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 5月18日、1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书到铜陵市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0562-2168526 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社保大厦11楼)办理申报加分事宜。
“大 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 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原始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七、资格复审
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由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 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 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