者由本人提出请假申请,学区校长加注意见后,报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人事股办理准假手续; 1 ③教职工请假2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3-7天的由学区校长审批,7天以上者由本人提出书面请假报告,经校区校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报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人事股办理准假手续。
严禁口头向校长请假或“化整为零”办理请假手续。
三要严格《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请假类别”、“请假理由”、“请假期限”栏应由教职工本人填写,“本月累计请假天数”、“单位意见”栏由学校填写,属校长(园长)审批的,由校长(园长)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事(病)假X天(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呈报县教育局审批的,由学区校长签署“该同志已连续(或累计)请事(病)假X天。经校务会研究,同意事(病)假X天(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反面粘贴请假经严格审核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要严格考勤考绩,执行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规定。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考绩,加大考勤力度;要建立考勤考绩档案,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假期的登记管理,及时将教职工每周(月、学期)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次月2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将上个月教职工事、病、公休等各种请假情况汇总上报学区,学区统一整理后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务公开栏内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按照 “第六条”奖励性绩效工资几类特殊情况处理。
2、外出学习培训
(1)教职工外出离职参加的学习培训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参加的各类会议、活动或学历提高进修学习,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调研活动,包括学历提高进修参加规定的短期学习或到高等院校脱产进修学习。
(2)教职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教研交流等活动,应按程序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报告,并协助学校安排好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参加培训;
(3)教职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对于确须脱产进修人员,须在成人高考报名前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报名。对于外出学习6个月以内的,凭有 关文件或录取通知书,由单位审查,教育局审核,报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外出学习6个月以上的,凭有关文件或录取通知书,由学区校长签署意见后,并县局审批,经批准参加脱产进修的人员,持《入学录取通知书》到县教育局填写《脱产进修协议》,办理脱产进修手续,并在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三、完善制度
各校要认真按照《永乐学区教职工请假规定》及此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和完善本单位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职工考勤激励机制。把教职工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情况作为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并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的关系。
四、落实责任
各校校长(幼儿园长)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规范管理观念,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请假考勤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权限内规范审批,严格按照先审批后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的规定,杜绝任何学校和个人以任何形式离岗创收或请人顶岗。实行“谁管理、谁负责”,严明考勤纪律,严格按制度执行。
一是要严明请假考勤纪律。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都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对于以下几种违反请假制度的也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②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③未经校长批准不参加本校规定的学习或活动,以及擅自停课、调课的;④因工作调动未按时到岗的;⑤在请假期间从事其他与请假事由无关的活动或非法活动的;⑥借脱产进修或攻读研究生学历为名从事其他工作的;⑦伪造假证,骗取病假或小病大养,无病借病,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⑧未办理借调、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⑨以个人名义临时雇请人员顶岗而本人不上岗的;⑩其他请假以外情形本人未实际上岗的。依据《永乐学区教职工请假规定》有关规定,对教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学区将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情况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并通知本人立即回校工作,还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对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 工作日的上报县教育局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从自动离职结论下达之下月起停发其工资。
二要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凡私下允许教职工“化整为零”请假、或不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请假手续、或超权限审批请假手续、或匿(瞒、虚、缓)报教职工旷职行为、或对借长期患病人员放任自流、对未经办理借用手续擅自借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等违反请假考勤纪律的,经督查发现或被投诉举报查实者,学区将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长相应处理。
2014年2月16日
教师通知 篇7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62号)精神,现将2019年秋季宁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宁明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原县人民医院二门诊,新宁超市对面)。体检时请自带《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和个人身份证。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9—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宁明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三、领证时间:2019年12月23-24日。
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时间:11月2日(星期六),想及时掌握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以短信形式及时通知您!
教师通知 篇8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工作要点,现将“教职工体育活动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暂定每周四下午2:30-4:30为全校教职工体育活动日,从第六周(3月31日)开始。
二、活动项目
篮球(室内训练馆和室外篮球场)、排球(室外排球场)、足球、健步走、羽毛球(主体育馆)、网球、乒乓球(西体操馆一楼)、武术(武术馆)、健身健美(西体操馆一楼健身中心),场馆分布示意图见附件。
三、活动组织
校体委牵头,工会协调,体育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活动场所安排专项教师负责指导和服务。
四、器材配备
除篮球、排球、足球、健身健美等项目器材由体育学院提供外,其它项目的活动器材请教师自备。
五、相关要求
1、该活动仅限我校教职工,为便于管理,我校教职工凭工作证或校园卡进入场馆参加活动。
2、请各单位按照“活动自愿、分类指导、部门协调、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动员教职工踊跃参加。
3、所有活动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或指导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管理制度,务必穿运动鞋进入活动场所;活动期间注意个人安全,保管好个人物品,爱护体育设施及器材,保持良好运动习惯。
教师通知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嘉应学院2022年元旦、春节及返校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寒假期间加强我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强化落实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在放假前,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教职工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教职工时刻关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宁可十防九空,不可措手不及”要求,全力保障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明确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影响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言论。
二、坚决落实“非必要不离梅”及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纪律要求
根据国家卫健委研判,寒假(春节)假期疫情传播风险较大,提倡教职员工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离梅,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梅的,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如实报备去向及起止时间,经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慎重批准后,填写《嘉应学院教职工离梅信息登记表》,交由所在二级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报学校防控办教师工作组备案。
2.出行的教职工最迟须于开学前7天返回梅州,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并经严格审核批准、备案,跨省出行的教职工不得延迟返校;自我健康监测未满规定时间的,不得返校上班、上课。各二级单位要对离梅(含跨省、跨市)出行的教职工及时做好登记,并建立三个台帐(见附件)备查。
3.教职工跨市出行返梅后,应及时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不得瞒报漏报,如发现瞒报漏报和不如实报告行程的,将根据学校规章制度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二级单位应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坚持健康申报制度
一是坚持教职工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机制;二是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的,均应无条件地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瞒报;三是各二级单位应全面摸查教职工(特别是新入职的教职工)春季学期开学前14天的行程轨迹,切实掌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实行台账管理。
对没有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二级单位,以及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交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xx年x月x日
教师通知 篇10
各二级工会:
为组织好今年的`教职工春游踏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教职工春游踏青,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感受春天气息,有益于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精心组织,集体活动,不得将经费平均发放给个人分散进行;活动方案要提请本单位党委(总支)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并报校工会备案。
二、活动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如本学期不能安排,也可在下学期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秋游活动。
三、活动费用从校工会活动经费中支出,统一发放,每人200元标准。超过部分自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报销(活动费在学校工会统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按照省工会规定,春游地点严格限定在武汉市范围,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就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五、集体出行,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尤其是途中的交通安全,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预案,强化活动纪律。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